朝花夕拾是中国近代散文的佳作,文笔深沉,生动地描绘出清末的生活画卷,《朝花夕拾》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74472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1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303469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2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中看见一本封面淡蓝而边角已泛黄的小书,好奇地抽出这本书,原来是我阔别多年的好友——《朝花夕拾》。上次与这位好友遇已是数年前,那时尚年幼的我读来只觉无味,更无心得可谈,但冥冥之中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情感让我对它念念不忘,再去寻时已不知去向,却不曾想在此“重逢”。
现在读来,与先前的感觉又有所不同,原来那种不可名状的情感仿佛随着我的成长一点点地清晰起来。或许正是作者在“狗、猫、鼠”中严谨而不失童趣的仇猫理由,唤起了我记忆深处那片沉睡的光阴,想起那时常戏弄吵闹的小花猫,把小狗掉下的牙种在土里祈祷着长出一树小狗追着大狗。鹅在屋檐上又跑又跳的种.种童年趣事,现在想起仍忍俊不禁。再读到作者在百草园中的惬意与自由,又他让我眼前浮现出当初那个在田间追蝴蝶、采野花、躲蜜蜂的小女孩来。我几乎忘了,那就是童年啊!
又或许是“阿长和《山海经》”中作者对一本图画的迫切渴望,让我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时代。让我想起那些被人们蹂躏后随手一丢的书本,想起那些被人们玩厌后扔在一旁的图画,想起那些蜷缩在黑暗角落的被遗弃的玩具。先生曾经梦寐以求的一本简单的图画书竟成如今我们不屑一顾的旧物。也许我不该用那个时代的价值观衡量如今人们做法的对错,但我们手是否正的在充裕的物质海洋中丢弃了我们的初心?一份关于求知,关于不弃的初心。我在先生的书中读到阅读的初衷,读懂阅读中收获不止知识,真正的成长。
《朝花夕拾》中,作者无非想在纷扰的现实中寻找那些娴静罢了。而现实又是如此芜杂,于是先生索性在回忆中抄出了这篇散文集。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朋友,如果芜杂的现实令你无所适从,不妨造访一次回忆,因为总有那么一个片段,会拨动你最坚强又最柔弱的心弦,漾起一潭微波,告诉你只要举步前进,希望就会从脚下延向远方。
#303432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3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一番。时间似乎也停留了,停在了那美好的童年。
——题记
“不必说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着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去了……”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儿时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班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些景致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读着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享受着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情感,就仿佛亲眼看见了儿时的鲁迅:时常与昆虫为伴,爱采摘野果,喜欢和伙伴们一起捕鸟,收藏爱书,追根究底的问问题……是啊,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只有儿时的我们才值得拥有吗?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小时候,外婆家门口有条河,河水无声的淌过,像一条会跑的路。河边有些鹅卵石。我会捡几颗自己喜欢的,一路把它们放到竹林里,鸡窝旁。想想这些石头,眼看着河水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待的地方……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一群光着膀子的孩子,举着竹竿在村里涌过来又涌过去。整个暑假我的膝盖都有伤口,却从未亲手抓到过一只知了。倒是曾倚在树下,听过知了们把大树变成一把会唱歌的伞……
会时常在正午的太阳高照时依然专注于大地上蚂蚁们的运食……会偶尔幻想:要是我也能像蚯蚓一样变成两个,一个负责玩……会守在电视机旁认真的看《新闻联播》,然后在主持人说完“谢谢您的收看”时和表弟表姐一起对着电视回答“不客气”……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们真应该好好感受。再次拿起《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仿佛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73925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4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就我个人的感觉,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一黑一白,一哭一笑,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铁索和算盘;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铁索用来锁死鬼,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到底有何功用?难道可以当滑板?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757003朝花夕拾读书笔记第10章5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买了一套名著,其中有一本鲁迅先生所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想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鲁迅先生幼年时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仿佛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添加了一种风韵,而那似有似无的清香则更加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很小,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夏天,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嘿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仔细品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先生一起向往自由,回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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