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导致人群的伤亡 洪涝灾害直接淹没引起死亡或因水灾冲击建筑物的倒坍致死、致伤,同时因灾饥荒或疾病引起灾民锇死或病死。这是洪涝灾害对人群的最直接的危害。今天小编整理了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3
随着雨季的到来,根据浏阳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当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我矿为了安全度汛,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并配备了充足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矿山安全顺利度过汛期。其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原则:
我矿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发扬团结抗洪的精神,在矿山防洪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矿山安全度汛。
二、工作计划:
制定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各成员都有防洪意识,并将制度落实到各班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度汛教育和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教育。经常检查防洪防汛物资准备情况、防洪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洪水来临时的应急。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及现场工作一切安全。
三、成立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明确职责:
总指挥:___
副总指挥:___
成员:___
总指挥:对全矿范围内防洪防汛负总责,统一指挥防洪防汛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执行抢先方案,调集抗洪人员和所需物资。及时准备好抢险器材,根据总指挥命令迅速运行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他事宜。
成员:执行总指挥的指令,负责防洪物资的供应和储备,设备的调派和运送及抢险工作的一切相关事宜。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治疗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
四、应急方案:
(1)建立以矿长为指挥的防洪防汛前线指挥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加强调度,做到一切行动有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汛期来临时,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并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队。
(2)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安排好防洪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前,准备好足够的编织袋、沙、水泵、铁锹、雨衣等防洪物资。
(3)投入到抢险现场的装载机、发电机耀加强保养与维修,确保汛期来临时设备能正常运转,特殊时期能充分发挥设备的应急作用。
(4)地面受洪水威胁到的材料和设备,由矿总指挥统一安排,尽可能的搬运到高处的安全地带。
(5)总指挥要根据水位变化,组织防洪队员尽可能的疏通排洪渠道,把本矿山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保管组由谢喜元负责,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和指示,发放抗洪抗洪抢险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和物资,保证抗洪抢险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7)医疗组由南岳村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担任。医护人员在抢险期间,要亲临现场为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及时治疗,对于受伤较重的伤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8)汽车组由谢海波负责,抢险期间要备有足够的汽车接送受伤人员和医护人员。
(9)通讯组由熊善保负责,事故发生后负责召集抗洪抢险人员和联系上级有关单位,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上级有关精神和指示。
(10)如果事故太大,本单位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说明:本应急预案只有在发生洪灾事故后方可启动实施。
五、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数量和存放地点:
厂部保管室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4
为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而给__带来的风、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
成立防汛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组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___。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2、抢险救灾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各科科、组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医院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医院职工家属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五、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
2、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领导干部赶赴所负责的区域,检查督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在受到洪水威胁时发布避洪撤离通知。
六、事件报告
洪汛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局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县委及县政府办公室,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传真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医院洪水猛涨,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立即召开由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看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抢修排险
1、灾情发生后,抢修排险队应立即投入运作,队长和抢修排险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
2、及时联系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特大暴雨造成大面积积水事故时,报办公室联系环卫站及时消除道路垃圾,以免造成井内堵塞,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以免污水回流造成医院大面积污染;道路或桥梁损毁及抢修时,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抢险;作业人员发生伤亡时应及时抢救人员;遇到暴雨持续发生时,组织人员落实有关物资和车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善后工作
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同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制订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四)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政治、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对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给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予处罚。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科室、部门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5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景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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