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完美的小说,在虚拟与真实、现实与情感、文字与思想、个人与群体等等之间构筑了美妙的平衡,既有惬意的阅读体验,又有无法抑止的思考与触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本事的局限性,这是能够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寒假在家终于读完了早就想读的《傲慢与偏见》。毋庸置疑,大部分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表达了“感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思想。正如简在得知妹妹伊丽莎白已经与达西先生时,告诫她:“什么都可以没有感情,唯独婚姻不能。”
我看过这本小说后,除了感受到大家公认的这一主题外,还萌生了些许零零碎碎的小感受,然而回想起来让我体会烈的一点,就是:人,惟优秀才可爱。
故事中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最后有三个女儿出嫁了。大女儿简温和善良,相貌出众,与宾利先生结为夫妻;二女儿伊丽莎白伶俐可人,在经历了双方傲慢与偏见的种种曲折后,与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终成眷属;小女儿丽迪亚放荡物无礼,与人品低劣的威克汉私奔,最后在达西的钱财相助下,威克汉才被迫娶了丽迪亚。当然,小说中不止这三桩婚姻,还穿插了贝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的婚姻。在这些婚姻当中,真正幸福美满的,无疑是简和伊丽莎白。她们的丈夫不仅能使她们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们获得了一份真挚的感情。简和伊丽莎白的婚姻在经历了重重波折后,最终都冲破了门第的差异,打破了当时社会中婚姻门当户对的惯例。但这并不能说明只要有爱情的婚姻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门第的因素了。事实上,简和伊丽莎白在婚姻上遇到的阻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地位和那些“粗俗的亲戚”。这一点,达西先生在第一次求婚时就很坦诚地说明了。
同样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最后的归属却截然不同。其实这些都不是偶然,而是个人的性格、特质所决定的。简和伊丽莎白在素质不高的亲友中显然是优秀的、突出的。“优秀”的定义并非固定的、统一的,它并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并非要取得多大成就才称得上优秀。正如简,除了拥有漂亮的外表,关键是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真诚地对待他人,总把人们朝好的方面去想。而我尤其喜欢伊丽莎白,让我想起《简·爱》中的简·爱的自信,她知道自己吸引罗切斯特的是她那“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能弯而不能折的性格”。这两者是何其相似啊。她们的共性在于拥有超出平庸之辈的品质和特性,她们良好的自我修养让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优秀的个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可爱。
我时常听到恋爱中的人说:我愿为你,变成一个更好的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爱情使人们想要变得美好,因为人惟有更优秀了,才能变得更加可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初读这本书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可就是从那时起,每每想起那书中所写,都忍不住想要再次拜读一番,想要再去体会一下那书中饱满的每一个人物性格,想要再去身临其境的去感受那由相互的不屑到最终的沦陷的反转爱情,想要去聆听那恍如一见钟情却曲折反复的爱情亲历者的心声,想要去思考女子嫁给金钱的当时的社会背景,想要去了解为爱放弃一切的勇气…想要感受的太多太多,想必这就是可称此书为经典的原因吧。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或说是故事情节莫过于出生于平凡家庭的伊丽莎白和贵族达西的跌宕起伏的故事了。初见的舞会上,眼神的交汇,是两人后来如此种种的起点;后来互相的不止的争执与矛盾,是两人最终合而为一的不羁的经历。出生于贵族而被赋予了与生俱来的傲慢,冷漠的达西,或许他自己也不曾想会被如此一个出身平凡却桀骜不驯,不贪权贵之女征服。作为旁观者,起先我为他们每一次的不相让感到焦急,但是后来想想,对此却是有了更多的欣慰。因为他们不为物质所困,最终在彼此了解的前提下,一个嫁给了爱情,一个娶到了爱情。
而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恋人,还是朋友,相处的方式很多很多,但我觉得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状态,才是最自然最真实的。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所处的生活环境都是大不相同的,进而其人生观价值观也必定是不同的,看待事物及处事的思维及方式也肯定是不全相同的。而这些所有的不同,都是会难以避免的造成人与人相处间的矛盾的,而关键不过是在于矛盾大小,及矛盾过后双方的处理。书中的伊丽莎白和达西,每每有争执或是抑制了自己的内心情感后,内心的话都会在一定的时间如火山般爆发出来,他们只想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即使这其中包含了许多的傲慢与偏见。
当我们反观当时的社会背景,处于那个时代的人,男人仿佛都傲慢的觉得女人需要依赖其经济才得以生活,便自诩为绅士,而女人们,特别是一些家庭负担较重或社会地位低又或者是年龄较大的女子,却会遭到社会的偏见对待。这无疑是社会所造成的必然现象,而就看身在其中的人,会如何去冲破这种社会的牢笼,而收获到美好的人生。
生活于21世纪的我们,也与当时的他们没什么不同,我们也同样处于一个有偏见,有傲慢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也需要去学会表达自我,学会个性化,学会在大趋势相同的社会中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自我,唯有此,才能在人生道路中收获到更多美好的东西,才能收获到真挚的感情,稳固的关系,一定的社会地位,富足的人生等等,才能让人生傲于风骨,偏出光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六年级已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有兴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为以后的情景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为自己洗涮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然能与彬格莱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她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她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有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然“人吧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个生活造过去时代的姑娘?
台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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