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出自《围城》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此书作为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围城读后感6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围城读后感600字1
先引用一句话:《围城》会阅读越经典,就是因为它足够真实,真实到,这就是人世间的真相描述。
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长相不错,人还比较善良,但总是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同情心不适时的泛滥,专业领域里毫无积累,没什本事,对事儿严重的缺乏主见,惯会依赖别人给予的一切,对一知半解甚至毫无所知的问题轻易发表己见,就个人而言独立生活能力差,就团队而言,于别人也毫无帮助,能不添油加醋的火上浇油办傻事儿就已善莫大焉了,除了遇到的第一次真爱的唐小姐,终于主动努力追求过一把,却就差临门一脚险些追到手。对待感情,惯会采取三不态度,渣男特质,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识人也识不清,一贯会判断错误,为人处世也相当幼稚,容易陷入圈套,尚且还有些小聪明,但碍于见识过于短浅。终究成不了大事儿,自己的人生脱离了自己的掌控。终身陷入围城里面。
方鸿渐的唯一好朋友,赵辛楣,拥有真才实学,入世而不世故,与同龄人相比待人接物成熟稳重,但受累于感情上面的识人不清。
观的是别人的故事,却又影射在自己身上,真实的代入感,仿佛要将自己不愿承认的糟糕一面毫不留情的撕开外面糊的纸。
著名的女作家杨绛,本书作者的妻子,也是本书的大功臣,杨绛先生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其实是读不懂书的。
我深以为然,局限于自己如今阅历也严重缺乏,入世太浅,对此书理解程度太有限,准备,多读,再读......
围城读后感600字2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围城读后感600字3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读后感600字4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围城读后感600字5
读完《围城》后,感受最强烈的便识作家亦谐亦庄、嬉笑调弄的笔触,无怪乎杨绛说:《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这样的钱先生创造了一批痴气旺盛的人物。
方鸿渐如一个赵辛楣,可谓是这本书中一个好人,一个成功的人。他本为外交官署处长,又为华美新闻政治编辑,后来被三闾大学聘做政治系主任,被解雇了仍能在重庆混的风生水起。这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真才实学,处事圆滑。他待方鸿渐也很好,且为人真诚。误将方鸿渐当作情敌时,敌意醋意不加掩饰,不做笑面虎;误会澄清后,把酒释恩仇他唯一的能算得上缺点的,也是香港重逢苏文纨时,面对方鸿渐的调侃,赵辛楣竟红了脸,那张四川小姑娘的照片终归是孙柔嘉,赵辛楣的。
忽然别转脸,手帕按嘴,肩膀耸动,唏嘘哭起来她有女孩的。在重庆,将要见苏文纨时,她今天穿了件新衣服来的,胆子大壮,并且有点好奇进客堂以前,方鸿渐把草帽挂在架子上的时候,柔嘉打开手提袋,照了照镜子。她也有女孩的虚荣心和醋意。她没有什么特点,不像苏文纨才华横溢,也不像唐晓芙天真率直,但这也是她最大的特点。
让他来,我最喜欢小孩子。实是虚伪。背后编排唐小姐,三次电话欲阻唐小姐与方鸿渐见面,又掩饰事实;故意想看到两个男人争抢自己的场面,向往优越感,实是心机深沉。伸手让柔嘉拉一拉,姿态就仿佛伸指头到热水里去试试烫不烫,脸上的神情仿佛跟比柔嘉高出一个头的人拉手,眼光超越柔嘉头上。实是目中无人。
孙柔嘉和苏文纨虽可以说是两个极端,但她们仍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如此看来,方鸿渐作为主人公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那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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