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里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1
我觉着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科幻小说,那里的老鼠,蟋蟀,猫都会说话,故事的开头是蟋蟀柴斯特被一群野餐的人带到了时代广场,然后玛利欧找到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就有了新的故事……
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象力,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特别是得有担当,一人做事一人当,原来看书还能学到许多东西,所以我长大了也想当这样有想象力的作家,应该是亲近文学的,亲近文学的方式当然是阅读,这点我肯定是做到了,这个假期,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的书五花八门,好看极了。
去图书馆,我一般看科幻书,所以我想成为有想象力的作家。《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很好看,看了一遍又一遍.我最喜欢里面的柴斯特蟋蟀,它善良,勇敢,正直,一人做事一人当,他的优点我要向他学习;同样他也有是缺点的,粗心马虎,还差一点把玛利欧家的店给烧了,真是闯祸大王啊,这缺点怎么和我这么像啊,最终他把缺点都改正了,成为了好孩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改正我的缺点,妈妈常说,能改正错误的小孩就是好小孩,我要做好小孩.给自己加油哦!
其实假期里我读了一大些书,今天就先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吧。我喜欢阅读,喜欢科幻,喜欢创造,我要更努力好好学习!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2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神话王国,使我感触到了悦耳的音乐,收获颇丰。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情面冷漠的纽约。它走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赋有的家庭,有的时分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舍弃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丢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分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并且能演奏盛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变成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今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读完今后,我思绪万千。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持之以恒的精力!由于我的喜好和它的喜好如出一辙,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持之以恒的精力。为一个乐善好施的好市民!读完今后,我思绪万千。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持之以恒的精力!我要吧这种精力发扬到日子中的点点滴滴,变成一个乐善好施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咱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珍惜友谊,都有一个宽恕的心,学会相互关怀,相互帮助。那么人世将会充溢爱,充溢欢声笑语的乐土。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可有趣了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了这本书的书名,你肯定奇怪了,这本书是写蟋蟀的是哪只蟋蟀呢?下面我将揭晓答案。
原来这本书写的蟋蟀叫柴斯特,它是一只乡下蟋蟀,生活在康尼斯克州。因为贪吃,他跳进了午餐篮不料人把食物压在它的身上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一番努力后,它落进了一个报摊旁。被报摊里的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晚上,他还遇见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一天,柴斯特不小心吃掉了钱,结果被玛利欧的妈妈发现了,被关在笼子里。幸好塔克有钱,还了钱。可更糟糕的还在后头,一天,火柴盒被弄翻了,不小心燃起了火,玛利欧的妈妈便要把它赶出去,可因为它会奏歌,让自己留了下来,后来,它成了明星,可开始想家了。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家。
作为塔克老鼠,它是一个贪财的人,可朋友有困难它就会帮忙,甚至付出钱财,付出时间,它又是遇钱不放的不去考虑自由。它还是一个聪明的家伙,能判断出人味,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柴斯特,崇尚自由的它宁愿唱给乡下,唱出快乐,唱出自由,唱出生命。是呀,正如亨利猫所说,人要出名,可出名不自由,又有什么意义呢?可是自由,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很少了,也许,有时不出名比出名更快乐,更开心。
这本书真有趣,告诉我们有时,快乐是最好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作文5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1961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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