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是被称为“现代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此书被誉为英国文学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部不朽的经典之作。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鲁滨逊漂流记第十章读书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第十章读书心得1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让我十分有感。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从小就喜欢航海的鲁宾逊,一次,他从巴西出发去航海,全船的人除了他全部遇难。他游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岸边,他利用破船上的一些东西,采到了野果,打到了猎物,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又一个月,又经历了几场战争,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鲁宾逊为什么能够独自一人,用几支枪和一些在我们眼中很普通的东西,在这个没有水有没有人的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他靠着什么,克服了二十八年以来所有恐惧和困难?
他初到荒岛时,十分绝望:没有住所,没有食物,也没有淡水,这样根本无法生存。但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逐渐的,他从绝望中走了出来,用他坚定的意志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荒岛上的奇迹:他有了船,还创造了航海用的河道;他有了农场和牧场;他有了陶器;甚至还有了两套相对“豪华”的房子。
鲁宾逊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就可以创造出不可思议的奇迹。
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0_年!20_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鲁滨逊漂流记》是用第一人称所写的长篇小说,这部巨作叙述了鲁滨逊在一个小岛上单独生活了二十八年的经历。鲁滨逊不安于平庸的小康生活,私自从家出走,到海外经商,被摩尔人俘虏,做了几年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由于缺乏劳动力,他到非洲购买奴隶,途中船只遇难,独自一人漂流到南美附近一个无人的荒岛,开始过孤独的生活。他依靠从破船上搬下来的枪械和工具,猎取食物,种植谷物,独自生活了许多年,表现出百折不挠的精神。他曾遇见一些土人到荒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便开枪打死一些人,将其他的土人吓跑,救出一个将要被杀的人,给他取名“星期五”,使他成为自己的奴隶。
此后,鲁滨逊又征服了一些野人,在岛上以总督自居。过了一些时候,一艘英国船来到岸边,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变的水手,乘这艘船返回到英国。巴西种植园和荒岛使他成为巨富,后来他又派人到荒岛上继续垦殖。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
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最近,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对主人公鲁滨逊·克鲁兹的印象极为深刻。我摸着《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有一种生命很顽强的感觉。
文章主要说了在18世纪的英国,有个叫鲁滨逊的人,坐船出海去航行,曾三次离家航海冒险,并在巴西有了种植园。后来,他为了买黑奴,便抛弃种植园,乘船前往非洲,结果在海上遇难,被大浪打到了一座孤独的小岛上,流落荒岛。在那个荒岛上他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在一位船长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他依靠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和聪明智慧幸运的活了下来。鲁滨逊在小岛上还收了一个快要被别的野人吃掉的野人做仆人,因为鲁滨逊在星期五救了他,所以叫他星期五。
星期五跟着鲁滨逊慢慢学会了许多英语,学会了使用武器,如枪、刀、斧头等等。刚开始,鲁滨逊用枪打一些小动物,放在木头架起来烤着吃。后来他养了一些动物——羊、牛,平时口渴时他就挤点羊奶解渴。他发现小岛上有一些葡萄,他便摘下来放在木头架上晒干做成葡萄干吃。鲁滨逊为了能回到自己的家乡英国,他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在星期五的帮助下造了一艘能装二十六个人的小舟,鲁滨逊把自己的所有东西都放在小舟上,并带上星期五向野人国进发,他要先把星期五送回野人国,然后回家乡英国。当鲁滨逊把星期五送回野人国时,星期五发誓以后野人国不再吃人,也学鲁滨逊吃羊肉、牛肉,渴了喝羊奶和牛奶。
鲁滨逊回到家乡,家乡的人都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离开家乡,在小岛上生活的太久了,久到人们都忘了他。鲁滨逊在家乡只找到了他的妹妹和侄女,他的父亲和母亲都死了,大家也以为他早已经死了。鲁滨逊在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多,离开家乡到回来也过了三十五年,怪不得别人都不认识了,都把他当成外国人看待了。
我个人认为,在原著中,鲁滨逊是个“多面人”。
首先,鲁滨逊是个热爱劳动并勤于劳动的人。当他发现船只就停泊在自己的小岛附近,并在船里发现了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时,他很清楚,要想运回这些东西,单凭他自己的力量,又没有小船,是有困难的。但他开动 脑筋,动手做了一只木筏,将破船上的东西一件件搬了下来。所以,当破船终被摧散时,他先是“吃惊”,而后再“回头一想”,又觉得坦然。因为自己没有糟蹋时间,没有偷懒。后来,他为了生存,又是建房屋、又是做桌 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渐渐发现,我什么东西都可做得出来,只要我有工具。话虽他如此,即使没有工具,我也做了许许多多的东西……就这样,鲁滨逊·克鲁兹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个极具发明创造能力的人。为了做书架,他先想到做木板——把一棵大树砍下,将它横放,并用斧头将其削成木板。木板做成了,再一钉就成了书架。接着,他又为自己做了衣服、做了陶器……,就这样鲁滨 逊在不断地改善着自己的生活。
鲁滨逊又是个坚毅的人。他在条件艰苦、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仍兴致勃勃——尽管走了吧少冤枉路、白费了不少力气,但他在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后又会重新开始。他不惜花费五、六个月的时间造了 艘船,后因离海太远无法下水而放弃。但他没有就此罢休,接着又在入海较方便的地方,花了两年的时间另造了一艘。
他偶然发现了一些麦种,便将它们种下,但种的不是时候,他只好重新播种……最后,他终于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了牧场、有了种植园;有了两处住所……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现在已经把自己训练成了一名十分 出色的面包师、裁缝、建筑师、陶器师……这些事情没有一家不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才完成的。他就是这样同自然斗争,最后一步步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鲁滨逊也是个“殖民主义者”。当他刚踏上这个还没有一个人的荒岛时,他踌躇满志地道:“这一切都是我的。”他用火枪救出了星期五;也凭着对鲁滨逊的惊讶、敬佩,星期五顺理成章地成为其奴。后来,他又救下了 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他满意地说:“我这岛上已经有居民了,我觉得我已经有不少百姓了,我不断地带着高兴的心情想到我为什么像个国王。”后来,一只英国船来到这个岛上,在答应救出船长的同时,他也提出 了两个要求:第一,在你们留在这岛上的期间里,你们绝对不能侵犯我在这里的主权,……同时,必须完全受我的管制;第二,万一那只大船收复回来,你们必须把我和我的手下人免费带回英国。从这些地方,都是能看出他 的强权来。
看了这本书,其实,鲁滨逊也有很多缺点,比如他干事考虑不周全、莽撞;是个彻头彻尾的“经济人” ……但是,我印象最深的是鲁滨逊坚持不懈的顽强精神和他聪明的智慧。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坚强他所体现出的那种勃勃生机、坚定的信心和坚韧奋斗的精神,的确值得我们去共同学习。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它出自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之笔。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这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滨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仍然无比佩服。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他从小就酷爱航海和冒险,但是他的家人极力反对。长大后他不顾家人的阻拦登上了一艘开往伦敦的船,可是船在路上时遇上了险恶的大风浪海浪把他卷上了岸,但幸运的是他活下来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在一座小岛上。这座小岛荒无人烟,鲁滨逊在这里生活了20_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非凡的智慧建房子、种粮食、养山羊、造船只、烧瓷器、编箩筐。他还救了野人“星期五”并教会他说话。 有一天他们发现有一艘英国船在这里停着原来是这艘船上发生了叛乱,水手把船长给绑架了,鲁滨逊和“星期五”成功的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的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
鲁滨逊在这艘船上行驶了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真是太伟大了如果是我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又能生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做什么?在荒岛上大哭?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不怕困难,面对困难永不低头的乐观向上的精神,勇敢的去面对困难,不要因为一些在成功路上小小的绊脚,就阻止我们向成功路上迈出的一大步。只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勇气、有毅力、爱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在这个缤纷的暑假里,我完全相信并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只有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才能不断创造奇迹。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