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里李微漪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5篇方便大家学习。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微漪发出这样的叩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寒假和爸爸一起共读《重返狼群》,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重返狼群》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听到藏民们与狼搏斗的种种故事,出于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作者千方打听,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小狼取名格林,作者带着这个野孩子,回到了属于人类的“森林”---繁华都市成都,决定把格林抚养大。当格林渐渐长大,繁华的人类“森林”中不再有格林的一席之地,作者又决定带着格林回到了他的家——若尔盖草原,野化并放生。
毫无荒野生存技能的格林,是不被大自然所接受的。
作者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教他生存的法则,教这个野孩子茫茫荒原的生存法则,随着时间的流逝,作者的身份不知不觉从老师变成了这个野孩子的负担,最后,作者将这个原属于荒野的孩子,重新送回荒野之中。
自然
在这本书中,其中的特点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只来源于荒野的狼,一个在城市中生活的野丫头,在若尔盖草原相遇,最后又在若尔盖草原上分离,磕磕绊绊,兜兜转转,最后一起回到起点。人与狼,几千年来在一刻不停的争斗,为自身搏得生存的空间。若说时间是一个转盘,人和狼则是其中一个个的零件,在小狼格林野化的过程中,被马蜂蛰,掉进池塘,咬电线,蹦女儿墙,招惹藏獒,追狐狸,戏渡鸦……一次次有惊有险的经历中,他渐渐长大,成熟,显现出属于自己的风采。
小狼格林在长大,但若尔盖在衰老,过度放牧,规划整齐的高速公路,沙化的草地,浑浊的河水上尽是废弃的垃圾,用毒药一窝端旱濑,铁爪式的捕兽夹和高倍镜的猎枪,狼也学会了更多的技巧,虚张声势,智取牦牛群,以猎物的优势反向捕猎,改变自身的生活习性……人在变,狼也在变,但自然却一如既往……
这也像极了现在的我们。信息爆炸的时代,无数的信息正朝我们涌来。我们有手机有电脑。有一个更加年轻的大脑。而家长却不是,他们有着自己的工作,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疲惫,属于他们的生活。当他们兴致勃勃用他们的方法了解我们的生活时,我们总是因为他们跟不上自己的脚步而拒绝。事实上,家长并不是不想跟上,而是他们的速度太慢,赶得气喘吁吁赶不上我们。曾经看过一句话,别慌,月亮也在大海的某处迷茫。又有人说,我们是不是走的太急了,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
我在家中跟父母的关系说还可以,也不算太好。有时候也因为自己费尽口舌跟家长解释,家长还是一知半解。有几次,看到父母眼中那悄悄逝去的失落。自己也心如刀割。我尝试着放慢脚步……走着走着。就像他们当年等着我们。
自由
曾经一个女作家说,草原上本没有路,只要随便一指,那就是路,不管是东西,还是南北,不论是夏天还是冬天,草原上,路根本就不是问题。草原的自由,是由草原的路所决定的,如果有一天,草原上的路,被笔直坚固、不可随意更改的高速公路所取代,那我们将不再拥有自由的草原,也无法理解,自由这个含义了。
自由是什么?对于狼来说可能就是,在无边无尽的森林或草原中奔驰,每天睁眼能看见一片绿,耳朵可以听见风拂过叶子的声音,可以闻到,自己心心念念猎物的味道,奔跑起来,草地在自己的脚下颤栗,泥土在它的身边飞腾,草原上的风,狂野的刮过脸颊,炯炯有神的狼眼,一刻不停的搜查着附近的猎物。生存竞争是残酷——生命本身就是一种搏斗,为自身继续存在而搏斗。狼早已懂得这一点,他们只遵循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这是谁也无法阻挡的。狼,野性不必掩饰,贪婪无需伪装,他"横眉冷对"人们的憎恶与诅咒,长歌声中,独步荒野,在月下吟唱着属于他们的乐章。
人呢?对于一个正在上班族来说,自由就是朝九晚五的下班,倒在床上刷着手机,尽情的发泄着自己的疲倦;作为一个学生,自由就是考试能考个好分数,家长就能放心,给我们一小块自由的空间。
曾经有人跟我吐槽,说做人还不如做动物,最好就去做只狼,每天到处野。但我不这么认为,狼也有属于他们的社会,也有属于他们的苦衷,也有属于他们的危险与任务……狼也有叹息的时候,他只不过是有一颗常人无法理解的心罢了……
那么,对于我来说,自由又是什么呢?是照自己的心情来,还是一步一步的约束自己;是随心所欲为了自己的梦想,奋发前进,撞到南墙也不回头,还是一步一步过上朝九晚五的生活?我不知道,我也不敢去想。有人说,一个人所谓的成长,就是敢和人性中的弱点作斗争,敢于和内心的声音做斗争。那么我呢,从小到大做事都是懒散的,能够躲避就是躲避,从不想去怎么解决它,遇到老师布置的任务,永远都只会推卸,推卸,再推卸;同学要求的事情,永远都是嘴上说着,但实际上却不付出任何的行动……
正如作家毕飞宇曾说人呢,一生要做的事情就是和自己做斗争,大多数的时候所谓听从内心的声音,还不如敞开它,脚踏实地的做点事情,很快,我这懒散的性格,也为我自己带来了许多麻烦,上初中之后,学科猛然增多,大量的作业向我扑来,我因为懒散而没有来得将每一项作业都认真完成,有些作业也是草草了事,匆匆交上。几次大考作业增多,本来就多的作业,更是让人难以完成,我的成绩也开始下滑,父母很焦虑,没有几个月头发变白了许多。我也开始一步步规划起自己的生活,是逼迫自己的效率变得更高,然而,这长年积累下来的顽疾,哪有说改就改的效率……
《重返狼群》这本书教给了我很多很多,也教给了我最重要的一点——把握好属于你的自由。
起初《重返狼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真实,然而,随着第二部的情节发展我愈发希望:这本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从未发生过。
拿到书,土黄的封面让我对它没有一丁点好感,可这不正代表着沙化的草原吗?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放狼七百多个日夜后,听说格林(她放养的小狼)被抓后,历经一年与狼仔——格林重逢的故事。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场景:盗猎者(捕捉野生动物换取高价的人)——冯汉川家中成千上万只旱獭(又名土拨鼠,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活冻死,626只狼头皮制成的“百狼袍”就这样有泪无珠……听索朗(动物保护区的工作者)说,为了让狼皮好看,一般是把狼麻醉后就活生生从它们身上把皮扒下来,狼逃走后,跑着跑着,发现自己没有皮了,活活冻死……
这不禁让我想起李微漪和姜戎的一段对话:
--“四十年前的内蒙古真的那么美,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
--“四十年后,不,也许十年后,人们会遇到与你同样的问题。”
据统计,每一个小时就有一类生物灭绝,每一分钟就有一个动物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
人们为了观看,把动物抓进动物园里,可那是动物们的归宿吗?不!草原和森林才是呀!我们听不到动物的哭泣,人们为了利益不断向地球剥削……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草原是他们的“命”,可对于城里的人呢?什么是“命”?宽敞的房子?优越的汽车?高薪水的工作?强大的电子设备?高档的奢侈品?无所不能的金钱?看着被大风刮蓝的天空,光秃秃的树枝上塑料袋哗哗作响,答案似乎在嘴边呼之欲出……
狼已成为传说,请不要再让诺尔盖草原和那里的其它生灵也成为传说。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荡气回肠!你侧耳倾听,“嗷呜——黄花”。咦,怎么有“黄花”的声音?其实,这些特殊的号声,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
十年前的某一天,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它渐渐长大,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你也许不会相信,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读完书,我常想:李微漪瞒着父母,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我想不是。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狼髀石、狼舌头的确名贵,但狼是草原的魂魄,狼更是野性的象征!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就算是人类,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小时候,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长大了,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我喜欢《重返狼群》,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
书的最后,李微漪说:“孩子,走吧,一定要活下去……”这,是信任,更是期望。
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歌声响起,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在歌颂你;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当牧民的篝火点燃,狼儿啊,不用害怕,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夜幕中的若尔盖,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牧民啊,不用害怕,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这祝福,胜过狼髀石!
《重返狼群》我喜欢,因为它真实,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