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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 欣敏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2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英文版福尔摩斯经典系列全集,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很佩服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那超人般的推理和破案能力。

福尔摩斯是世界赫赫有名的私人大侦探。他居住在英国伦敦的贝克街,我曾经去过那里,只是很遗憾我那时还没读这本书,否则我一定要去拜访他的家。我佩服他有很多原因,比如,他破案是为民除害,不是单单为了赚取委托人的钱。他的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一想到主意就立刻去行动,所以他破案子的速度极快,有时于二十四小时内就破出了案子,而且开始毫无线索、非常难的案子都成功破解。他一生破解了无数个案子,但他并不是很有钱,因为他把破案当成了自己的爱好,对贫苦善良的委托人他不收钱,只收取富委托人的破案费。他破过的最经典的案子有: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猎犬,跳舞的小人,红发会,四签名,带斑点的带子……等等。他的搭档华生虽然是一个医生,但也是福尔摩斯的助手,经常帮助福尔摩斯破案子。我最喜欢一些非常神秘的案子,会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案子。我有一次在一个晚上之内看完了六七个短片案子。一些案子当你不知道真相时很奇怪,但福尔摩斯破出来之后,自有道理,也不那么奇怪了。

在跳舞的小人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用让人都难以置信的智慧破除了密码。这个案子是讲一个人的妻子被一些跳舞的小人吓晕了,失去知觉。每一个跳舞的小人都代表着一个英文字母,里面隐含着一些秘密。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猎犬里面,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的一个传说害死了好几代人,人们一直以为是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干了很坏的事,因此家族后代都受到上帝的惩罚。后来家族中一位很善良的人被传说中神秘的猎犬吓死之后,福尔摩斯终于破出了这个案子。这位善良的的人是被他邻居—一个生物学家养的一只猎犬害死的。还有其他很多很多的案子,表面看起来很奇怪、离谱,但事实却是很有道理的。

总之,我们绝对不能相信没有科学道理的事迷信;而且遇到问题的时候,要多思考,有想法之后要立即行动,去找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想法和推理是否正确,不能想到主意却不行动,这样是没法解决问题的。

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4

这个学期,在课余之时,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初中生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5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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