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作为一部风靡全球的读物,有着独特的魅力,但我们如果仅仅把他当做儿童读物就有些太可惜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篇1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篇2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篇3
《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仅七部书就浓墨重彩地描绘出另一个世界——巫师街,魔法的世界。读过《哈利·波特》的孩子们知道巫师界有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古灵阁巫师银行、魔法部、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对角巷、霍格莫德小镇、戈德里克山谷……那里有行行色色的巫师,奇奇怪怪的风俗,风味独特的食物(滋滋蜜蜂糖、黄油啤酒、火焰威士忌、比比多味豆……)还有一道道或厉害或滑稽的咒语(如阿瓦达索命咒和“门牙赛大棒”)……魔法世界是孩子们的理想国,那里总会有惊喜的尖叫。但罗琳笔下的魔法世界不止带给孩子们惊喜。《哈利·波特》的魅力何在?不妨将这七部曲铺展开来,你会在这壮丽的画卷中发现更多。
《哈利·波特》中人物的魅力是巨大的。主人公哈利便是一个魅力十足的榜样——漆黑的头发、瘦高的体型、明亮的绿眼睛、善意的微笑,有着极高的运动天赋……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勇气。十一岁勇斗巨怪,十二岁独自进入密室深处与恐怖的蛇怪搏斗救出朋友;十三岁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战胜了带给人绝望之感的怪物“摄魂怪”;十四岁在阴森的墓地里同史上最危险的黑巫师伏地魔较量;十七岁对抗伏地魔建立的新政权,并肩负起拯救巫师界的重任,成为与恶势力斗争的核心力量。哈利勇敢,但不是不所畏惧。当他明白只有自己被伏地魔亲手杀死才能终结一切灾难时,他的内心无比恐惧。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使他手脚麻木。尽管如此,他还是一步步迈向伏地魔,迈向死亡。谁不想同亲人朋友好好地活着?他才十七岁!可哈利在生与死之间选择了后者,尽管恐惧,但毫不犹豫,毫不退缩。泰勒说,真正的勇士不是无所畏惧,而是有所畏惧但仍继续前行。哈利便是这样一个勇士。他在危急时刻表现出的领袖才能,在抉择面前表现出的果敢、冷静,以及对朋友的忠诚、对原则的坚持、甚至对敌人的仁慈,都使他当之无愧成为孩子们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魅力还在于两个词——忠诚和爱。哈利忠于邓布利多,为完成其遗命排除万难、从不动摇;罗恩和赫敏忠于哈利,当全巫师界都背叛哈利时,他们站在哈利身边,背叛了整个巫师界。而爱,伟大如哈利母亲拼死一挡,保全了哈利牺牲了自己;深沉如邓布利多对待哈利,时刻关心却又故意隐瞒;执着如西弗勒斯,一生从未表白的爱恋却能够一如既往;深情如罗恩和赫敏,无论时空怎样变化依然深爱彼此……爱与忠诚,凝聚在字里行间,像一缕缕阳光,温暖、明亮,让孩子感动,“有泪可落,却也不是悲凉”。
除此之外,《哈利·波特》给孩子们树立了这样一个价值观:为正义的事业持之奋斗并不惜为之献出生命,这样的灵魂是高贵的。小天狼星对虫尾巴说:“和世界上最邪恶的巫师作斗争有什么好处?就是为了让更少的人因他而死去!为让更多的家庭幸福!”卢平在初为人父时参加霍格沃茨保卫战,英勇牺牲。在复活石的作用下,他对哈利说,儿子会明白他是为给世界带回一片光明而死,儿子会理解他并为他感到骄傲的。在被伏地魔的魂器伤害之后,邓布利多理智地安排好了一切,安静地以自我了结的方式推动消灭伏地魔的进程。还有很多英雄,穆迪、唐克斯、西弗勒斯、弗雷德、科林……他们的死令人悲痛,但他们是为了伟大的事业而牺牲,他们死了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活着。他们死了,但他们还活着,活在千万读者心中。
《哈利·波特》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它早已超出了儿童文学的范围,孩子们可以阅读,大人们也可以深入了解、感受其魅力。展开这部壮丽的魔法世界画卷,希望你能从中收获感动,受益无穷。
——谨献给曾是孩子或仍是孩子的你
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篇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让我们看一看作者,尽管j·k·罗琳一再说明她在开始写哈利波特这系列小说时没有针对某个年龄段读者的想法,但是丛书的出版商在出版系列小说第一部的时候把读者群定位在岁的青少年上。无论如何,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拥有了各年龄的拥戴。在一些国家,系列小说的出版趋向于同时出版两个版本一个封面设计适合青少年的儿童版和封面设计成熟稳重的成人版,尽管它们的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并且,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罗琳的写作风格也逐渐成熟老练,加之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不断成长,不论从风格上还是内容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
根据作者罗琳的介绍,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年她在从曼彻斯特到伦敦的火车上萌发出的。她当时常常在爱丁堡的一家咖啡馆中撰写第一部小说。系列小说的热卖使如今的她的身价位居世界上第620位。
我们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是格兰芬多的学生,坚强、勇敢,是格兰芬多的代表,哈利在受到种种诱惑和刁难之下,决心依然没有改变。如果是换做纳威,在这种情况下他坚持得住吗?答案是,这就是为什么哈利会打败伏地魔的原因,他还拥有一根非凡无比的魔杖,与母亲对他的爱。
他的爱使他强大,哈利与伏地魔的战争其实是爱与恨的对抗,哈利与伏地魔的法力悬殊很大,而我们却坚信他能打败伏地魔是因为哈利又爱,而伏地魔是恨,他不理解爱,是因为他得不到爱而造成这样的原因是社会,受害者其实最终属于施害者,只要让世界充满爱一切的一切都会终结。
哈利是能为朋友付出牺牲,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当然,他的运气也是出奇的好,但是也有着让人佩服的精神。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学生读后感1000字篇5
一次,我偶尔看到报纸上有关哈利·波特的文章,上面说:之前的几部都还是讲哈利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的生活,只是打打魁地奇,练习魔咒等,但从《混血王子》那集开始,哈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险。小天狼星因为哈利的过错而牺牲,邓布利多校长也在斯内普的一声“阿瓦达索命”后倒下,疯眼汉穆迪也在凤凰社转移哈利时牺牲,使哈利进入失去朋友的痛苦之中,可就在这时,一场讲述成长的故事才真正进入高潮。
这篇文章说的也对,哈利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他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在朋友们的关照下幸福生活,他信任他的朋友,就像他父母把自己的安全全部交给朋友一样,认为即使丢下魔杖一小会也不要紧。但在火焰杯那集中,哈利见到了伏地魔,也亲眼目睹了伏地魔的复活,并且,在哈利的魔杖发出的咒语接触到伏地魔的时候,杖尖冒出来哈利的父母、和哈利并列三强争霸赛冠军被食死徒杀死的塞德里克的灵魂。最后,哈利拿到了门钥匙,回到了霍格沃茨。他回来了。哈利这样对大家说,但没一人相信。之后,前魔法部部长福吉看到了伏地魔,这时人们才相信:伏地魔卷土重来了。这时,哈利才明白: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大家。这,才是人们想看到的:哈利·波特长大了。
这七部书,介绍了哈利的成长过程,从十岁收到猫头鹰来信的欢喜到十七岁成年时勇敢面对伏地魔,从小孩子气到学会面对死亡。成长,我们都在成长,即使是大人,也是在成长的道路上前进,只是比我们走的更远,懂得的比我们更多而已。哈利最后和金妮结婚,有了詹姆、莉莉、阿不思三个孩子,詹姆和莉莉是按哈利父母的名字来取名的,阿不思全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是为了纪念阿不思·邓布利多和西弗勒斯·斯内普而取名的。这样的幸福生活正是哈利所期盼的,正如他所说:“我这辈子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也许有人会说,冒险不是很刺激吗?但如果你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肯定会厌烦,哈利也许一开始也会这样想,但最后他宁愿过这种平凡的日子,也不愿拿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下赌去冒险。这,也是一种成长。
邓布利多最后说了,正是因为哈利知道自己身体里有伏地魔一部分灵魂后勇敢的站出来让伏地魔杀死自己,才使哈利活下来。哈利的这种选择不得不让我佩服,面对死亡,每个人都会害怕,感到畏惧,但哈利不是,他知道只有让伏地魔杀死自己才能拯救这个世界,在他决定去见伏地魔之前,把杀死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大蛇纳吉尼的任务交给了纳威,自己去见伏地魔。这段时间,哈利回忆了很多人,他感谢罗恩、赫敏,想念金妮,他舍不得这里的一切,但他知道,自己这么做其实也是在报答他们。
《哈利·波特》让我悟得了成长的真谛,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