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不是人们不爱读书,而是确实没时间读书,同学们要抓紧有限的时间读名著,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寒假名著读后感作文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向上、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宁静的村庄,遍地的绿草,成群的牲畜。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少年坐在浓浓的树荫下,手上捧着一本圣经,少年正用纯正的拉丁文朗声读着。他叫于连。
于连的生命,就像是匆匆划过天际的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他机智,能用流畅的拉丁文背下一整本的圣经;他自尊,在初到市长家时表现得那么自信,尽管他只是一个贫穷的少年;他勇敢,愿意突破世俗的钳制,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少年,终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失去了他本身的颜色
“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让人无比欷歔的同时,又让我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于连。曾经的我们,悠游自在地生活在天真的梦的港湾。而渐渐地,我们开始不满足。“小红的新发卡比我的好看。小明手上的是新出的玩具。”又到了如今,“她脚上踩着今年的最新款。他的手机是最新的一代。”我们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差异。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从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变为了雄心勃勃的野心家。
我执拗地相信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连又变回了那个淳朴的农家少年。社会让我们变了很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是适应。也许我们曾经想改变社会,最终却让社会改变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藏着另一颗心,一颗不断向上,不断向前的心,那么,内心深处的我们将永远不会被改变。
我是个爱静的人,打小起业余时间就大多泡在书房里,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
古人读数为的是求取高官厚禄、美人谷黍,而我读书完全是为了寻找一种感觉。早上醒来时捧起书读上它几句,就像是已经吃过一顿美味的早餐。睡觉前读一段,便会带着书中的故事一同进入梦乡。上厕所时也会捧着本书,进去便是半个小时,全然不知环境的恶劣。我喜欢在没人的时候读书,周围是那么安静,仿佛也和我一起分享着书中的乐趣与风景。
《少年文摘》是我最钟情的一本杂志。当我拿起它时我总会先细细的看一遍目录,然后从中选择那些篇幅最小、最不吸引人的文章去读,把那些精彩的文章留在最后,这样越到后面就越觉得是一种享受。但我从不放弃任何一篇文章,因为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
有时我读书到了痴迷的地步。当读到《侏罗纪公园》时便会心惊胆战,觉得身后便有只红眼睛、尖牙齿的恐龙;当读到《天龙八部》时便会按着书中的方法学着段誉练就“六脉神剑”;当读到《红与黑》时便觉得自己是那个苦命的于连,在社会中无助地挣扎;当读到“三英战吕布”则会不由自主地有感情地朗读一段。这也就是读书的一种味道,一种感觉。
细细地读书,品味书中的故事,体会书中的人物,这就是读书的感觉。读书是享受。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