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心爱之物,你的是小汽车,他的是布娃娃。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心爱之物300字主题优秀作文,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每个人都要自己喜欢的物品,有人喜欢汽车,有人喜欢毛绒玩具,还有人喜欢手表,而我最喜欢的物品是我上一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闹钟。
我的闹钟一眼望去全身都是粉色的,近看它长着一张圆圆的脸蛋,两只尖尖的耳朵,最闪眼的是它那粉红色的蝴蝶结,仔细看,在它的镜片上还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一个黄黄的小鼻子。脸的旁边还有三根细细的胡须。它呀是一只可爱的KT猫,我非常喜欢。
它用起来也很简单,只要在后面转动旋转按钮,把时间和闹钟调好,按开关键到“ON”就可以了。它的作用很简单,就是每天早上按时叫我起床。
记得有一次,它没有叫我起床,而我是在妈妈的大声叫喊起来的。那次去学校被老师狠狠批评一顿,因为我迟到了。晚上回到家。我只想好好的教训闹钟一顿,但拿上它的时候,它居然罢工了,指针一个个都停了。我仔细一想原来是我昨晚胡乱按它,电池松动了。我赶紧把它调好,装好电池。
从那以后,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把它调到我起床时间,检查一遍才睡。再没有闹钟不响迟到,被老师批评了。
我喜爱的闹钟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它每天都准时叫我起床,这让我睡觉时更加安心。就像我的父母陪伴在我的旁边,不断提醒我,叫我做一个按时的好孩子。
我想好好地谢谢它,谢谢它陪伴了我四年,谢谢它每天都按时叫我起床。我的闹钟,我爱你。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有时玩电脑,有时玩航模,有时还拉二胡呢。当然啦,做这些事的前提是我已经认真地完成了老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啦!我认为,玩电脑能段练反应能力,玩航模增强了我的信心,拉二胡放松心情,让我发现生活的美丽。
而我最喜欢的,则是练习书法,写书法练就我一胳膊的力气和培养我凝神静气的习惯。所以,毛笔就成了十一岁的我最心爱的“玩具”。
毛笔是我家祖传的宝贝,也是我从小就接触的“玩具”。我从三岁就开始用它练书法,六岁时带着它参加了广东省少儿书法展。今年暑假回老家时,一位邻居叫爷爷帮他们写对联。由于爷爷手痛,我便自告奋勇,拿起毛笔,给邻居写了几副对联。
对联贴出去后大家都去看,听说是我写的,乡亲们个个夸我有出息,说我继承了我们家祖辈写对联的家风。我越听越高兴,不由得把毛笔抱在怀里亲了又亲!第二天他们又请我去吃席,想不到帮了人家一点小忙,竟然受到这么多人欢迎,我心里那个高兴和自豪啊!
开学了,我回到深圳,乡亲们的赞扬声还在我耳旁回响,邀请我吃席的场景还在眼前浮现,这使我更加热爱毛笔。我有一个伟大的心愿:我想在春节,再回一次老家,为每一户乡亲们送一副大红对联,我要用毛笔和手,把老家打扮得更加红红火火,喜气洋洋!
我有一个漂亮的杯子,我非常喜欢它,它是我去旅游的时候买回来的,所以我非常珍惜她。
我的杯子是由三层组成的,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外面是一层塑料的,中间夹着一副漂亮图案,最里面是不锈钢做成的,看起来非常结实。杯子的图案是一个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一只米老鼠、一个小木头凳子……最后上面还有一个单词是happy,每次看到这个字母我心情都不由自主地好起来。
我非常喜欢我的杯子,有一天我在写作业的时候,妈妈给我端来一杯水,我一看不是我喜欢的那个杯子,我生气地说:“妈妈,这个杯子不是我的,麻烦你把水倒在我的杯子里。”从那以后妈妈就用那个带happy的杯子给我倒水。
我记得有一次我表弟来我家的时候,看到我的杯子说:“表哥,你过来一下。”我走过去说:“什么事啊!”他笑眯眯地说:“表哥,这个漂亮的杯子是谁的呀!”我心一想我表弟是不是喜欢上我的杯子,想跟我要。我的心里就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呀!“是我的。”我说。表弟说:“哥,你把他给我吧?”我犹豫了一下,还没等我开口,妈妈来了,妈妈亲切地说:“你要是喜欢就拿走吧。”表弟高兴得都快跳起来了。
杯子还是让表弟给拿走了,虽然有点舍不得,但是既然送给人家了就不能反悔。不过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去看看它!
我有许多学习用品,摆满了我书桌的整个抽屉。不过要说喜欢,那肯定是我那支百乐钢笔了。这是我妈妈给我买的。我叫它“海蓝”,因为它的外壳是深蓝色的,像海的颜色,宽广而深遂,漂亮极了。
“海蓝”的外观和普通的钢笔没什么区别,同样有笔盖、笔尖、墨筒和外壳,它长13。5厘米,差不多相当于一部苹果手机的长度,直径约1。1厘米,属于耐看形的,越看越好看。
“海蓝”不仅外观好看,而且写起字来手感特别好,非常润滑,自从有了它,我的字也进步了很多,这使得我更加喜欢它了,恨不得睡觉也抱着它。
现在我写的字越来越好了,撇有撇尖,捺有捺脚,连同学们见了都啧啧称赞,我想我的钢笔也会非常高兴的。但是,有一天,我居然将我心爱的钢笔给弄丢了,我心急如焚——心爱的“海蓝”丢了,叫我怎能不急!我找遍了铅笔盒,翻遍了书包,还是不见这钢笔的踪影。我急得在原地团团转,像热锅上的蚂蚁——最后,翻箱倒柜找遍全家,仍不见其影。第二天来到学校,我目光直射讲台。书包还没放好,便直冲讲台走去。只见讲台上有一堆形形色色的笔:铅笔、水笔、圆珠笔……但其中有一支笔闪着高贵华丽的金光,映着晨曦的阳光,更是绚丽夺目。定睛一看,不正是我的“海蓝”么?我郑重地拿起我的钢笔,抚摸着它走到了座位上,把它轻轻的放回我的铅笔盒里。从此。我再也没丢过它了。
真好!哥哥送我一只小狗,我叫它小布丁,它是我的心爱之物。
它是一只泰迪狗,全身是棕色的,肚子是粉红粉红的,还有一个这闻闻、那嗅嗅的黑鼻子,它和我一样,有一双黑不溜秋的小眼睛。
这只小狗是怎么来的呢?听我说: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午,突然,哥哥打电话来对我说:“我有一只狗不想养了,送给你吧。”于是,小狗就到我家了。
刚开始,它离我很远,我一回家它就马上躲进笼子里,我一靠近它就汪汪直叫,好像在警告我一样。可一周后,我一回家它就从笼子里出来欢迎我,然后就用小爪爪抓我,好像是要出去玩。可如果我说:“不行。”它就一直抓门,直到我同意才停下。
只要一到公园,它就会原形毕露,一会儿追蝴蝶,一会儿打架,一会儿在水中游泳,一会儿和别的狗互叫……我在它身后一直叫,可它听不见,直到很晚才回来。
一回家,它就在家里跑,可它全身脏脏的,好不容易把它放在水中,可它把水喷了我一脸,好不容易洗完了,可它一抖,全部的水和一些毛全在我脸上了。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你喜欢吗?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只小狗,那是不久前我过生日时朋友送我的礼物。
它全身雪白,从远处看像一团会走路的棉花,因此我叫它“小白”。它的腿又粗又短,像四个胡萝卜。它走路一弹一弹的,惹得我哈哈大笑。它的眼睛闪闪发光,伤心的时候,眼睛里面全是泪水,开心时,扑到我身上舔我脸。
小白可贪吃了,每次我吃骨头,它闻到气味就跑过来,摇着尾巴,眼睛盯着我手上的骨头。看到它那样,我就把骨头上的肉吃掉,丢到地上,小白立马闻了闻,赶紧用牙齿咬断,吃了下去,像有别的狗要抢了去。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小白就趴在饭桌下,只要骨头落地,它就跑过去,把骨头吃掉,真是一只贪吃的狗。
我发现小白老是把舌头伸出来喘气,它走路的时候伸出来,看门的时候伸出来,吃饭的时候也伸出来。我觉得很奇怪,问妈妈这是为什么,妈妈告诉我狗没有毛细血管,不能像人一样出汗。难怪,狗的散热方式真奇怪!
每次我带它出去玩,它就会东跑西窜,一会追蝴蝶,一会儿嗅嗅别人的脚,一会儿还跑到树边撒尿。回到家,它身上全部是灰,成功地从“小白”变成了“小黑”。我抱起它去洗澡,它还不想去,直到我把它洗白。
我喜欢这只小狗,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在我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盒子中,收藏着一只“烂笔头”的钢笔。这支钢笔虽然与其它钢笔样子没有任何不同,但是它却被我光荣选为我的心爱之物。
我的这只钢笔身着金色西装,戴着一个黑色领结,好似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子站在我眼前,这只钢笔是去年我过生日时刘老师送的,它的整体没有任何过多的装饰,不像有些钢笔上全是花纹儿,花纹多了反而显累赘,不干炼,然而这支钢笔却非常干炼,这也提醒了我:做事不要拖泥带水。
记得有一次,我写作业时非常拖拉,慢的像一只蜗牛,两个小时过去了,作业连一项都没有写完,妈妈来了一看,生气地训斥我,说:“一个小时就能完成作业,非要拖到两个小时都完不成……”,这让我觉得心里非常不好受。可是,妈妈也是为了我好,于是我一定要下决心,争取改掉这个坏习惯。
第二天写作业时,我将那支刘老师送的“干炼”的钢笔摆在面前,过了三十分钟,一项作业便完成了,之后好几项作业,我只用了一个小时也就做完了,这一次作业仅仅一个半小时就写完了,妈妈非常高兴,也夸了我。
我能有这次表扬,全靠刘老师送我这一支“干炼”的钢笔,如果没有它,说不定我今天还挨训着呢。
钢笔的功能一般都是写字,而我这只“干炼”的钢笔的用途是一根指针,它是最快的一根一一秒针,它提醒我抓紧每一秒来做任何事,同时也告诉我要认真,不能满篇都是错。
“一寸光阴一寸金”,这支钢笔是让我珍惜时间的伟大功臣,它使我成功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是我最欣赏的笔,我喜欢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就是水晶球。
这个水晶球是我四年前去日本带回来的。那天,我和爸爸从东京塔上下来,我突然想到:我们来日本好几天了,什么纪念品都没买,不能两手空空回去吧。于是我们走进了一个礼品店。一进礼品店,琳琅满目的商品差点没晃瞎我的眼睛。我一个一个的看过去,飞机、帆船、铅笔盒什么都有啊!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个水晶球上,它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那么耀眼,我当机立断说:就买它吧。
这个水晶球并不是很大,可以把它托在掌心里,不过有些沉甸甸的。说它是水晶球,其实是个玻璃球,你手轻轻的弹弹它还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呢!玻璃球里面有一座山和一个塔,那座山是富士山,那座塔一定就是东京塔了。当你把水晶球倒过来再放回去,水晶球里就会下起鹅毛大雪。
小时候,有一天我刚起床,正要去找爸爸妈妈。但是他们似乎出去了,我很着急地想:爸爸妈妈出去了,要是坏人进来怎么办?这时我望见了放在书架上的水晶球,东京塔和富士山依然像哨兵一样矗立在水晶球里。我把水晶球倒过来,里面顿时大雪纷飞,有几片雪花落在了富士山上不肯下来。这让我想到以前玩雪的场景,我站在雪地里,天上还下着大雪,纷纷落在我的头上身子上,一瞬间,我笑了,恐惧和烦恼也消失了。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水晶球。
我们家有一只我喜欢的小狗,它是在一次我考试好时妈妈送我的它的名字叫“嘟嘟”。
嘟嘟是一条博美母狗它的样子非常讨人喜欢。它长着水灵灵的眼睛,一对尖尖的耳朵看起来像一只小狐狸,尾巴总是一甩一甩的,雪白的毛发就像雪一样。你们别看它一副呆萌的样子但它学东西还挺快而且还很听话。
嘟嘟在家时有它自己的笼子,笼里有它的小盘和小床狗笼里的地地方很厂阔足够待下两条狗,每回我打开笼子时它就开心的跳到我身上。
每次当我看到它那活泼可爱的小脸后,我手中的笔就会写下我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我最最喜欢的东西,当然是乐高布加迪啦!
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全蓝的车体原色,那霸气的轮胎,深深地把我迷住了。
我拼他时显得更有耐心,干劲也足了不少,拼好之后成就感满满。可我是怎么获得它的呢,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有一次在上海,我看见了一家乐高专卖店,硬拉着妈妈进去。一进店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但走近一看,价格表上写着4200的价格,那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天价。我用了我所有的理由争取获得,但妈妈好像内心已经定好了,就是不给我买,我反驳不过,只好鼓着一肚子气离开了。
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和我一样也特别喜欢乐高的哥哥问我:”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我也脱响出:”布加迪。”
生日那天,他果真抱来了一个巨形乐高,打开箱子一看,哟,布加迪。我开心地一蹦三尺高,不记得自己说了几声”谢谢”,就抱回房间里了。那个晚上,我是抱着它睡的。
我为了争取你可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