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读后感11篇300字,以供大家参考!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四大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无谓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做出了种种冒险。
这本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汤姆索亚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儿。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十分疼他的包里姨妈家她活泼好动,还有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费恩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角落,都有一段最美丽的回忆。它在我们幼时带我们走过一片片青山绿水,它使我们有了一段美好而永恒的童年,它就是童真。告别了孩提时代步入中学的我们,读一读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它会把你重新带入嬉戏戏玩耍的童年,让你品味那一份回味悠长的童真。
我看的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叫汤姆索亚的男孩,里面有汤姆、包礼姨妈、锡德、玛丽、哈克等人,文中把人物的心理活动、语言、动作都描写的特别恰当,人物也写的非常生动。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爱冒险叫汤姆索亚的男孩,他当过海盗、挖过宝,甚至到像迷宫一样的山洞里乱窜,但是在主日学校里他仍然是顽皮的,也是受到批评最多的了。
汤姆主要的冒险勇气是:他被别人抛弃,最终别无选择当上了海盗;到了一定的年龄,男孩子都会有一种挖宝藏的心理,汤姆就一定要把它做好;第一次离开大人去远的地方野营,旁边有一个大山洞,他们就去玩,结果走散了。
在这本《汤姆索亚历记险》里,我最受启发的是汤姆,虽然他很顽皮,但我们学习的是他最可贵的是勇气,勇气可以承担一切,这就是我们要学习的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写出了19世纪童年乐趣的书,非常有童趣,希望你们会喜欢。
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是个调皮的孩子,她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一起接受姨妈波莉的监护。他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姨妈波莉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
这本书里的一个小故事——《光荣的刷墙手》,让我体会到,汤姆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汤姆的姨妈波莉罚汤姆刷墙,汤姆实在不想干,看见本·罗斯杰从远处走来。汤姆灵机一动,说刷墙是一两年才有一会的好机会,让本心甘情愿的替汤姆刷墙。每过一个孩子,都要嘲笑汤姆,却都留下来刷墙了。他即把姨妈交代的任务完成了,还从其他孩子那里“进账”了许多小玩意。
看完这篇故事,我不禁感叹汤姆的聪明。他用巧妙的语言让朋友心甘情愿的帮他刷墙,还从一个一贫如洗的穷孩子变成了一个“大财主”。从聪明这一点来看,汤姆简直能当第一了。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收获了一笔财富。强烈推荐这本书!
汤姆给我的感觉是他是一个幽默、有趣、机灵、爱冒险的男孩子。汤姆一出场就表现出了他的顽皮,波莉姨妈真是拿他没有办法。每次都上了小汤姆的当。但是波莉姨妈为什么没有留个心眼呢,后来我知道了是姨妈心痛汤姆。
汤姆为什么要用东西和同学换黄票、红票和蓝票呢?为什么不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到票呢?这些票有什么作用呢?这些问题一直在我的脑子里转来转去。后来我一一得到了答案。
汤姆非常爱冒险,比如去墓地、找宝藏、去山洞。他还是正义的化身,乔杀了一个医生,但是却把罪名按到了彼得身上,但是乔做的一切都被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看见了,他们勇敢的在法官面前说出了真相。
看完这本书,看到了汤姆身上的很多好的品质。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有担当、机智、勇敢的好孩子。
我看过许多书,但都是中国作家写的,今天,我终于看完一本外国作家的作品。这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主人公汤姆是个正义勇敢,活泼聪明的男孩,他和伙伴们干出过许多惊天动地的事情。汤姆被姨妈罚去刷墙,竟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工作。后来,汤姆和伙伴逃到荒岛做海盗,他们玩水,堆沙,挖龟蛋,钓鱼,还与印第安。乔打斗呢。
汤姆虽然顽皮,爱捣蛋,但他很有爱心。他和同伴被困在山洞里的时候,他并不急,也不害怕,还安慰同伴。他靠着坚强和智慧,最后出了山洞。他曾经救出无辜的罪犯莫夫。波特,勇敢地说出真正的原因,并抓住罪犯印第安。乔,但乔已经饿死在山洞中。
汤姆做完海盗回家后,经过教堂,听到人们为自己送葬,当然,他也在听。后来,教堂中的人们都知道了真相。
看完这本书,我心中仿佛印上了这个故事。我永远不会忘记这本书的主角——汤姆·索亚。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看起来让人爱不释手。
这是一部有关冒险的小说。小男孩汤姆·索亚与自己的朋友哈克贝利·费恩因为想用猫治瘊子,而被卷入了一场“墓地凶杀案”中。勇敢善良的孩子们为了营救被诬陷的好人,揭发了隐藏的凶手,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而孩子们也在这场扣人心弦的冒险中,实现了自己寻到宝藏的梦想……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汤姆那种勇敢探索、不达目的善不罢休的精神。他不顾安危指正墓地杀人的凶手,又跟哈克追踪凶手藏宝的地点,难道这不是一个令人折服的拥有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吗?
我以前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因为胆小,所以上课不敢发言,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总是站起来回答问题,是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以后会变的更加勇敢!
这个暑假并没读太多书,也懒的买书。于是就把《汤姆索亚历险记》又读了一遍。人家说不动笔墨不读书,所以我就每次读书就写点读书笔记。不过我读书比人家要慢多了。
为什么?
我有一个习惯,读书每次都要把书读三遍。至于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养成的,我也不知道…
第一遍我会粗略的看一下这本书描写了一件什么样的事,有一个大概的印象。第二遍,我会从头仔细的看一遍。第三遍我会挑之前两遍觉得精彩的再读一遍。(我会用一个书签把精彩的隔起来)。
这次读这本书又有了一些新的体会。比如说以前读这本书的时候,看到汤姆和蓓姬被困山洞蓓姬的表现让我觉得她真没用。现在再读觉得她的反应还是比较符合,她的年龄的。
不过我本人还是觉得她真不如汤姆,同样的国家培养的人差别那么大呢?
汤姆有的精神我们应该学习,神马精神?
他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遇到危险不退缩的精神…………
主要写汤姆他是个调皮的孩子有一次汤姆賳他的姑妈不知道的时后,偷果酱被姑妈发现。在星期六,人们格外快活。年亲歌唱,孩子们坐。在那里玩耍。远处的高山青翠,近处花红草美,空气里弥漫着心人的姆说:“你不是很喜欢我那个石头弹子吗?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把石头弹子送给你,吉姆有点犹豫了。
但是吉姆还是下不了决心,后来汤姆逃跑,被主人发现了。在一天里和一些小伙伴在树林汤姆在这天中午,一阵阵凉风从山角下带来花草的清香,几只在窗前嗡嗡地兜着圈子的蜜蜂让家里更幽静舒适,这真是睡觉的好时光。
这不,波莉姨妈就坐在寝室磏姨妈蛡这图书室的窗户去旁,抱着未编织完的毛衣,她的眼镜架在灰白的头顶上。那只心爱的小猫咪睡在她的怀里,她还在迷迷糊糊地想:汤姆这孩子。
在三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了,但印象不是太深刻,而现在再读它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可他坏心眼儿多,爱调皮捣蛋,但在我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我很崇拜他。
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但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其实,我也是这样,老做一些让妈妈操心的事,做什么事总是半途而废,坚持不到最后,以后我要掉这坏毛病。
我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领悟到:童年始终是我们每个人脑海中甜蜜的回忆。汤姆索亚的顽皮,孩子的童真,不禁令我感叹:“童真难寻!”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19世纪学大师马克吐温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19世纪上半叶在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没有受过教育,被人歧视的孤儿汤姆·索亚历经惊险变成富翁的过程。有力地讽刺了美国社会庸俗﹑虚伪﹑反动的教育制度。作品语言夸张﹑幽默,读起来轻松愉快,是马克·吐温幽默的典范之作。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波莉姨妈担负着教育﹑抚养汤姆的责任。她心地善良,竭力想把姐姐留下的这个可怜的孩子教育成一个好孩子,但淘气的汤姆让她感到既气恼又无奈。
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它讲述了汤姆和哈克贝利的一些历险小故事。汤姆很调皮,但他很勇敢,还救了被冤枉的波特。因为凶巴巴的印第安乔杀了位医生,又把带血的刀放到被墓碑打昏的波特手里,让人们认为是波特杀的,那是汤姆和哈克贝利躲在那里看到了这一幕,所以汤姆在法庭上勇敢地告诉大家事情的真相。汤姆的勇敢诚实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后来他离家出走和哈克贝利一起去当海盗,镇里的人们认为他俩已经死了,就为他俩送葬,而且大家都非常伤心。没有想到的是海盗也来为自己送葬。汤姆的鬼把戏可真多呀!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的主人翁汤姆索亚,他很调皮,还爱耍鬼把戏,但他很勇敢,汤姆的这些历险经过非常有趣,把这本书添加的非常丰富多彩。我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