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皮囊读书心得体会大全,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皮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篇1)
能让刘德华为蔡崇达的《皮囊》写序,简直了不起。
一个真实的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残酷,那无处安放的青年人对命运的探索追寻。一个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像一块坚硬的石头。她嘴里的“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灵魂”“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让我们明白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
一副皮囊,不论精致好看,老话说人不可貌相。不论外表多么坚实,怎么伪装,终究有朽败老去的模样,每个人都会有多幅面孔,只要被揭开那层皮囊,你会发现脆弱不堪,但只要内心有所寄托灵魂可以安放,就足够了。
黑狗达写房子那篇:父亲完成了两次中风,最终塑造出离世前那半身瘫痪的模样。房子,空间。房子,母亲的希望。房子,是被赋予了不一样的生命力和情感依托,是执着和尊严。是灵魂所要追求的执念。所以看见母亲的影子也就挑起家庭的大梁,担起重任成为小小男子汉。
鲁迅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能够影响你的并不值得,我来到这个世间是来还债的,不是添堵的,所以明明可以的事情就别堕落,别辜负了所受的苦难,别忘了曾经走过的岁月,别让自己的野心配不上世间的美好,别。
朋友。灵魂的至高点。越是相似的灵魂更容易令人感动,勾魂摄魄。无微不至的关怀,有份量的嘘寒问暖,无条件的付出,尽心竭力谆谆教导。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们时常在追逐我们不曾拥有的东西,可是失去之时又在怀念从前的纯朴。人与人之间联结是需要缘分,相处是需要真诚。好讨厌油滑市侩的人,患得患失,被虚荣心和欲望的驱使支配,然后等级划分,嫌弃鄙夷,阿谀奉承,好像只能靠吹捧所谓的上层人士来提升显摆自己,满足那份不一样的身份带来的成就感。
执念是慢慢耗尽自我的一个过程。
抑郁。我听过这么一句话,善良的人成熟的都很晚,而且都是被坏人催熟的。某个年龄阶段,遇到某个过不去的坎的时候,想不通又没法疗愈就很容易生病。改变不了过去,接受不了现在,决定不了未来,不断想,不断忧,事事焦虑,精神崩溃。好笑的是,后来才慢慢明白,原来人们都似乎很喜欢看天才陨落的戏码,在他落进泥潭里的时候发出唏嘘。
谁都有不可避免的阴暗面。
生活。对于一些无能为力的事情,不得不假装不在意。活得过分用力,过分正经,也是病态吧。一直很羡慕那些能放下身段,能厚脸皮的人,我就是因为自尊心太强而经常受挫。必要的时候,放下自尊是一件好事。
皮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篇2)
在《皮囊》中,有这样一段故事,说的是作者想去看一对新生连体婴儿,在门口被两个护士拦住,让他先消毒后再入内清洁,作者感到自己被歧视了,狠狠地跑了。
也许对于当时的作者来说,自己的父亲在重症病房,而自己却给不了相对好的照顾,心里本来就有点自卑,而且文章细节描写原来的保洁人员是一身汗味。自己连一个满身汗味的保洁人员都比不上,心里肯定是有一种被嫌弃的感觉。
说来也是,谁对新的生命不感兴趣呢?尤其是时日不多之人,对生命是更加的眷恋,对生的渴望,又无法将生命继续,只能通过看新的生命来缓解内心对死亡的恐惧,所以说这两个护士好像有点不近人情了。
但,这也是有理由的。在中国的传统中,时日不多之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祥之气,这对于新生儿来说是不大吉利的。再说了,即使妇产科中有个别母亲同意,但大多数还是持反对票的。而且这两位护士也是要做母亲的人,八成也不希望自己的宝宝出生时,守病房的人将来自重症病房的人放进来,让自己的宝宝沾染上疾病的气息,这会使母亲很愤怒也会很伤心的。这么一想,无论对方是怎样的人,都肯定是要拦在外,对于“可疑”的人当然是要按规矩消毒入内的,所以这也算不上是对作者的歧视了。
况且作者也是以猎奇的眼光去观赏那对婴儿,当然除好奇外肯定还有对那对连体婴儿以后的生活的担心。但他没有思考清楚就贸然行动,所以受阻是在所难免的;对于一所医院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让每一个人都夸赞医院里的服务,而是让患者痊愈,让患者放心,所以作者被拒也是情理之中的。
皮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篇3)
最近在读《皮囊》,第一次看到一个作家对亲情,对友情,对生活,对自身有那么深刻的剖析。书中故事平凡如左邻右舍的家长里短,但每个故事都能透过身体直抵灵魂深处。
大三时的某节课上,我们的导师推荐了这本书,推荐理由如今已记不起了,犹记得当时自己颇为认真的将书名与作者记录在摘录本上,然后便遗忘了。前些时间,闲暇之余去图书馆打发时间,金黄色的无一字的书脊让我满心好奇,随手翻阅,如获至宝,便借来细细读之。我不敢妄自给这本书下定义,如果你知道文学评论界的行业翘楚李敬泽为它作序的话;如果你知道刘德华三十年来首次亲笔推介它的话;如果你知道它被白岩松、刘同、蒋方舟、李承鹏等曾联名推荐的话……那么你必定不会看轻它分毫。
童年的回忆,成长的挫折,生活的艰辛,亲人的苦痛……无不触动着我,哭过之后却是被书中人物强韧的内心所深深震撼。那个倔强的阿太,那个强撑尊严的父亲,那个信仰坚定的母亲,那个默默无闻却最是成功的黑狗达……生活这条路,谁也没走过,谁也不知道路的尽头是什么,大家都在搏。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阿太的一番话,让我思忖良久。是呀,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我虽没有蔡先生悲凉的童年,却也是他文字里小镇中的小人物,也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假使没有皮囊这个包袱,那么我们该是轻松自在的吧。
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也是我最希望的:“我希望自己懂的处理、欣赏人性的各种丑陋与美好,找到和它们相处的最好方式。我希望自己能把一路看到的风景,都用审美的笔触表达出来。”
皮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篇4)
《皮囊》主要讲的是“我”对父母、家乡的缅怀,对朋友的怀念。
“我”的祖母活到90多岁,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祖母从来不好好照顾自己,就连切菜都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最终把手指都切断了。而“我”们一家人特别慌,祖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祖母还把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不仅舅公游泳没学好,还被邻居骂没良心。但祖母还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祖母对舅公狠心,从表面上是害了舅公,但她只是希望舅公能早一点学会游泳。
这样的祖母让人悲悯又敬佩,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女儿。再后来,又摔伤了腿,导致不能行走,一个人靠着轮椅在家中走来走去,就是为了盼望“我”能回家。“我”也经常去看望祖母,和她诉苦,祖母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我为她感到自豪。
《皮囊》这本书对我影响最深刻的是《阿小和阿小》这一篇。最开始,老家阿小是一个非常文静的男孩子,在一次考试中“我”再次获得年级第一,老家阿小跑过来说:“你一定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这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从来不关心“我”的人跑过来鼓励我,从此以后老家阿小和我的关系开始好了起来。自从香港阿小来了之后,我们仨的关系越来越好。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香港阿小回到香港去了。但他每周给“我”写信,而“我”也会保存起来,但当老家阿小看到后,他非常生气,并把信撕了。“我”看到后还和老家阿小打了起来,母亲最后不让“我”和老家阿小玩了。这封信里写下了香港阿小的住址。可见“我”和香港阿小的关系是多么的好。但既然他们的这么要好的朋友,那“我”怎么不去香港找阿小呢?可就在一次考试中,“我”考到了香港,而老家阿小被开除了,他储钱买摩托车从事他的渔民工作。而“我”一边在香港学习,一边寻找香港阿小,可是一直没有找到。
皮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篇5)
在书店兜转了大约两三圈后,终于是被《皮囊》这样的书名吸引了去,我想我读书也许是为了寻找些感人肺腑而直击心底的共鸣,但看到最直面也无需过多解释的“皮囊”,不禁好奇它会诉说如何的故事。当我从书中的末尾走出来后,回忆起的竟不是过程中耐人寻味的种种言语,而是恍然大悟般令人觉着舒坦——当人们过于想实现自身的灵魂时,又总在不经意间意识到皮囊的重量,它是让别人发觉精神的首要,又是与自我调解相处的必然。
【一、脱离生命】
也许大多孩童借着洋溢的青春总认为生命足够的漫长,死亡于他们而言无非是遥远而悲伤的。我还小时,爷爷就常跟我说:“我老了,就快走了”,然而那时他的身子却是分明地硬朗,他能顶着烈阳在滚烫的地面上走好远的路,汗珠肆无忌惮地攀上他的前额,他挥起毛巾用力就往脸上糊去,再过一会儿便不见那粗旷的呼吸声。
我那时不明白老一辈谈论起生死时为何总是一派悠然的模样,只好不知所措地安慰道:“不会走的。”再到后来,拐杖被爷爷颤巍巍地扶在手心……轮椅被爷爷笨拙地操控前进……厚实的衣服裹着他萎缩的身躯……脑海里住着让他难以入眠的病魔。也许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的艰辛才会渴望轻快的魂魄,所以有时也会想要逃离皮囊,也会想要脱离生命。
我想起书中的阿太、书中的父亲,“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人的一生总想为自己的理想,或者说是崇高的灵魂交代些成果。碌碌无为不会有成果,而此时的皮囊宛如被麻木着伺候;摸爬滚打不一定会有成果,但至少证明了皮囊是实实在在拿来用的。书中的父亲即便是常年的打拼,却也被一瞬的疾病困扰地束手无策,但他并非失去了动力,因为愤愤不平这身皮囊将家庭拖垮,才在那样狂妄的暴风雨中奋力模糊这样的事实。
“台风就是这样,来之前一点声息都没有,到来的时候就铺天盖地。”我问自己,要在如何伤痕累累的皮囊之下才能看到一个人的灵魂?也许就在铺天盖地之后吧,在成为卸下防备而彻底痛哭的普通人之后,这个人的灵魂便能从皮囊的伤口中释然地抽离了出来,直到最后脱离了生命的缠绕,它便完完全全地暴露在你的眼前,让你震撼又感动。
【二、不再交集的朋友】
还记得自己曾在高二那个时段深深的厌恶过自己,因为内心油然而生的一种虚荣感,这让我总是对身边的同学大放热情,大约这也是关于我社交态度的一个转折点。即便是一时的狂热也避免不了短暂的窘况,时而在过道碰见曾经的同班同学,内心就会有一段挣扎的声音告诉我究竟要不要上前打声招呼,然而思绪总是在未下定论前,我们早已擦肩而过了。
后来入了高三便变得有些沉默不语,但起初对于坐在我身旁的一位复读生同桌倒也热情。有一回我又在神游,她便推了下我的手肘提醒我专心些,那时候我告诉她:“将来有机会的话,我想出本书。”她听后意味深长的向我笑,我知道那不是无奈或者不认可的笑容,而是她希望我能先去奔赴当前的目标,于是只好回应我这不失礼貌而又无从肯定的微笑。至少,这没让我失了信心。
再过几日,我将自己原创的一首古诗给后桌的女同学看,当她将自己内心的想法缓缓道来时,我简直激动的不行,而后我又羞赧地跟她说:“我以后想要写一本书。”不过我没料到的是,这换来的只有她尴尬且敷衍的一句:“呃,好啊,你加油。”她的眼睛弯曲着眯成两条缝,这次我看不懂她眼神里的意味。此时我才察觉到原来我是这样迫切的想要得到一份肯定,这顿时让我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在于哪里。
她名列前茅,而我偶尔垫过底。自那以后,我终于收心好好学习了。也是自那以后,我的所有文章只成了属于自己的秘密。
回归书中,我便想起在文末出现了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一句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倘若要说在《皮囊》这本书里看到了如何与自己相似的地方,那么我想我应当就是“厚朴”了,唯一不同的是我宁愿悄然地进行自己的热爱,也不愿声势浩大的再来一场躁动的宣扬。也许“厚朴”是不甘曾经的认可变成了死寂的平息,而我则是害怕渺小的理想会被微弱的自尊心消磨殆尽。
如果说一生中我们所遇到的那些深刻而又不得错过的朋友都是一盏明灯的话,那么这盏明灯应是我那复读的同桌了。毕业后我们没再进行丝毫的联系,也许我们彼此的心里都一致的认为,“路往前走,没必要联络这短暂感动的友谊”。我时而会想起她,至少她确实让我明白了书中那句话——“最离奇的理想所需要的建筑素材就是一个个庸常而枯燥的努力”,一时的热血沸腾反而更轻易冲淡最初执拗的决心。
【三、火车将开往哪里】
依昔记得乘坐放学时回家的那班公交,是我高三时期最轻松的十几分钟。有时候就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沉思,不再去埋怨这条颠簸的道路怎么修了又修,不再去烦闷前方的哪个路口堵了又堵,因为无论此刻发生了任何的喧嚣,它们都完全地不属于我。
好似成为一位漂泊在外的旅客,望着窗外呼啸而过的山峦和建筑,时而感叹炽热火红的夕阳,时而捕捉宽阔静谧的海面,“快速的一切都可以成为风景,无论对当事者多么惊心动魄”。可不就是如此吗?那时迫于父母对我莫大的期望还有好几次深夜里的争吵,我在被窝里闷声哭泣,反复地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去个好远的地方。
我想到了我从小生长的深圳,大概正是因为深圳翻新的太快反而让我越发地想逃离,尽管我回头看曾经路过的风景,可很快又会被另一番新的景象占据脑海,我想深圳本身就是一列火车,而我是困在车上的旅客。
我感同身受于书中的一段话:“生长在城市环境里的人,除了维护秩序或者反抗秩序,似乎也难接受第二层次的思维了。”我意识到自己被牵着鼻子带往这列火车时,我想的却不是破门而出,而是尽力用拼搏的成果换取在另一个站点下车的机会,我无法毫无规划的随意下站,我当然明白我没有这种闯荡的胆量,更是因为我也明白,当前的社会已然少有这样的资本再去提供给具有这种勇气的人了。
我一直认为我是不喜欢深圳的,直到我去了广州的大学反而更加笃定了这个想法。羊城的气息会弥漫在陈年老旧的巷子里,饭店的嘈杂声往往是它经年不衰的标志,还有老人对于食早茶的满足和悠闲,这里有着真实而令人不失所望的烟火气,从每一条巷子、每一句粤语里都能感受到。
但很快我就意识到,我拥有这样的喜爱仅仅是因为我是一名旅客,倘若问我是否愿意长期在广州定居,我定然不会爽口答应。再后来有一位朋友收到了去深圳面试的简历,他面露难色的踌躇着,我问他:“深圳怎么了?不也是一线城市么。”他倒不屑:“深圳有什么好的。”我的心里顿时不是滋味,也是自那时起,我才发觉了深圳带给我的底气都是来自于——那是我生长的地方,也许广州能让我感慨万千这方水土悠久的历史,但深圳的发展也是伴着我在成长的途中变得成熟。
火车将开往哪里?我得不到答案。也许正是因为日子无法回头,过往的云烟很快散去,窗外的景物也总是应接不暇的出现,而这些不会重复的新鲜反而构造了我本身。我唯一清楚的是:深圳不是我的家,但我会永远成为在这片区域常游的旅客。
正如黑狗达热爱他的泉州那般,他贪恋那里无序的车与行人,欣赏那里粗糙的旧房屋,习惯着那里低陋的家乡习俗,因为那是生他的地方。而我遵守着这里行为的规矩,眼花缭乱于这些相似的高楼大厦,努力适应这里不停变革的政策,因为这是生我的地方。我宁愿用着一丝微薄的爱意去维护着它。
我想,每个人对于生来的地方所能拥有的爱,其实在落地的那刻起就给予了命中注定的份量,不管最终我们是否选择留下,不管它到底会不会成为归来时的家。
记忆在很多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永恒,它会在岁月的流逝中悄然被带走一部分,而作者将那些残余的碎片在《皮囊》当中尽力拼凑,最终完成了他的挽留亦是告别。我很感动于这本书能带我在不同的篇章里“看见”自己、“看见”他人,看见这每一份有血有肉的皮囊之下诉说的又是如何丰富的世界。不可否认我们的本质是那么的一致,同书中所说:“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映照出彼此,温暖彼此。”而这,又何尝不是生而为人所享有的某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