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等社会变革,徐福贵一生的故事,下面是由小编精心挑选的活着读后感600字,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1)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在《活着》中写到。
书中主人公福贵,年少时吃喝嫖赌,输光所有家产,那一刻他醒悟了,但父亲依然去了,他们一家住到了茅草屋里。福贵为了给母亲母亲治病,进城去找医生,不料被兵捉去,几年后终于回来,家里却大变模样。
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母亲已因病去世。安定的生活没过多久,儿子有庆在献血时,血被抽干离去了。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福贵一下病倒,头发全白。不久,凤霞出嫁,女婿二喜是城里人,福贵家终于享了一会儿福,可没多久,凤霞因难产而死,家珍病死,就连二喜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福贵只剩下他的孙子苦根,没想到最后,苦根也因一次难得的饱饭给撑死了。福贵后来攒钱买了一头牛,彼此相依为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看完《活着》的第一感受,不是难过,不是同情,而是庆幸。活着真好,“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去死。”这是福贵对被误会为走资派想自杀的春生说的一句话。活人可以笑,可以哭,可以玩耍,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可以在大热天洗冷水澡,可以在冬天吃雪糕,可是死人不行,死人只能静静地躺在棺材里,躺在地底下,不能说话,不能玩耍,不能想。
就算生活再艰难,幸好我们还活着,幸好我们还有去改变的机会,幸好我们还能看见天空,尽管没有那么湛蓝。我们还肩负着责任,我们还有朋友,还有家人。人们想去死是因为什么?大部分都是因为压力,因为不想承担一个承担不下去的责任,因为好像没有人能理解自己,因为好像没有快乐,因为痛苦。因为不想承受痛苦,才会想去死。可是如果去死了,就没有可能会拥有快乐,一切就都结束了。
活在当下,“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看天,看地,看花,看草,看太阳,看月亮,像福贵一样,找到自己的牛,然后活下去。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2)
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3)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余华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是啊,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他人活,更不是为了追求荣华富贵,享受所谓的物质生活而活,我们活着是对生命的渴望,更是对幸福的追求。我是怕死的,因为我亲眼见了亲人是如何离去的,那一刻,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尽管当时我只有十岁,但从亲人们的痛心与悲伤中,我感受到了死亡的可怕,那时的我开始有了对生命最真切的渴望。
作家余华在这本书中表现的死亡更让我震撼,那些或平淡、或惨烈、或失望的死,无一不让人思考生的意义。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坎坷,遭受了种种不幸,家中破产,先后失去父母妻子儿女,他是在死亡的相随下活着的,接踵而至的死亡将他的生活撕裂得粉碎。但是我认为他又是幸运的,在那个漫长黑暗的时代,他娶了一个好妻子,有懂事的孩子,虽然亲人相继逝去,但他乐观又坚强的活了下来。活着不是最大的幸运吗?
余华说“活着”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语,它的力量不是叫喊,也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的责任,忍受现实的幸福或苦难。生活中,总会听到有人唉声叹气,抱怨这个抱怨那个,他们忍受不了生命的责任,所以生活充满了负能量,他们只看到了现实的苦难,却忘记了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忘记了活着可以欣赏生活中的多姿多彩,更可以感受到爱与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真切的意识到活着就应该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享受美好的每一天,活得有意义,活出精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等到哪一天死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生活也会遇到各种困难,有忧伤有失落,但相比富贵,命运对我要慈悲得多。所以我更要好好的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去享受各种幸福,战胜困难,享受成功之后所带来的喜悦!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4)
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5)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而不会被2012这样的“世界末日”感到惶惶不安,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6)
给妈妈推荐了一本小说《活着》。妈妈看完了以后好像变了个人。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富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可以说在年轻的时候一个典型的败家子。后来一些列灾难降临在他的身上。当他经历了一个个生离死别以后,晚年的他平静的活着。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活着一个简单的话题,原来活出了这么多的人生状态。是啊,只是都还“活着”。
推荐给妈妈看的目的是因为妈妈的脚骨骨折,一直在哀怨状态太,她总是对爸爸这样说:“你说,我上辈子做了啥错事,让我现在遭这样的罪。手术化疗,持续的吃药5年的治疗。想不到今天又这样了。我怎么还活着呢……”爸爸只是默默的帮助妈妈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安慰要强的妈妈。
当妈妈把《活着》看完以后,好像换个了人似的。她给我讲“富贵”一生的破落和坎坷,遇到这么多的磨难,仍然活着。她对我说:“小说中的人,其实就是生活中人的叠加,不过看了之后,我知道我这点挫折不算什么。只要生命不息,我要活出自己的风采。”
妈妈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这几天伤处不那么疼了,她就自己动手给我和爸爸织袜套。灵巧的双手,毛线在棒针穿梭。一天的功夫,我和爸爸的袜套完工了。妈妈让我们试穿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妈妈情绪的转变。
生活中不仅有风霜雨雪,也有鸟语花香。我们要享受有限的人生时光。好好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7)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种种磨难,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活着读后感600字(篇8)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直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希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己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只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