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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 小龙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笛福的代表作。让我们真正的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篇1

在我的业余时间和寒假里,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有很多感受,但最让我感受的是:学会生活。

鲁滨逊独自一人在一个孤岛上,一无所有。他去破船那里寻找食物。然后他去打猎,养羊,种小麦,给自己吃。

他住在一个荒岛上。他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的原因在于坚持不懈。他依靠毅力,不怕厌倦锯木头盖房子、打猎和种植小麦。为什么?可以说,他能够生存的原因是因为他坚持不懈。鲁滨逊和我真的不一样。我对最轻微的困难退缩了。有一次我下棋,我刚丢了两辆车就放弃了。

鲁滨逊可以在这个荒岛上生存。测试中还有一件事,那就是生存能力。那时候我父母不在家,我不会做饭,所以我想,我不能做别人能做的事!所以我去了大餐厅吃饭。然而,如果我不能去一家大餐馆并且有钱,我该怎么办?我不会做饭,所以我得饿死?今天的孩子必须学习烹饪、生存技能和技能。

一个没有生存能力的人等于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而不是没有生命!你想啊,一个人没有能力照顾自己,等于不会做饭,那么就必须饿死。

我开始想,如果我也来到这个岛上,我该怎么办?是退缩并死去,还是学会像他一样生活,永不放弃?我想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应该学会如何生存。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篇2

前几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收益匪浅。

它主要讲述了:鲁滨逊生于1623年,父亲经商赚钱,其娘家性鲁滨逊,故取名为鲁滨逊·克鲁索。鲁滨孙从小脑子里就充满遨游四海的年头。1651年9月1日那个不不详的日子,他瞒着父母去航海,第一次航行船就遇风沉没,他好不容易才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第三次出海被土耳其海盗俘虏,逃出后,被葡萄牙船只解救,从而到达巴西。

1659年9月1日鲁滨逊再次航海,又遇海浪海浪被冲入荒无人烟的小岛,成为惟一的幸存者。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瞬间便几十年。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最后依他本人的智慧平安地回到了家。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便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而是和我们一样在生活着。但这些琐碎的细节却又是鲁滨孙同困境对抗的过程,而这些困境又是几乎每个人都曾体会到的:黑暗,饥饿,恐惧,孤独。鲁滨孙的经历之所以具有传奇性是因为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困境被放大了,对抗困境的时间被拉长了。

鲁滨孙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一个人要是不劳动,就会变得颓废。劳动可以培养独立能力和自理能力,还可以使人变得勤劳。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不怕困难,靠着双手去劳动,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在碰到失败时,要知难而上,不能退缩。如果你劳动了,你总会有进步,但是你不劳动,绝对是一无所有。

在这之前,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不劳而获。当你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你总会有第二步,但不能急于求成。当你成功的时候,你会无比兴奋,为你的劳动所得而感到喜悦……

你也去读一读这边书吧,你会收到前所未有的感觉!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篇3

有人说过“人生就像一只荡漾在生命河中的小船,会经历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风和日丽。”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的作品主要为个人经过努力,靠自我的智慧和勇气战胜困难。采用自述的方式。《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位杰出的航海家。他不顾父母劝阻,踏上了航海之旅。结果船只失事,仅有他一人幸存,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他勇敢地应对生存的各种挑战,最终奇迹般存活了二十八年后回到了故乡。鲁滨逊太伟大了,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如果是我独自在荒岛上,我能活多久?一天?两天?我们应当学习鲁滨逊不怕困难,永不低头,乐观向上的精神。

鲁滨逊能在荒岛上存活下来仅仅是因为他运气好吗?不是,是因为他很坚强。不坚强的人不明白坚强需要多大的勇气。仅有坚强的人才这道,坚强背后,自我经历了多少铭肌镂骨的打击与挫折。

仔细想想,当我们一意孤行,选择自我的决定时,身后不也有父母不厌其烦的劝说吗?父母是想让我们少走弯路。而不亲身经历又怎能获得经验和教训,又怎能成长呢?

世上有千万条路,当我们身处岔路口时,聆听自我内心的声音吧!尽头是柳岸还是花明,走了才明白。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篇4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了解到鲁滨逊是一个乐观的人,他能独立生活。他也很勇敢。众所周知,即使我漂流到一个孤岛上,我通常也会自暴自弃而死……但鲁迅就住在这个孤岛上,有自己的家和羊圈。在智利,只有一件事能成就一个人的一生。这值得学习吗?这本书告诉我,生活的道路并不总是平坦的,你会不时地跌倒。但是当你跌倒时,你会思考如何站起来向前走,而不是原地不动。遇到的问题也是如此。苦思冥想最终会给你一种“一次一个村庄,一切都是黑暗的”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仍然是一个勇敢而坚定的人。他已经在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7年。是什么让他活着?是的,它是一个自信、强壮和聪明的大脑。鲁滨逊在这些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地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我相信只要我努力就能做到。

这本书遇到了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努力才能摆脱困境。我认为鲁迅的强烈的乐观主义是别人所不能拥有的。他独自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不认为我能像他一样生活。我钦佩他。他的智慧让我无法拥有它。他可以在孤岛上乐观地生活很久。我喜欢他,她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以及他勇敢和直率的性格,这些都是我要学习的例子。

鲁滨逊是我崇拜的人。他的精神值得学习。我不仅钦佩他的智慧和勇气,也钦佩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用一生去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篇5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而且还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他就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冒险小说,一开始的主人公是鲁滨逊,后来变成了鲁滨逊和星期五,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再野外生活的困难,也让我知道了怎样野外生活,让更多读者在野外是能像他一样生活下去,要不怕困难击倒,就算是失败了也没事,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鲁滨逊和一个人出海,他们带着很多的火药,还有一支枪,突然,鲁滨逊把那个人推了下去,自己来到了一个小岛上,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一个普通的小岛,其实是一个野人岛,那里生存着很多的野人,而且那里的野人已经吃了这个岛上的很多人,就在想一个荒岛一样,后来他碰上了几个黑人,他们在捕捉猎物,这时,鲁滨逊拿起枪对着猎物打了一枪,猎物就倒下了,黑人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猎物就倒下了呢,后来黑人们举起双手表示钦佩的意思,后来他又有了一位新的朋友,他是个野人不过,野人也正在追杀他,所以,鲁滨逊就拿出枪救了他一命,因为救他那天是星期五,所以说他的名字就叫星期五,后来,星期五在鲁滨逊的教导下不吃人了,也学会了说话,和鲁滨逊一起杀野人。这时星期五看见了他的爸爸和另一个人也到了这里,这样他们就重新搭了一个房子,还收获了许多麦子。不久他们有救了四个人拿着枪过来跟他们感恩,他们为了感恩就帮他们一起对付野人。最后,鲁滨逊就带上了星期五从这个小岛离开。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也认真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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