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这本中国古典名著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红楼梦每三十回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今天,我读了被”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属章回长篇小说,成书于清乾隆帝四十九年甲辰,也就是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为《石头记》、《情憎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作之一。最初的《红楼梦》是以手抄本形式流传,只有前八十回(学者研究实为79回,今存第80回本是79回后半,后人割裂已足八十整数;另有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此后,《红楼梦》续作纷纷出笼,据统计,《红楼梦》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最为红学界关注的版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贾、宁二府由胜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其中有一篇令我难忘的故事,就是第十五回:黛玉焚稿断痴情,宝玉误娶薛宝钗。在这一回中讲述了,贾母请来了一个算命先生给宝玉算命,说宝玉要即刻娶一个金命的女子冲冲喜,这个女子就是薛宝钗,贾母当然答应,她早就看上了薛宝
钗。可宝玉死活不答应,贾母的话他压根没听进去。大家都知道宝玉喜欢黛玉,凤娘王熙凤劝贾母说先允了宝玉答应他娶黛玉,到时候再把新娘一换不就行了。贾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是她哪里知道,王熙凤是断送了一对有情人,活活的把两人给拆散了。
我感受到了王熙凤很可恶,她明知道宝玉和黛玉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情人,还活活拆散了他俩。毕竟结婚是两个家族的大事,可是她竟自作主张给宝玉变了婚事,还不让宝玉去看黛玉,实在是可恶!由此,我也体会到了清朝社会的腐败,和贵族压迫贫穷人民的不公平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日日寡欢,郁郁而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病态美人”。
对于林黛玉,我一直有一份说不出的难舍难分之情。对她不知是该埋怨,还是该去同情,去怜惜。
自黛玉出场就是在被理解与被误解中度过的。他不敢暴露自己,用那强烈的自尊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通风,将自己真实的内心束缚,尘封起来。他时刻谨记着母亲的遗言:”到贾府要事事小心,别被人耻笑了去。"从母亲死后他便开始了在贾家寄人篱下的悲惨生活。
林黛玉之美可谓是“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见几回!”她有着西施式的清瘦之美,更有绝世的姿容。心直口快的凤姐在初见黛玉时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日才算见了!”在宝玉的眼中他又有另一番病态之美。“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宝玉还亲切的称她为“神仙似的妹妹”。而这的绝世之美,却因其强烈的自尊而致其郁郁而终,随之逝去。
当宝玉要娶她人时,林黛玉怀着强烈的自尊回到潇湘馆,烧了那些多情的诗稿,试图掩盖那个多情的自己。当宝玉成家之时,她最终心存怨气,葬送了自己。
因为自尊,林黛玉获得百般辛苦;因为自尊,他做事胆怯,不敢坦露自己的心扉,也不敢直面自己的爱情;最终,因为自尊,她死的悄无声息。
多么可笑,可怜而又可悲的结局,多么让人气愤又让人同情的人儿。
林黛玉,一个被自尊束缚的苦命之女。
从小,我们就听过许多有关读书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腹有诗书气自华”等。书籍对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更是与书相伴,携手共进。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买过一本插图版《红楼梦》。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大红色,“红楼梦”三个字也写得极其可爱。那本书并不厚,大概只把原著中几个特别有趣、精彩之处详写了,其它部分,能省则省吧。小孩子也并不能领会其中的意味儿,只把它当作故事来看,我也不例外。当我的枕边书从《睡前小故事》换成《红楼梦》时,心中是有些失落的,因为当时我并不能看懂,只能记住其中主要人物和情节吧。
到了初中,再次拥有一本《红楼梦》这本可比小时候的厚实多了。从目录我就能体会到这本小说的内容之丰富。讲述了贾府由兴致衰的全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种种现象。这本书中有许多文言文的句子,当时对我来说还有些困难,但精彩的情节总吸引着我,也能看懂些事情的前因后果来。对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伤感。那时每晚睡觉前,总会看上那么几章,被其中曲折的情节所折服。
再后来,高中了。《红楼梦》也是高考必考科目之一。再次捧起这本书,又是另一种感觉。突然发觉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有所改变。更加喜欢落落大方的薛宝钗了。这次,我不再只看到宝玉黛玉的爱情故事的凄凉,看到了更多的层面的东西,同时也能发现其中还包含古诗词、医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曹雪芹花了毕生的心血在这部小说上,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
一曲红楼蕴含了人间悲欢情愁,使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小时候,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让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我明白自己错了,那华丽的外表下,隐藏了肮脏的一面。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只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已。作者挟击当时封建礼教的罪恶,并非单单描述剧中人物最终的悲剧,则是反应了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黑暗。
这样一本著作,成为我从小到大的枕边书,相伴我一起成长。我相信以后再次重温时,定有另一番体会。
如今红楼梦在当今对清代时期生活习俗、风土人情、中国社会结构等方面的考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红楼梦》的楹联,与一般楹联一样,具有明确的实用性、装饰性和观赏性。由于其题写处所不同,内容包罗万象,风格上亦呈现出绚丽多姿的特点:或凄婉如悲秋箫笛,或飘逸如归牧晚唱,或幽远如山雨游云,或冷峻如孤竹瘦石。可以说,《红楼梦》的楹联,充分地体现了作者独到的审美情趣和美学追求。
另外在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诗词曲赋数目巨大,文备众体。前八十回各种诗词曲赋共有一百九十七首其中高鹗续的后四十回有四十首。再则据统计,书中有诗、词、曲、歌、谣、谚、赞、诔、偈语、辞赋、楹联、匾额、书启、灯谜等,应有尽有。以诗而论,有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排律、歌行、骚体;有咏怀诗、咏物诗、怀古诗、即事诗、即景诗、谜语诗、打油诗;有限题的、限韵的、限诗体的、同题分咏的、分题合咏的;有应制体、联句体、拟古体;有拟初唐《春江花月夜》之格的;有仿中晚唐《长恨歌》、《击瓯歌》之体的;有师楚人《离骚》、《招魂》。更是衍生红学这一新兴学问。旷世此书《红楼梦》可当得万古不灭与日争光。
同时《红楼梦》在继承中国古代小说艺术传统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创造和发展,达到了我国古典小说前所未有的高峰。问世后,引起人们评论、研究它的浓厚兴趣,并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
艺术成就上,第一作者严格依照生活的本来面目进行创作,“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他笔下的人物往往“正邪两赋,善恶相兼”,大都是多侧面、多棱角、多变化的圆形人物,真正打破了“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传统人物描写模式。
第二作者创造性地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打破以往小说的传奇性特征,通过日常琐屑的生活细节,对主要人物的独特性格反复皴染,同时借助于对比与映衬手法,使人物既立体、丰富,又鲜明、独特。不仅使那些性格不同的人物在对比中显得异常分明,而且能使那些性格相似的人物显出各自的独特性。
第三作者与叙述者开始分离,作者退隐到幕后,由作者创造的虚拟化以至角色化的叙述人来叙事,在中国小说史上首次自觉采用了颇有现代意味的叙述人叙事方式。在叙事角度问题上,作品创造性地运用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说书人单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这样既使叙述视角灵活多变,又有利于多层次、多角度地刻画人物。以当时北方口语为基础,融汇了古典书面语言的精粹,经过作者苦心营构,穷力追新,形成了简洁纯净、洗练自然、准确精美、具有浓厚生活气息和强烈感染力的文学语言。叙事语言平实自然,通俗生动,富有立体感和表现力。它的人物语言能准确地显示人物的身份和地位,能形神兼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高度的个性化。
曹雪芹的终身是悲惨剧的,晴雯亦然。晴雯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她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凭仗理性活着的人。她既不是一件礼品也不是一件东西。她有血有肉,不肯被人区别对待。即便她身份卑微,在贵寓也不过是个下人的身份,但她所做的种种举动却在标明,她的心里并没有视自己为下人,她的每一次从容不迫都让人对她越加敬服。
在她的行为中似有一种风骨在的,恰似文人。她的骨子里淌的是反奴性的血。简而言之,《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曹雪芹的心绪,宝黛的百般无奈,荣国府的兴衰荣败,而晴雯这反奴性而招惹的是是非非的悲惨剧形象,正是在暗喻自己在面临封建实力时也曾有过抵挡,然结局也相同苍凉,故著晴雯一角聊表余志。
研讨红学的学者们一向分为两派并苦苦争辩,一为“喜晴派”,一为“厌晴派”。当我看到宝玉私见晴雯,晴雯剪去指甲赠与宝玉并说下那一席话后当夜死去的那一段时,一会儿就站在了“喜晴派”中。由于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晴雯剪指甲。一方面,晴雯作为下人,是需求常常做粗活的,所以下人通常是不被答应留指甲的,另一方面,长指甲在古代是被王爷娘娘之类的身份显赫的人用以夸耀身份尊贵的。
而晴雯作为一个下人,她的指甲则显示了她的抵挡精力。且“身体发肤,授之父母”,晴雯的指甲送给了身份显赫的宝玉,也提醒了她的抵挡精力。无疑,晴雯的终身尽管崎岖且时间短,然而其“真性情的人”的身份,必定是《红楼梦》最光芒也最漆黑的一笔。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部红楼,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或跌宕起伏,或平平淡淡。”我倒觉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晴雯,或温柔,或怪癖,或妩媚动人,”晴雯,你虽死在书里却入了我的梦里,活在了我的心里。
有时真的分不清实际与幻景,到底是我入了书里,仍是晴雯活在了我的梦里?如果是我入了书,我倒甘愿活在书中的国际里,说着晴雯的故事,流着观者的泪,不甚欢欣,不甚爽快。
一曲离愁,道不尽儿女情长,原以为韶光未老,不曾想流年最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怎么办物是人非事事休,臆想当年,却只道其时是寻常。绛珠之所以美,由于还有神瑛,他对社会制度的恨,对宦途经济的恨,对一切女儿的爱,都是绛珠愿意为他美的原因,所以把终身的泪都给他,仅仅尘俗的牵绊让他们失掉里永久在一起的时机,只要存亡两相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