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宣传教育它不是单纯的让我们大家知道法律的内容,我们的最终目的其实是让人们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法修德的心得体会700字,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新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以省、市质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扩大质监影响,树立质监形象为目的,坚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有力地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法制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宣传主动性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的重要作用。局长刘恩芳同志多次指出:“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同等重要的,甚至有的时候是先行的。一个新的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出台,不宣传谁能知道?谁能遵守?宣传工作不到位,势必对以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带来阻力,所以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此,我局成立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目标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中,规定各股室队所每月上报至法规股不少于一篇宣传报道,同时,采取奖励措施,对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按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通过种种手段,极大的调动了全体职工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我局在充分利用以有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先后投资3600元购置数码相机一部,投入3000元印刷有关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等资料。并增添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二、充分利用各类活动进行法制宣传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营造依法治质的良好氛围。今年“3·15”和送法下乡、效能建设宣传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宣传车12台(次),悬挂条幅6条,散发宣传资料1.1万份,设立现场咨询点4个,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由执法和技术检验人员现场讲解;制作了10多平方米的展牌,集中展示质监职能、典型案例等内容;组织技术人员义务检测,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推动了公民质量法制意识的提高。同时利用我县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契机,由主要负责人在电台对质监职能、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和县电台、电视台密切合作,对重要活动和重大行动、抽查结果,进行及时报道,通过对工作职能、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等进行系统、广泛的宣传,使全县上下认识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中坚力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以各种评议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执法部门的政风行风,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一是利用开展迎接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政风行风、创建文明单位建设的宣传报道上加大力度。对我局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政办通讯、电视台、电台进行原文刊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迎接政风、行风评议,开展效能建设、治理经济环境等进行宣传工作;二是聘请行风监督员,采取定期召开工作情况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履职意见和工作建议,班子成员也经常深入集贸市场、工厂企业、政府部门进行走访,开门纳谏,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增强了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先后顺利通过省人大代表评议、县人大常委评议、县职能部门执法行为评议,不但行风政风工作受到县领导的高度肯定,质监部门法制宣传工作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利用信息化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有效性
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增添了四台微机,除个别股室队外,局属各单位微机形成互联,做到了信息共享,使信息交流方便快捷,办公自动化基本形成。在此条件下,我局充分发挥局现有人员水平,利用现代科技知识,通过数码技术和互联网络使信息报道准确及时,保证了宣传报道的时效性。3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在省局金质网和市级报刊发表新闻报道6篇。局内简报出版两期,简报内容统一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受到了市县领导的好评。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局法制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楚看到了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不足之处,如宣传人员过少、水平不高,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平衡,部分股室队对法制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工作的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实在、形式不丰富等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全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大势、大局来开展工作,努力使法制宣传工作在服务决策、服务大局、优化环境、提高效能中取得新成绩,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从开展“五五”普法动员以来,根据县局(分公司)的统一要求和动员部署,我参加了“五五”各年度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并利用业余时间抓紧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本,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逐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的法律知识。总结自身近期的学习,有几点体会:
一、普法是建设法制社会、建设和谐烟草、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
作为一名烟草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活动的频繁,怎样应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在法制的环境里进行活动都需要人们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正确应用法律。作为烟草部门,在开展烟草生产经营过程中也要应用到法律,如何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应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经营也需要我们做好普法工作。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学习了“五五”普法的法律知识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切实实把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以“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作为自己工作、学法的动力,努力为烟草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得、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本次普法学习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对于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通过学习《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自身法律素质大大提高,对烟草专卖执法有了理深层次的认识。同时要学以致用,将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具体执法工作中,更好的做好烟草专卖执法工作。
四、今后的学法
法律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一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继续加强学习与烟草专卖执法活动有关的法律知识,以理高的标准、更强的素质服务烟草专卖事业。同时,作为专卖科长,我也有责任带领科室人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做好内部培训的同时,在3.15、6.29.12.4期间认真组织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卷烟零售户、烟农的法律意识。
通过“五五”普法,我感觉自己学习到的东西很多,同时也存在着不足,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不断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
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
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
“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
规定领导干部年度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
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
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
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 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
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初步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法规,牢固掌握本职业务工作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分公司印发《山东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后,我认真学习文件规定,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重点,严格按照“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及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案例的融合学习,我收获很多,对“六五”普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下面结合本职工作,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是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后,作为一名普通企业员工,刚开始时我浅显地认为我们只要做好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就可以了,又不是国家的执法部门,为什么还要学习法律法规呢?通过上网学习了解,我认识到国家对“六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明白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政策,法制建设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员,社会的一份子,我清楚地认识到只有我们所有员工都养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我们员工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法律素质才能提高,也才能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学习观看了岳运生律师主讲的《合同签定履行中的风险与防范》讲座后,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好法律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确实是至关重要,只有学法懂法、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建立企业风险防控体系,才能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让企业利益受损。
二是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按照方案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做好本职业务工作所必须熟知牢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及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劳动法》,我知道了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后,我知道了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是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学以致用,在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理论后,我自觉做到立足本职岗位,注重将理论知识和日常实际工作相结合,同时对职工比较关心的劳资关系、权益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给予解答,既有效提升了本职业务能力,又为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努力加强“六五”普法宣贯工作。
我通过前期的普法学习,个人不仅认识到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对一些法律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对于分公司、公司乃至整个社会来说,普法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全体员工继续努力,加强宣传贯彻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结合本职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与企业及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对于职工群众比较关心的劳资关系、权益安全保障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我们将按照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分公司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100%,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认同率达到100%,从而切实增强员工的法律素质,为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