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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第二章读后感

| 雷昕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1

打小时候《活着》就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电视剧《福贵》,电视剧《活着》还包括余华老师的原著,我都有好好品味过。每一次回想,都能让我再一次的回味到那股茶香。

在小学二年级时,晚饭后电视上《福贵》就是我最向往的地方,那时候我就在想:我要也是地主的孩子多好,玩其他人不敢玩的赌搏,对父亲出言不逊也豪无顾忌。那时我很羡慕他。但是,后来他被龙二爷骗花了所有财产,父亲也因此气死。我又大吃一惊。回忆也变的断断续续,只是每天在想为什么“福贵”能承受下来。到了高中,我接触到了电影《活着》,一些破碎的记忆碎片又重新粘合在一起了。后面的福贵一下子改头换面,从地主成了佃农,但他踏实肯干硬是靠着五分地活了下来,反而貌似成功的龙二却因为贪了富贵的家财被处死了。后来,我本以为福贵能拥有简单幸福与家人享天伦之乐,他却被拉壮丁上了战场,又神奇般地与另一位重死挣扎的年轻战友遇上了解放军回了家与家人团圆。然后紧接着的就是儿子,女儿,老婆,孙子,女婿的相继死亡,还都是他亲手埋的!先后经历了土改、人居公社化运动、文改,最后陪伴着的就是他身旁的那头花牛。

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幕是福贵得知儿子有庆因为给县长输血却被活活压榨死,而新县长却是他随他出生入死的战友,儿子离奇死亡却不能手刃仇敌只能憋在心底甚至担心老婆接受不了又不敢告知。

他只能默默地亲手葬送了至亲,然后在“坟”前哭诉,可笑地害怕被发现,儿子坟前竟然没有碑,如履平地。种种不可抗拒因素如同巍巍巨山紧紧的压着他的肩膀,他却总能站起来,也许他只记着要“活着”。因为“活着”就是最大的勇气,而敢接受承受一切恶耗,让他的精神肉体受到双重打击的挫折就是最好的证明。

高考后,我再次打开了《活着》,了解到了作者也是从别人那儿打听的故事写的书。也许“福贵”真实存在。也许,没有并没有这个人。但对我来说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通过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活着就是最大的勇气。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2

最早接触《活着》这部作品是跟着外公外婆看由此改编的电视剧。那时的我,年龄尚小,却被这部剧吸引了,并且为它哭过很多次。后来看了一遍小说,与电视剧有些出入,但传达的主要内涵并无变化。

近来,在健健那里又看到了《活着》这本书,便借来又重温了一遍。小说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地主儿子,用今天的话来讲算是一个"富二代"。因赌博输掉了全部的家当,沦为一个贫穷的农民,在历经自己的儿子、女儿、女婿、妻子、孙子相继离世的悲痛后,富贵顽强地活了下来,感悟了一个人活着的意义。

最令我为之感动的是富贵的女人家珍,在家境富裕的时候,富贵整天在县里吃喝嫖赌,对怀有身孕的家珍拳打脚踢。家道中落以后,家珍并未离开富贵,而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抱着刚满半个月儿子回到了富贵贫穷的茅屋里。富贵好几次说家珍是个好女人,娶到他是他这辈子的福气。他遗憾没有让她过过一天好日子,但我想家珍是幸福的,因为日子虽不如以前的富裕,但富贵的心却落到了她的身上。在家珍临终前,她对富贵说:"若有下辈子,我还嫁给你。"他们是不幸的,看似一无所有,实则拥有一切,幸福也许跟钱没有关系,只要一家人的心是在一起的,那么凭借自身的努力,在困苦中也能品味幸福的真谛。最重要的是人的心能不能相偎相依。若能,怎么样都是幸福的。

富贵从富家公子沦落到中下贫民,又接二连三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亲人,先是儿子因给县长夫人献血过多而身亡,接着女儿难产死亡、妻子也终于熬不过身体因病而逝去,最后女婿与刚满五岁的小孙子也跟着去了。这个过程便是富贵的一生,其中反映出当下时代农民的苦难生活。生活是苦的,但幸福好像没有缺席。所以余华先生在叙述这个故事时采用的是第一人称。既由富贵在暮年之时在田埂上向一位年轻人讲叙他的一生。余华说:如果采用第三人称则有可能使这样一种人生只有苦难而没有幸福了。在夕阳斜照的田埂上叙说他的苦难人生,如果你觉得只有苦难,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性的光辉与温暖就在这里彰显。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3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习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那个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平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4

常言道:富贵有命,生死在天。中国人自古相信这句话。然而,仅仅是相信而已,他们是不肯服从于天命的,他们尽着自己的力量与"天意"做着斗争。他们多在取名上寄托着对生活的希望与讨好。或许,这就是"福贵"这一名字的由来:福贵,一生大富大贵。地主老徐可能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终是应了这个名字:福分太贵,享之不起,只得在漫漫岁月里孤独的守望,无声的长叹!

人生短短数十载,红颜弹指老,仅刹那芳华。若说人活着只是为了最后的死亡,那活着,又有何意义?数载岁月,最后,怕也只落得个"唯有泪千行"的无助与孤独。或许,对福贵来说,这一生活着,只是为了经历一次次的离别。父亲、母亲、春生、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他们的接连离去使得福贵即使欲望再多,却也连哭泣都显得可怜无力。上天从来都吝啬赐予,对于福贵,或许人生的歌词还未填好,却已弥漫悲伤;或许,他想象过美好,心中也曾怀过期冀,只是愿望与现实背道而驰的痛苦还未消散,风就从旁边叹息着走过。

读完《活着》,"我不知道我心里有什么在动荡——我不懂它的意义。"我的心,在文字中摸索着,那是震撼,是困惑。人,到底为什么活着?对于福贵,又有什么支撑着他活着?对于三毛,荷西的意外去世让她痛不欲生;而福贵呢,亲人,朋友无情的离去,这又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对于三毛,迷茫的温馨使她想望得心痛,但,因为有爱,因为伤口结了痂,她振作起自己的精神。因为心中有对荷西的爱与念,她放弃悲伤,写下《万水千山走遍》。或许,正是因为福贵心中有爱,他选择了活着,选择了用生命的活力与力量点亮爱的灯火;选择用自己心中最后的光来守望那心底最后一丝的美好。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是文章末尾福贵的台词。那时的他,或许穿着破敝的衣服,在贫贱的人群里歇足,那流离失所的心也无安放之处。谁也不知道,独坐在田坎上的福贵眼中凝望着何等的空虚。他守望着,以近乎麻木和执拗的方式守望着心中那最后一点光,守望者残酷现实所带不走的回忆。他的心平静地跳动着,只是这个给予他力量的地方,是你我永远也到不了的远方。或许,在福贵心中,家珍他们并没有远去。他们活着,以福贵所以为的方式活着,活在福贵的心中。

福贵,这个孤独的守望者,在回忆中挣扎,在岁月中摸爬,只求在静寂无边的黑暗中唱出生与爱的献歌。他不求任何人的可怜,只是在自己的心魔中盼一场梦碎花落,渴望在人生的旅途中与自己终生守望着的一切携手共行,直至月落楼头,芳华日落。

《活着》第二章读后感篇5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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