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以下是小编整理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精选篇1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终,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精选篇2
《背影》展示了世界上最深刻的爱——父子之间真诚的爱。描述细腻、真实而深刻。
在作者20岁的一个冬天,在他祖母去世后,他的父亲参加完了葬礼,和父亲一起去了南京。他父亲坐火车把作者带到了北方。在那个特殊的场合,作为一个父亲,他的儿子被他的关心、体贴和爱深深打动了。在这篇文章中,父亲从不担心茶馆,他想亲自去送作者,从找座位开始,反复叮嘱;亲自买橘子反映了我父亲的爱。各种各样的事情都是极其普通和琐碎的,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读完这些,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汽车发动前,我父亲坚持要给我买橘子。可以看出,父亲对我的爱是所谓的一丝不苟。甚至食物也被考虑在内。
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父亲买橘子的整个过程。父亲是如何爬过栅栏的,他是如何买橘子的,他是如何穿过铁路的,这些细节都非常感人。这是作者第二次写他父亲的背。看着父亲买橘子时的背影,“我”流下了眼泪。这是一滴感人的眼泪。我父亲庞大的身躯克服了许多购买橘子的困难。当我擦去忍不住流出的泪水时,父亲已经抱着猩红色的橘子走了回来。给我放下橘子很放松。我父亲感到放松的原因是因为他愿意为他的儿子做些事情,并且作为父亲尽最大努力照顾他的儿子。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他父亲的背部。当他父亲离开时,他写下了这句话——他走了几步,回头看着我说:"进去吧,里面没有人。"可见父亲心里是如何看待儿子的,那是一种不情愿放手的情感,是父亲爱的表现,直到我父亲的背影完全融入了人们的进进出出……
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想着爸爸妈妈的背,但不太清楚,我很惭愧,我似乎忽略了生活中的许多细节,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的,应该由父母来照顾。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抱怨我的父亲。很长一段时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妈妈呆在一起,因为爸爸经常出差和加班。当他回来时,我经常睡着。我责怪我父亲不能像其他孩子的父亲一样带我到处走。我也很羡慕孩子们的父母会在幼儿园放学后来接我。直到我长大后,我才真正明白父亲为了家庭牺牲了很多时间和家人在一起。
我父亲对我的爱不在他的语言上,而是淡淡的,常常无意中流露出来。例如,我有时写作业很晚。只要我父亲在家,他就会陪着我,会给我倒一杯麦芽汁,让我在困的时候提神。我心里真的很感激。有时候我真的不会做某道题,我会问我的父亲,他会花时间给我解释和建议。即使我出差,他也会在电话中分析这个问题,并且非常耐心。
想想生活中的小事。美丽无处不在,朱自清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我也希望我能像他一样,善于发现美好的事物,把淡淡的爱流入笔尖,把深深的永恒的爱藏在心里,永远珍藏。
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精选篇3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精选篇4
钱钟书先生的书名“围城”取自书中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后,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等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无法挣脱。本来就无才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被这只手掌控住,逆来顺受地接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还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因此小说最后的结局可以说是必然的。
除了方鸿渐,好友赵辛楣总也踏不进苏文纨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文中几乎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个面子,这也是当时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可以说,《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那个时期的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真正拥有一颗有勇气,开阔的心才有可能有所突破,才有可能有所超越。
读完围城,诚然,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有同情,有迷惑,有可笑,有可悲。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生活中,一座又一座的围城将我们层层包围,或许我们穷其一生都无法逃脱这名为生活的围城,可是人虽在城里,心却依旧可以飞得很高,飞到看不见这残忍冰冷的城墙,飞到看不见城里一张张生硬麻木的面孔,飞到真正的自由高处,到那时候,自然也就没有了所谓“城”的存在,你也或许会发现,从未有真正客观的“城”的存在,困住你的,从来都是自己。
阅读名著有感1000字精选篇5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回首自己在童年时候的朝朝暮暮,难免有些留恋。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我们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但年幼的我们那时却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时,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我们是多么幸福!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更努力得读书。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再困境中退缩,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地面对。
当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在深思着:如果我身处那时恶劣的家庭环境,我也能像高尔基一样自立、自强,不向困难低头吗?谁能够承受这其中的艰辛和坎坷呢?在你现在中,社会是很复杂的,除了父母能够在我们身后支持、帮助我们!大家都是对手,你没有实力,就会被社会所淘汰,被人们排斥。高尔基身处逆境,但是他有理想,他的身后没有人为他加油,但是他照样能够坚持下去,在这么多人面前站起来。而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教育,又有父母、长辈在身后作我们的精神支柱,给我们前进的动力。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在大学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抱怨离家太远,过年过节不能和家人也一起过时,抱怨父母给的生活费太少时。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这些都没有什么,有父母我们很幸福了。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能够那么坚强!在恶劣的环境下创造奇迹。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机遇更是挑战,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创造未来!
每个人都最求最美好的生活,不甘心生活在贫困的环境中,想要去努力忘掉、改变这样的生活,有的人为了理想中的生活不择手段,有的人走上了绝路。那么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但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之后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但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之后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简爱明白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在她快要饿死的状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十分富有的人,还意外明白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别人说,那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简爱明白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齐。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完美心灵。当她突然明白自我能够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明白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明白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我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那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取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齐。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感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我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我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能够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我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能够冲破重重险阻,到达自我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