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它其实就是一种巩固学习的成果,丰富知识的有效手段。孩子可以通过阅读课外书的过程便是巩固、积累知识的过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书是一盏不灭的明灯,指引我走向前方。书是一味无价的精神食粮,填满我空虚单调的大脑。——题记
读书如品茶一般,若是你细心去品味,你会品出书中无穷无尽的乐趣,发掘出其中的奥秘让你受益终身;但是,你若只是喝茶而不是品茶,不领会其中的道理,一目十行的看书那样也只会是枉然的。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起初我是不以为然的。反倒可笑的说道:“书又不能当饭吃,何必白白浪费自己的大好时光呢?”但现在要我说,我会觉得当初的那句话是多么的愚昧,多么的幼稚呀!
在上小学时我的家里就有许多名著,也许是太深奥了,或者是没有时间和经历去阅读那些长篇大论吧,以至于那些书被我搁置一旁。直到那天,我和妈妈生气了,我生气地翻动着那些一直被我冷落的书籍。这时,我被一本书上的三个字吸引住了——《高老头》于是,我翻开了那本书,细细的品读起来。(一改我以往囫囵吞枣的性格)这时,我的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把刚才的不愉快都忘却了。然而也正是如此,我从此迷上了这本书。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这本书来品读,让我融情于其中,跟着作者一起去批判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势利。
当我吃饭时,我的嘴里吃着饭一面还絮絮叨叨地嘀咕着凌乱的情节……然而,也正是到了这样疯狂的读书境界以至于我总把时间挤出来留给读书。就连我平日的最爱——羽毛球,我也没再动过了;在入睡之前它便成了我枕边的瑰宝了。直到我把这本厚厚的《高老头》读完,可我的心情却还被它牵绊着——我惋惜高老头那种爱女之心换来的却是,临死也未能见到自己那两个贪婪的女儿,让我明白当时的社会是多梦的惨淡,而那两个女儿就是最直接的见证……
读完了《高老头》后,我又读了不少书。每次都会钻进书堆里津津有味的品读。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过了头,竟忘了妈妈出门前交代我要做的饭。等妈妈回来后发现我没有做饭,便罚我跪在地上,以至于后来那可怜的膝盖被弄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了。也许我这种人是天生属于‘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那一类吧!死性难改的我有了上次的罚跪经历后依然视书为宝,一见到书就又会贪婪的吸允着我的精神食粮了。
每当我翻阅着一本又一本书籍时,我的心里总是洋溢着一种激情澎湃而又自豪的心情。因为在这时我会觉得自己又得到了一笔财富,让我觉得自己又多了一些内涵,少了几分稚气;多了一些稳重,少了几丝浮澡;多了一些阅历,少了一些肤浅。
同学们,读书吧!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玩耍!让我们在书韵墨香中快乐成长吧!
如果说书如广阔的大海一般深奥,我愿意做一条大海深处的鱼儿,去探索那无穷无尽的知识;如果说书如湛蓝的天空一般无际,我愿意做一只稚嫩的鸟儿,永远在那知识的天空中翱翔!
我并不是一个天生爱读书的孩子,我喜爱读书是被妈妈给逼出来的。
记得小时候,妈妈给我买来许多带图画的书,可是这些远远没有飞机、汽车、枪等玩具对我的吸引力大,因此我总是陶醉在自己假想的战争中,妈妈递到我手中的书常常被我扔在一边。后来,妈妈就拿起画书读起来,在我玩得起劲时,什么《国王长了驴耳朵》、《灰姑娘》、《青蛙王子》等故事不知不觉钻进了我的耳朵,于是我开始缠着妈妈,让她给我讲故事。可是,妈妈真烦人,每次给我讲故事总是在关键处停下来,要么嗓子疼,要么有事儿,总之,找个理由不再讲下去,有多少次我吵闹不停,心想:如果我会读书该多好啊……
终于,我学会拼音了。可是借助生疏的拼音读一个故事太费劲了,我的热情大减,我又迷上了《奥特曼》、《老夫子》、《儿童漫画》等书,课间看、走路上看、甚至上厕所也看。这次,妈妈倒挺支持我,我要什么书,她就给我买什么书。但她有个条件:每次看书都要给她讲讲什么意思。没办法,我只有屈服。渐渐地,我竟成了我们班的故事大王,我编的笑话常常把同学们逗得捧腹大笑,更让我得意的是我的日记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我的作文还贴在了教室的展览台里。于是,我读书的劲头更大了,当然读书的内容也更广泛了。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虽然学习任务重了许多,尤其是学习英语用了我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每天晚上睡觉前的半个小时,是我雷打不动的读书时间,每到这时,我和妈妈都会各捧一本书,静静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在书中,我随着鲁滨逊去漂流,随着尼尔斯去旅行,随着多萝西去寻找智慧、友爱和勇气;在书中,我学会了许多成语,认识了程门立雪的杨时和游酢,认识了半途而废的乐羊子,认识了奋不顾身的李陵;在书中,我了解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知道了动物界中谁最聪明,知道了小海马为什么是爸爸生的……
如今,我更爱读书了,我觉得读书就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得到一本书,我就会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每逢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抄下来,细细回味……
书既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读书伴我成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精神财富;书籍是人类必不可少的营养品……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籍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伙伴!
在我一、二岁时,当我看到一本本书时,我都天真地认为“书”就是一张张一撕就能碎的纸,撕书,也成了我最快乐的事。但当我躺在妈妈怀里,听着妈妈讲故事时,我又觉得书是一部经典的电影,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放映。
当我三岁多时,妈妈给我订购了我平生第一本正式阅读的书——《儿童画报》。在画报中,我认识了各种图形、颜色,认识了几百个生字,让我能够自由的阅读一些比较简单的书籍。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识字量也增长了不少。但是已经六岁的我,并不是很爱看书,这令妈妈非常烦恼。直到那本《小猪唏哩呼噜》的出现让我爱上了阅读。《小猪唏哩呼噜》中作者以生动的语言,配合着特色鲜明的图画介绍了一只可爱的小猪与它的兄弟姐妹发生的趣事,让我爱不释手。
三年级时, 我开始阅读国际经典儿童小说,如瑞典作品《长袜子皮皮》、日本作品《窗边的小豆豆》、英国作品《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等等。
现在,我开始阅读中国儿童小说家张之路的《足球大侠》等;张天翼的《秃秃大王》、《大林小林》等;杨红樱的儿童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伍美珍的儿童小说“阳光姐姐小书房”系列……
在各种各样的书籍中,我积累了丰富的词汇,大大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让我不再惧怕,并且能够思路清晰的完成一篇文章。读书也给我许多快乐。当我难过时,我会想起那美丽、善良的灰姑娘;当我高兴时,我会想起那七个可爱的小矮人,与小矮人们一起玩耍……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让我快乐,我读书,我快乐!
我所有的浪漫情怀似乎都与书有关。
小时候,我总是爱看安徒生童话。我渴望像丑小鸭一样能够变天鹅;我也希望能像小意达一样种出会跳舞的花;半夜醒来,我会四下里瞅瞅我的玩具是否也在party上狂欢。
那一段时间,我所看到的,我所明白的似乎是这样一个道理:美好的东西都有一个漂亮的外表,白雪公主、白马王子……他们拥有出众的才貌。相反,令人唾气的巫婆却总爱穿着黑布披风,骑着飞天条帚在黑夜上空作怪。这些都使我很自卑,因为我相貌平平。
时间在变,我也在变。当初的想法在今天看来着实好笑。维克多雨果笔下的巴黎圣母院与安徒生童话形成了一组形象、鲜明的对比。小说中有这样一个人物: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抛弃,但卡西莫多却有一颗纯洁的心。他以纯真的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珍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
这生动的故事情节,宏大的篇幅气势抨击着我的心灵,头一次感悟到人的高贵在于灵魂。
我,在长大——体积在变大,心灵在成熟。十岁,我触摸到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我独自穿越这部跌荡起伏、扣人心弦的百年巨著。深切感受世袭贵族制的荒谬,虚假及反人道。复活对资产阶级进行有力批判。作者本是统治阶级却逆其道而行。在他身上闪烁着一种光芒温暖且刺眼——人与人之间的爱是生活的基本规则,人,在人格尊严上是平等的。作品令读者美好人性得到回归,大概就是这部不朽作品的魅力所在。
雨后清晨,我倚在老槐树下,捧读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清秀的文字敲击着我的心扉。曾几何时,在梦中与柯南道尔交流侦探小说,我执着的不愿醒来,任思绪随窗外的柳絮飞扬……
我正在一点一点走向成熟,穿过金庸古老的武侠风,严泌琼瑶的言情潮,领略过情深深,雨濛濛、在水一方的缠绵悱恻,也体会过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的豪迈。我不禁产生了这样的念头:我也要做英雄,大大的英雄,可惜要以笔代刀,但,这可惜吗?不会,我想和平年代这会是幸福。
闲暇时刻,我不甘让时间从我指间溜走。“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是朱自清的匆匆告诉我时间是转瞬即逝的,我努力的挽留,试图多留住一刻,一分一秒……
风吹来,不留下一丝痕迹。如丝绸滑过眼角,流水抚过脸颊,就算是乘着风儿去冒险也不忘带一本哈利波特或是指环王之类的。谁道女子不如男?
人类文明的进步,数字时代的到来,那个墨香古卷的季节,仿佛早已成为淡淡的疏影,荒芜在快餐式的“浅阅读”的现代社会中。当人们手持青春小说,海子的眼泪仿佛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书籍的灵魂,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于是,余秋雨老师提出:现代人应当读书,读智慧之书。
作为一个从小与书为伴的现代中学生,我深深地热爱着阅读。书,能与我产生共鸣,是我自亲近的知音,是我精神的导师。读书,是在灵动的字里行间里聆听来自作者的叙说,是在芬芳的书页中汲取精神的养料,是在一本本的名著里领悟人类文明的进步。书,是精神的食粮,是灵魂的营养液,是生命的延伸……从三岁那年书,我捧起了《格林童话》,七岁那年,我着迷于《十万个为什么》,再后来,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世界各地的名著。书,一直伴在我成长的左右。
有一本书——泰戈尔的《飞鸟集》,它陪伴了我五个春华秋实。
“当你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的璀璨”,这一句话,一直启示着我:东隅已逝,桑榆非晚。那是我十一岁那年我因发高烧错过了一次机会很难得的作文竞赛,心存遗憾的我,萎靡不振,总觉得自己错过了那么好的机会,就是失去了很多很多。一次放学后,老师把我叫去,她送了我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它那深刻的语言告诉了我:学会再错过的悔恨中拭去泪水,上帝会犒赏为未来而活者,时光不会倒流,错过和失去已成定局,活在希望的摇篮里比身在错过的泥谭里更令人心安。于是,我坚定地向未来走去。
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泰戈尔,这位洋溢着反殖民主义、热爱祖国的反帝爱国诗人,用手中的笔书写出一篇篇发人深省的`充满哲学智慧的文章,影响一代一代的印度人民为民族解放而不懈地挥洒汗与血;毅然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中去,用行动诠释了生命的价值。这启示着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作为社会的希望,应当肩负起民族复兴责任。人应当有所作为,即使不被人所歌颂,也应奉献社会,奉献祖国。不求荣耀回报,无私奉献,拥有一种高贵的社会责任感,默默付出,只为问心无愧!让人生价值在有限的生命中无限地延伸……
如果把所有的错误关在门外,那么真理也要被关在门外。”是啊,真理在谬误的鸿沟里静静淌过。这句话一直启示着我:不要畏惧于犯错误,应在错误中找原因,只有在不断尝试失败后,总结经验,才能有所收获。如同马云说:“成功的优越感可能会使你失败,但是在失败后不断寻找原因,你可能会成功。”于是,我这个英语口语方面的差生,不畏惧因为发音错误而受到别人的哂笑,在一次又一次大声的练习中逐渐纠正错误,如今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
泰戈尔,这位包含对哲学深刻见解的诗人,用《飞鸟集》启迪了郭沫若、徐志摩、谢婉莹等一代文豪,《飞鸟集》陪伴着我走过花开花落,走过云卷云舒,走过物是人非,在轻踏红尘的路上,不断领略文学的源远流长。
我爱读书。我读书,我快乐!读书,使我正视人生,读书,使我不断成长!朋友们,多读好书吧,让满肚的墨水,挥洒出精彩的生命之图!让书籍滋养我们的灵魂,让人性与社会不再如秋日般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