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描写故乡的众多人物之一。在鲁镇的背景下,这个偏僻的村镇,还保留着中国文化的传统。你读过《孔乙己》这本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孔乙己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平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我最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近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平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平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平,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