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的内容有哪些呢?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要进一步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教育和督导并重,全面增强家庭监护能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总结5篇,希望大家喜欢!
一、20__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关爱体系。我县于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县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县未保委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委员(31名)。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新建了乐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于,建筑面积2157㎡,可交付使用。机构改革后,乐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牌子挂在县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
(二)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是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截止目前全县孤儿20人,发放资金24.44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0人,发放资金116.4万元,20__年1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发放资金17.89万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__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6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20__年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县民政局聘请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庭教育专家,在全县村(居)委会开展“父母监护课堂”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从5月6日开始,为期40天,涉及全县176个村委会和24个居委会,活动场次将达200余场。此次宣讲活动围绕新修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参会的家长、监护人详细介绍了父母陪伴和监护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父母对孩子陪伴监护负有法律责任,肩负着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使命,教会了家长和监护人怎样高质量的陪伴关爱孩子。
(四)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承接江西省慈善总会引入的“童伴妈妈”项目,在十五个行政政村聘请童伴妈妈,建立童伴之家,探索农村儿童关爱保护新模式。20__年,县慈善总会具体承办由10所学校1家社会组织具体实施的关爱留守儿童“快乐儿童之家”项目,项目实施以来,为助推乐安县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解决部分农村村小、教学点上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课后看护问题及部分儿童的心理疏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20__年工作打算
一是履行协调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承担好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二是做好兜底监护。履行好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三是落实基本保障。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工作。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台账动态管理,推进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培训。
五是创新关爱模式。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
20__年,市民政部门在长效推进未成年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一、多方联动,凝聚救助保护合力。
加强与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调整蚌埠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名称、职能及成员通知》(蚌儿保字〔20__〕1号),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
二、主动救助,注重源头预防。
将全市40751名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系统,1086名儿保专干对留守和困境儿童进行走访,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在年龄分布上0-6岁7人,7-12岁25人,13-18岁36人;在区域分布上市城区36人,固镇县3人,怀远县23人,五河县6人。
三、实施困境儿童监护人叠加双重保护,依法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在市辖6区选择30个村(社区)70名困境儿童实施监护人叠加双重保护。截止目前,先后为城乡1899名孤儿等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864.86 万元。
四、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关爱活动。
全市建立社区(村)儿童之家793个,覆盖率近80%。继续开展第五届留守儿童“爱心报刊”捐赠,全市23家单位和个人捐赠15万余元,以图书、期刊、学习类报纸等形式分别捐赠给18所留守儿童学校,4个村委会,5200余名学生。
五、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孤儿养育康复水平。
充分发挥我市儿童福利院全省“‘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功能作用,创造性地推出“全院联动、全员参与、全时段干预”的“三全”康复模式。筛查“明天计划”手术儿童11人;由市福利院由8名青年医生、康训师、社工师自发组织的“小姨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用自己专业所长为孤残儿童提供辅助性服务。
六、精准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蚌埠“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权案件”改编的全国民政系统首部留守儿童题材微电影《新芽》,在全国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当天举行首映仪式,通过此片希望能够进一步唤醒更多人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关注,共同撑好未成年人保护伞。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一年来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逐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校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大学习宣传,我校结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学习,既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学校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我们通过召开教师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该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是搞好宣传。为使该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黑板报、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办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通过大力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和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一)确保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
一是学校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列入计划。认真做好大课间和课后学生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好教师、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器材,把集体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课堂的质量和效率。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三是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四是帮助学生掌握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学生近视率。学校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五是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健康教育和指导。学校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卫生、禁毒控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学校每周在活动课安排健康教育不少于20分钟。六是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并确保相应经费。七是努力营造重视学生体育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形成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素质教育,办出学校特色。
1、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理想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形成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公德,反对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近年来,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校园文化宣传栏、篮球场、学校花园、硬化路面和校训校风、名人名言方大张贴上墙,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使每块墙壁都会说话。以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恬静雅致的校园环境为目标,对未成年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__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三、向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制作学生身份卡,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五、规范教师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六、我校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将形势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纳入班会和主题教育中来,同时向学生进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