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并不是要伤害它。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的活动方案,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为全面做好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保不发生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
(一)免疫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二)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性病性猪蓝耳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
(四)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春防工作从3月18日开始,到5月5日结束,秋冬防工作从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全镇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饲养场防疫员。
(二)集中免疫。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逐村逐组逐户开展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认真建立免疫档案,做到规模场有免疫记录,散养户有免疫卡,免疫家畜加施二维码标识,免疫档案(记录、卡)与标识相符。
(三)督查验收(春防督查时间:5月2日至5月5日,秋冬防督查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免疫进度、疫苗与牲畜耳标使用数量、防控资金到位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春防结束后,镇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自查或互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复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组织不力、免疫任务未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行动所需经费。镇政府及时落实防疫经费,保证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客观地对村级防控工作进行评价。集中免疫期间,镇动防办要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村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为有力、有序的开展20__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科普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结合公众关注的野生动物与人类生存健康等热点问题,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
二、宣传月主题
保护野生动物,建设鸟语花香的美丽岳西。
三、时间安排
10月10日—11月10日。
四、活动方式及内容
1、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野生动物知识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报道活动。
3、进行野生动物资源及疫源、疫病监测活动。
4、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市场流通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县林业局成立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县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储根印
副组长:王启应、何正仁
成 员:余中民、刘召林、陈智勇、蒋 超、李 敏、余凌云
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何正仁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各基层站、所、场要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同时,县局成立督查组,适时到各地开展督查活动。
2、精心谋划,强抓宣传。
各单位要在辖区内的城镇街道、村及林区悬挂“保护野生动物”为主题的宣传标语、条幅等,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规定,宣传乱捕滥猎、乱收滥购、倒卖珍稀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3、加强检查,规范管理。
各基层相关单位要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的检查,督促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野生动物笼舍、活动场所、排泄物处理设施和人畜安全措施等满足野生动物活动、繁殖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要求,禁止非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4、严格执法,严厉打击。
各执法单位要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加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行业等进行清理登记,严密布控,开展“拆除鸟网”、“清理铁夹”、“打击非法经营”等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严密监测,及时上报。
时值深秋,冬季即将来临,迁徙鸟类正在南迁。各单位要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进一步拓展监测范围,落实防控责任,一旦发现候鸟等野生动物费正常死亡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置。
今年10月是我省第三十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做好今年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提高广大公众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十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野生动植物,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
二、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时间:自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日结束。
三、主要内容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关规定,广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升全民保护意识,让公众充分认识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
(二)倡导文明、绿色的饮食生活和消费理念,拒食野生动物;不购买、不消费象牙、虎骨、红豆杉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不笼养野生鸟类;不采挖野生植物;科学放生野生动物。
(三)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防控科学知识,让保护野生动植物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四)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构建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的保护执法与监督机制。
(五)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的成效,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月期间,系统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书法绘画、摄影展、征文比赛、科普讲座、自然笔记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农村、社区和各类学校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要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博物馆、石牛山国家森林公园、唐寨山省级森林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其成为向广大公众普及生态文化知识的前沿阵地。
(三)要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态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小养成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并通过“一人带动一家”,让生态文明走入千家万户。
(四)注重发挥媒体作用,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栏、短信、微信、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创新宣传模式,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五)深入开展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野动站要会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野生动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活动安排
1、县林业局在德化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知识;在瓷都广场开展宣传与咨询活动,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材料;在唐寨山森林公园各个入口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各类宣传标语。
2、戴云山自然保护区要充分利用生态博物馆,向广大中小学校和社会公众开放,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我县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激发全体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养成拒食野生动物,保护生命健康安全的良好习惯。
3、基层林业站要深入各村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要利用农村墟日在镇区周边、农贸市场,发放食用野生动物危害健康,动物防疫防控知识、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宣传材料,石牛山、九仙山、丁荣银杏等旅游景区所在地林业站要在主要路口、沿途及周边张贴宣传标语,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4、各单位要联合教育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展示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发放《专家提醒:乱食野生动物肉食危害健康、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福建省林业局通告》等各类宣传材料,让少年儿童丰富野生动植物知识,从小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危害生命健康,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
5、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野动站要会同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的集贸市场、餐馆、酒家及城区的古玩城、工艺品商店等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发现一起、暴光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为保护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乡镇林业站要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发动各村护林员,联合开展“拆除鸟网”、“清理铁铗”、收缴利用充电设施猎捕棘胸蛙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格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和采挖、买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7、各单位要加大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传播疾病、食用野生动物危害健康等力度,让社会各界都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拒食野生动物,养成绿色、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书面上报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为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推动对野生动物“六不准”和“四管一严”工作落实,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途径,持续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阻击战“疫”。特制定宣传“六进”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__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广泛宣传野生动物防控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__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二)宣传野生动物防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曝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四)加强舆情监测,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三、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4月13日。
四、具体活动
(一)进媒体。结合3月份“爱鸟周”活动,由三明市林业局及12个县(市、区)共同主办,借助“e三明”平台,举办一场全域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网络有奖知识问答宣传活动。通过在手机、网络上观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视频、文章后回答问题,用随机抽奖方式发放纪念奖品。
(二)进机关。统一拟定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同时,在东街口、大建行城区等电子屏播放。
(三)进校园。到中小学校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通过宣传板展示或讲座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宣讲方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措施,培养孩子关爱野生动物的意识。
(四)进社区。将关爱野生动物倡议书在社区的电梯、楼道里张贴,让社区群众深入了解爱护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倡导科学健康饮食,提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的风险。
(五)进店铺。向餐饮店、五金店分别发放法律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餐饮店承诺不捕杀、不运输、不加工、不储存、不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金店承诺不加工售卖铁夹等非法捕猎工具。
(六)进乡村进农户。做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悬挂在乡村街道和主要路口,将关爱野生动物倡议书分别送达农户,向农户宣传__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养成文明消费观,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不文明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牢牢把握宣传话语权和主导权。始终占领新闻宣传的主阵地,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打好野生动物防控战的权威信息。
(二)全面增强讲好林业故事的本领。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总结一批先进经验,利用好各种媒体宣传,不断提高传播力感染力影响力。
(三)充分发动全社会共同行动。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
为加强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护我县生态安全;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
三、行动重点
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利用投毒、网捕、枪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二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三是利用汽车、邮寄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一是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区域;二是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三是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四是省界、县界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统一信息搜集、上报,通报案件情况,总结经验。
乡(镇)林业站: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
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林区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杨;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政、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综合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的秘密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监控,多途程、多渠道地挖掘、搜集、整理案件线索,做好集中打击的准备工作。
(三)全力侦破一批重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各执法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在全县发动一场猛烈的严打攻势,及时查处一批野生动物案件,抓捕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对顶风作案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获取的大量案件线索,要高度重视,精心经营,深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来源和去向,一查到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头研究侦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确保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
(四)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非法经营的市场和商户。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贸市场,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门店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取缔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坚决打掉非法收购、出售、加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黑窝点。加强对酒店、饭店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检查整顿力度。对店名或含有"野味"等字样的牌匾,要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一步加强对流动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流动贩卖假冒野生动物皮张或摆摊设点出售牙雕等野生动物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不法商贩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长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作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力量,切实增强执法效能。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各部门要协商作战,大力提升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一是积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市场经营户、生产厂家、专营企业、消费者等严明政策界限和法律尺度。二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宣传月等活动,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态文化,积极倡导不烹食野生动物、不穿戴野生动物皮毛服饰、不笼养野生动物,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人们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三是通过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的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督导,有效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