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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

| 文轩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心得体会写作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1)

《西游记》读书笔记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回《西游记》,第一次读时,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再读,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机灵、法力无边、对各天神说话时的直率、打妖怪时的执着(尤其是在三打白骨精那一回)和对兄弟、师傅和猴子猴孙的情谊。在唐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经常第一个发现妖怪,可是他的师傅唐僧却总是轻易地被那些装扮成好人的妖怪欺骗,而对打死妖怪的悟空念紧箍咒惩罚,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听师傅的话,没有死皮赖脸地跟着师傅。但是当八戒又来找他帮忙时,他一听到师傅有难,就不记前嫌、义无返顾地跑去救师傅,没有半句怨言。他虽然天生比较冲动,性格比较火看爆,有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杀生,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都是罪有应得的,都是些杀人无数的强盗啊,暴君啊等等,可是相信佛教的唐僧却不信,他不管怎么样都不让悟空杀人,却不去管那些恶人去害人,我总是觉得悟空很冤枉。 唐僧在他们师徒四人中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妖怪抓走。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已经去另外一个西天了。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不仅念紧箍咒,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不仅不要快速到达西天而不让悟空自己飞去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也从没让悟空帮他飞过。唐僧在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他,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信念吧。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就是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许多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回来却随便找个借口说个谎想敷衍过去,但总是被机灵的悟空识破,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上总是想这想那,而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作用,如:在师傅被白骨精抓住时,他来到花果山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了出来,最后,把师傅救了出来。所以我觉得八戒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也会有智慧的火花。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虽然没有悟空那么厉害,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而且,在师徒四人中,他是除了悟空以外最警觉的人,也可以提醒一下师傅。 虽然《西游记》已经很老了,可是我相信它的魅力会经久不衰,因为这师徒四人,实在各有妙处,很吸引人。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2)

读过《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对忠诚的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忠诚的面很广,可以指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对上级、对朋友等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忠诚老实|忠诚勇敢|忠诚可靠|对祖国无限忠诚等。

忠诚既是古今中外予以赞誉的一种美德,又是事业成功的一块基石。中国文化非常讲究忠诚。“一臣不事二主”的观念具有很深的影响力。在中国,几乎到处都能见到关公庙,关羽因为“挂印封金,千里寻主”而成为忠义的化身,成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典范。关羽无论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还是作为一个民间传说的主角,都被罩上耀眼的光环。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他还说过,不忠诚于统帅的士兵就没有资格当士兵。“士兵必须忠诚于统帅,这是义务”。

忠诚不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忠诚,其他的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现代企业竟争激烈,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更多情况下是指“知识型员工,企业大厦的建构的支柱就是由知识员工所组成的。日本企业明确提出用人的基本原则是“忠诚第一,能力第二”、中国企业用人讲究“德才兼备、西方企业用人注重“价值观认同,其实质都是需要对组织、对企业的忠诚。应当说层面越高的成员就越需要其对组织的忠诚。知识员工一般处在企业内的中高层面,因此,如何提高知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就显得日益的重要。

一个企业要有好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忠诚。那么怎样才能把工作干好,才是对公司的忠诚呢?每天欢欢喜喜,热爱他所做的一切,视其为享受,于是,生命就是一支悠扬动听的歌谣。快乐工作是一种于已于人于公司都有益的职业态度,是一种高效的工作状态,更是一种通往成功的捷径与方法。你的笑容会感染你的上司,同事与客户。为此你和你所在的企业都将获益良多。只有带着热情的态度去工作,用一种快乐在于积极的心态,像亿万富翁般快乐工作,保持热情主动的精神,以老板的头脑对待公司,甘于从平凡小事做起,专注使工作做得更完美,这样才能把工作干好。同时应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为成功勾画一个蓝图,量化工作,一步一步完成,及时修正目标的方向;最重要的是把握今天,做事追求高效率,管理时间,就是管理快乐,珍惜时间的每一分钟,始终抓住重要的事情做,拒绝拖延,现在就去做;另外,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微笑带来好人缘,建立双方平等基础上的尊重,只要真诚,总能打动人,团结互助才会双赢,服从上司是你应尽的天职,成为同事的知心朋友。

人生就像一场没有里程的马拉松比赛,每个人都是场上的运动员。在比赛中,不仅要看你是否有速度,更要看你是否有耐力。只有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才会在马拉松比赛中胜出,也只有对自己负责,对所作的每一件事情负责、对每个人忠诚,才会得到别人的认可。在人生的马拉松比赛中,责任是你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缺乏责任,缺少忠诚,使你对到底在为谁工作、你工作的方向是什么等问题永远是一头雾水。对于一个人的发展而言,需要明白你是在为谁而工作,需要知道人生的方向。就好像一个人在大海中行驶,如果不知道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对他来说都不是顺风。相同的道理,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地工作,到底是为何而做,为谁而做,那么无论他换多少个工作,永远都不会遇到更好的下一个老板。只要抱持忠诚精神和负责态度,每个人都可为工作赋予全新的境界,从工作中找到尊严和成就感。

实质上个人、企业和社会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共同体,有互为因果、互为依存的关系。你不忠诚于企业,企业必然不会对你有回报。就像昆明院蔡院长所言:“一个对社会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社会淘汰,一个对企业没有价值的员工必然被企业所排弃,一个对员工没有价值的企业必然被员工所抛弃”、同时三者之间又形成了一个“一个员工服务企业,企业服务社会,社会回馈企业,企业回馈员工的价值链”。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3)

这个暑假,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有关于诚信的《知诚讲信》一书。

书中说到诚信的含义:“诚”是真实不欺的道德品质,而“信”的基本内涵是守言行诺、言行一致,是一种遵守诺言的行为。《说文解字》上说:“信,诚也;诚,信也。”可见诚与信都包含真实不欺之义。而我认为,诚与信相辅相成,“诚”是“信”的根本,“信”是“诚”的表现。

中国上下五千年,诚信故事数不胜数。《知诚讲信》中提到“商鞅立木取信”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商鞅和周幽王两个人对于是否诚信有了不同的选择,这也使两人的命运截然不同,商鞅因诚信赢得了世人的尊重,而周幽王却失信诸侯惨死敌军的刀下。北宋学者杨时说过:“自己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由此可以看出,诚实守信是受到尊重与信任的前提和基础,而不守信于人必将要为其付出代价。

从古至今,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中华民族一直坚守着诚信的道德准则。《知诚讲信》中有个案例:在西南大学的校园里,有一个自助式地摊,同学们只需将钱币放在特定的小钱罐里,就可以把所需的物品拿走。文章的结尾,自助式地摊的“老板”王文涛信心满满地说:“到现在没有丢过一件东西,没有少过一毛钱,当初选择相信同学,相信诚信是非常正确的。”这个案例反映了当代大学生大多具有诚信意识,在这样一个人人诚信的氛围中学习,怎能不学有所成呢?上面这个案例使我想到了“感动中国”人物孙氏兄弟。在北京当包工头的孙水林为赶在年前把工钱发到农民工手上,返乡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在天津的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来不及处理哥哥的后事,在年前凑钱代兄将33.6万元付给60余位农民工。孙氏兄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成全他人的行为,温暖了农民工的心,也敲响了世人心中关于诚信的警钟。

鲁迅曾经说过:“伟大的人格素质,重要的是一个诚字。”这告诫我们要培养高尚的情操,首先要做到诚信。《知诚讲信》中举了几个例子:要真诚待人,不在人前人后说同事的家庭、个人隐私,不在领导面前打小报告;借书记清楚归还时间,提前一天归还书籍……我们作为学生,讲诚信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如诚信考试,不抄作业,言出必行,有借有还。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其生命力在于实践,不能光做嘴上功夫。我们不仅要身体力行,还要带动身边的人,为筑成诚信社会共同努力。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4)

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作为当代大学生,下有几条真知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做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

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辅导员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自当感激不尽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5)

我们不同于战争时那些命运悲惨的人们,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出生在一个强大的国家,出生在一个充斥着高科技的时代,智能手机、跑车层出不穷,举目四望,随处可见的是见怪不怪的低头族,人们习惯于盯着手机,却忘记了用心观察我们身边那些不易觉察的美好。

当人们在水泥铸就的办公室里翻阅着百般无聊的文件时,《昆虫记》里的虫虫们却将我带入了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正上演着一幕幕有趣的故事。

在一条林荫小道中,有一些穿着“礼服”的壁蜂,它们不停地将花粉运到芦苇杆上。另一边是一些胡蜂,还有长须胡蜂,它们不停地嗡嗡地飞来飞去,无论飞到哪里,别的动物都纷纷远离它们。不远处还有一些卷心菜粉蝶在翩翩起舞,一点也不同于那些“凶神恶煞”的蜂子们,它们体态轻盈,忽高忽低,像是在跳芭蕾,与它们的衣服非常相称。它们通体白色,只是在翅膀上点缀着几个小白点,在空中舞蹈时格外起眼。

但是在昆虫界中,除了这些和平美丽、活泼可爱的小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可恶的寄生虫,专门打破别的昆虫美好的梦想。

有一种寄生虫,它们将自己的卵通过一根针放到别的昆虫的卵旁边,等到自己的卵孵化后,就会把原本属于这里的主人的卵吃掉,手法十分高超,不留一丝痕迹。另一种昆虫更加毒辣,直接潜入到别的昆虫家中,将主人吃掉,然后将自己的卵产在原主人家中,自己则啃食着不属于自己的食物,并丝毫不感到歉意。

但是它们绝不会牺牲自己的同类来养活自己,相对其他牺牲自己同类来养活自己的昆虫和我们人类来说,它们已经是相当高尚了。

我们并不应该过分去指责这些昆虫,我们没有这个资格,它们不过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后代,与其他动物用毛毛虫或甲虫去喂养自己的后代是一样的。如果这样就算盗贼的话,那我们人类就是罪行累累的混蛋了。我们喝的牛奶、吃的牛肉,比起掠夺蜂类的幼虫可恨得多,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生存并延续后代,昆虫不也是一样的吗?

合上书,一只只昆虫在我脑海中浮现,我迫不及待想要学着法布尔这位伟大的昆虫学家去观察昆虫,想去看看这些一直被人类所忽视的可爱生灵。

我打开门,向一条绿荫小道走去,在绿色的背景中,我看到一群舞者在翩翩起舞,走近一点,再走近一点,哦,它们真美丽。

用心去发现身边的美,尤其是那些细小的美,你会收获很多。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6)

说起“岳飞”这两个字在我们国家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岳飞精忠报国、仁爱正义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前两天,我有幸拜读了《岳飞传》这本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的岳飞给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平凡。岳飞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整个袁家军还有他的师傅周侗也都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但是,他们怀着一颗爱国的心、怀着自己的信仰闯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路。他们都是平凡的,但他们的人生绝不平凡。

岳飞给我的另一个印象就是爱国。这在他写的词——《满江红》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整首词语调慷慨激昂,无时无刻不催人奋进。其中一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知唤醒了那个社会时期的多少少年,也是他对自己壮志未酬的呐喊!这让我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是现在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成果。我们都没有经历过岳飞所经历的那样的坎坷,可是无论身处于什么地方、什么年代、什么境况,我们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不能忘了自己世世代代相传的中华民族的精魂,不能忘了是什么哺育我们长大。有人说:“爱国不就是两个字吗?天天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这句话没有说错,但也绝对没有说对。爱国不仅仅是两个字而已,它是这个世界上所有人的情怀,更是一个国家的人心所在。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我们的国家;而外国人也有他们所热爱的祖国。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任何人留恋它,没有任何人去为它更繁荣而努力,那么这个国家迟早会完全崩塌瓦解。爱国,只有在嘴上说说是不可能有用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还没有能力做多伟大的报效祖国的大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请让我们从讲文明礼仪做起吧!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我们的祖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之称,吸引着世界各国相交。但是,去年我却经历了一件既让我感到愤慨又让我感到羞耻的事。那是一个傍晚,我偶然看见了两位在街边散步的外国友人。当时风挺大,一只塑料垃圾袋被卷到了天上。他们正在议论:“这里怎么有这么多垃圾?”“这里的人都把垃圾随便扔大街上……”“中国人都这样的嘛……”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气得说不出话来:他们怎么能把中国人想成这样呢?但我转念一想:他们这样评价我们不就是因为现在还有人乱扔垃圾吗?如果我们没有人乱扔垃圾,那我们在别的国家的眼里的形象就不会是这样了。是我们给了别人践踏自己的国家的机会。同学们,我们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的现在就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要讲究文明——从现在开始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写乱画,主动给人给予善意的微笑、给需要的人伸出友谊之手,把路边歪倒的小树扶正……这些都是我们随手可做的小事,它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一个人纵然有极高的智商与学历,如果他不讲文明礼仪,甚至于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那还算不上是“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讲文明礼貌只是爱国的体现之一,爱国还有别的表现——努力。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新鲜的血液,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做“血液”应做的事。岳飞为祖国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这是他能做的事。而我要做的不是去打仗,而是要发奋学习。“八国联军”入侵我国,“火烧圆明园”掠夺了无数珍宝;日寇侵华,烧杀掠夺;这都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祖国还太弱小,没有反抗能力。而如今,我们的国家又开始繁荣昌盛,国力日渐强大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高科技核心技术还没有研发出来,所以很多方面常常受别国的牵制。我们就该从现在起奋发学习,为将来能作为青年一代为祖国更日益强盛做准备,让祖国的综合实力更强,不受其它国家的欺负,永远屹立于地球的东方。

同学们,我们都是新时代的主人,我们都像岳飞一样,只是普通、平凡的人,但应有炽热的爱国情怀,带着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努力奋发,让我们为社会、为祖国走出一条不平凡的路来!

学生读故事小说日记心得(篇7)

正式来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看下去鲁迅的文笔亲切朴实、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童年已经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啦鲁迅先生儿时在家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述啦在百草园充满无限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 ,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把他送到啦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家的书房,进了散文书屋,鲁迅先生开始啦无味的学术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经常在后院去玩,但人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远远不及百草园自由,快活。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接受教育的时候啦,自然有些不高兴,但应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这样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耍,束缚啦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在学校,每节课下课都有玩的时间,又玩啦,又学啦,也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天堂,鲁迅先生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啦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多次写到啦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我觉得儿童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不应该剥夺了儿童爱玩的天性,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迫切,一贯的给孩子补课,给孩子上这样的补习班那样的补习班,就像是上班族一样,这样就扼杀啦儿童的情趣,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是不对的,这让他从小就讨厌啦学习,将来没有啦学习乐趣,就会缺乏学习积极性。《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乱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实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理是这么复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连回忆也没有。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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