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系列已经完美落下帷幕,但是它给我带来的思想越来越多。使我受益匪浅;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Ok,这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电影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预发精选小册子,印着哈利波特的杯子和圆珠笔,从网上下载的图片、电影海报。
很难想象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不过,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
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充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
我已好久没动笔写过读后感了,现在写起来又有一点点吃力,不过为这样一本好书写读后感,花一些时间和精力,真的非常值得。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厄里斯魔镜的秘密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高席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反正我就是……呵呵!不过我们麻瓜自然也有我们自已的魔镜。我渴望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喜欢玩求婚365,我比较爱钱所以喜欢大富翁,我要做英雄就我是神雕大侠,我要主宰宇宙就联机打星际争霸,甚至我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是我们麻瓜发明的东东,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我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
伏地魔的日记本
小金妮非常不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这个帅哥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又帅又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呵呵,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帅哥原来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人!!!!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那么我们的小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地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地事,原来聊天也是能聊出祸事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我就知道天下有许许多多像金妮这样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爱情,热情,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无所寄托,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每当我又从报纸上,网上听到这样的不幸的故事,我就非常非常伤心。
网恋,是每个人的权力。不过我总想改造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说爱你的人,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
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什么人不配学习魔法呢?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来,伏地魔和0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理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聪明的赫敏比马尔福都更配得上学习魔法。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尽管他总在赫敏和哈利的光辉之下,不过他真是直率而且可爱“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但我不知道是他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大家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男巫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在我们这些人中,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有时候,我总在想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我们是不是太缺少同情心了?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是多么需要社会的关爱,是多么需要我们的理解和关怀,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看了卢平教授,想起了电影《费城》,想起了濮存曦拍的公益广告。我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尖头叉子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哈利波特和白雪公主又回到了地底世界,他们打算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到了,哈利波特说:“我们应该有个房子,房子应该很漂亮。”“那就用你的魔法吧。”白雪公主说。“哎,好主意!你要什么样的,脑子里就想什么样的,就可以了。”哈利波特充满了自信。
白雪公主把双手放到胸前,闭上眼睛,心里想:我要一座宫殿,里面有0个仆人。“我已经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继续想着,”哈利波特嘴里念着“哈里哈里变。”白雪公主睁开双眼:“哇,好漂亮,和我想的一模一样。”突然,天空被乌云笼罩着,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哈利波特,你终于回来了,我等你很久了!”“你是谁?”哈利波特说。
听说,有个人叫哈利•波特;听说,有一个魔法学校;听说,有一个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一个麻瓜就这样慢慢的认识魔法世界,终有一天,他得到了第一本那么厚的书——《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从此,他步入魔法世界。
“太棒了!”那个麻瓜在魔法界中游逛着,看到哈利和那么多老师、同学、朋友们打交道,看见哈利和队友、斯莱特林以及其他学院的学生们一起打魁地奇,他两眼放光,恨不得送信的猫头鹰立即飞到自己的窗前,恨不得自己也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送来的入学邀请书,好让自己也能像哈利那样挥舞着魔杖施展魔咒,也能披上黑色的校袍威风凛凛地大步踏进校园,也能骑上魔法扫帚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尽管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没有任何任何的魔法天赋,没有任何的魔力,霍格沃茨学校根本不需要他——尽管如此,他还是幻想着。
“一只猫头鹰捎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发学校去上学。”这个痴迷的麻瓜多么希望他也能像哈利一样受到这封意义重大的信!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又都是奇特的。丽痕书店、O。W。Ls考试、破釜酒吧……各种各样的名称让他眼花缭乱,又让他兴奋不已。
哈利•波特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个麻瓜的偶像,成为了麻瓜的目标。那麻瓜喜欢哈利,喜欢霍格沃茨,他梦寐以求的魔力、在其他麻瓜看来的“超能力”在哈利•波特这样一个魔法少年的身上实现了,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渴望与恶魔战争的人,是一个喜欢当“英雄”的人,但是他没有机会,没有能力,没有条件,唯一能做的是在心底默默地为哈利加油,默默地期盼哈利能够战胜伏地魔。
可是,世界毕竟是悲观的,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就这样结束了,消失了,伸手一摸,又不是梦,手中的血湿淋淋地,身上的伤还在发痛,而更痛的,是人心!
“‘哈利,走吧。’
“‘不。’”
是啊,哈利怎么忍心让阿不思的遗体孤独在此呢?小天狼星已经跟随天使飞向那神圣的天堂了,比尔又被残忍的狼牙钉得不人不兽,而那可亲又可爱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居然也同样只留下一具肉体然后随风飘扬了!!在哈利看来,邓布利多是世界上最疼爱自己、最能为自己指引人生道路的方向的了,而就这样,就这样一句“阿瓦达索命”,没了,没了……
的确,邓布利多消失了,但是他就这样简简单单地消失么?
如果你选择“是”,那邓布利多为什么要用无声咒定住哈利?难道仅仅是为了让哈利不冲动吗?为什么邓布利多听见哈利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西弗勒特是食死徒而置之不理?为什么邓布利多会一时冲动地、让哈利毫无思想准备地提出要去取挂坠盒?为什么邓布利多会反常地向斯内普哀求,请求饶命?这在通常神机妙算的阿不思身上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选择“否”,那我们就要从新考虑了。
阿不思定住哈利,也许是和斯内普合作——也许死亡就是计划之一,今后的《哈利•波特与伤疤》里,邓布利多也许将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包括一种能让灵魂说话的装备,也包括哈利制作了一个魂器把邓布利多几乎烟消云散的灵魂收集起来;邓布利多听见哈利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西弗勒特是食死徒而置之不理也许更是因为斯内普是一个高级间谍,为了这个间谍,阿不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命,但是,或许,这种把戏终究会被伏地魔揭穿!这也说不定;邓布利多会一时冲动地、让哈利毫无思想准备地提出要去取挂坠盒以及反常地向斯内普哀求,更是体现了“死亡就是计划之一”!除非这样,不然的话,邓布利多知道那些孩子们需要他。
打打杀杀,世界就是这样残酷,人间就是这样无情,或许,我们在面对伏地魔的时候忽略了一个细节:德科拉•马尔福。
马尔福在学校和哈利关系可谓是“非常”不好,瞧瞧他那把哈利的鼻子踩破之后踩着哈利的手下车时的样!多么傲慢!多么凶残!自然,德科拉•马尔福当然招来了不少哈利fans的咒骂,认为马尔福就是“小恶魔”的象征。那么,我们再来看看J•K•罗琳笔下的“主要人物表”:“马尔福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同学”,知道吗?“同学!”,罗琳只字不提马尔福和哈利是死对头!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马尔福虽然身为食死徒,可是为人并不站在邪恶的一方,只是受到了嘿魔王的赏识而已,不然的话罗琳至少也添上一句:“和哈利关系不融洽”!我预测,马尔福可能在哈利最后面对伏地魔的时候会有另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勇敢地站在正义的光环内!
这个麻瓜就是我……
是的,我羡慕哈利。是的,我渴望进入霍格沃茨。我们命中注定了一辈子当麻瓜,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乘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列车。
喜欢harrypotter已经六年了,现在是喜欢静静地独自一个人看书和电影。将来也许喜欢的是此时的悸动和美好的记忆如果以后不喜欢,那么也是少年时期的美好回忆。
我想我会一辈子喜欢,因为它是我们童年美好的记忆。
我从6岁开始接触到它就喜欢上了,现在都12了,还很喜欢,以后我想也会喜欢,即是没机会再看,那也会是个美好的回忆。虽然当以后白发苍苍还抱着哈利波特的书看这样的情形有些搞笑但我真的想不出什么理由会抛弃它。
记得几年以前在贴吧里看到过一个帖子。发帖人当时还是蛮有影响力的吧,只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是:心老的人……记不清楚了不论将来怎样,HP都将是我青春岁月中永久珍存的一份记忆·所以,同他人的一样·虽然早已不再痴狂。但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永远会给它留个位子。
对于一部真正陪我长大的电影,是不可能轻易不喜欢的,虽然我只喜欢了六年,但是--------------forever爱它!!
我会用心去爱它!而且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就是存在着看不透的、无法理解的力量。说幼稚了……我就是相信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啊……你不能把“没有见到过”作为论证事物存在的依据啊!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的,小时侯它给我的是神奇的魔法世界,现在它给我的是提倡歌颂爱,爱是能战胜一切的,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它是永远属于我的梦,即使不喜欢也是少年时的美好回忆,我会永远喜欢它的如果说喜欢它是很难,可是,这会是我一辈子珍藏的记忆——因为,至少现在,我的喜欢是无法自拔的,长大了再看到《哈利波特》,应该会感到很美好吧~少年时代的回忆啊~
我出生那年、也是哈1发行的那一年、我是看着哈利成长的,我永远忘不了哈利波特给我带来的快乐。差不多六年过去了,那时我还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现在快上初中了,当看到就会激动的狂热已经退却,但是影响已经刻在心上了。没有这本书,我可能不会发现自己对英语文化的喜爱,也很可能不会把英语学得这么好,甚至性格习惯也有些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会永远永远一直一直地喜欢下去。那个世界是爱的世界,有Harry他们的爱,也有我们的爱,深深的眷恋。我没有理由抛弃那份曾经的悸动与感动。
绝对会爱它的,我们在一起都这么长时间了年了。我一定会长长久久的喜欢它,爱它,守护它。永远的支持它,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不管是看到HP的电影或者书籍。甚至是周边,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觉得HP这样的字眼已经跟我的家一样了。我不能保证我能分分钟钟记着HP,但我能保证无论什么时候有人问我:你觉得HP怎么样?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回答:HP很经典,它是我最喜欢的魔幻小说,多年以后,也许不再那么喜爱,但绝对是年少时的美好回忆,虽然还是不敢说会一辈子喜欢但想必一辈子不会忘记~~
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也许会忘记哈利波特,忘记和魔法世界里的人物一起成长的岁月,忘记一起笑过哭过胆怯过勇敢过的时光,给忘记我过惊喜给我过憧憬给我过勇气的哈利波特,不能否认的是经典永远是经典,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沉淀,这部电影和小说给了我太多的震撼和感慨,他给予了我强大的信念和力量,为什么不一辈子喜欢他呢?一辈子不够啊,两辈子,要给我两辈子爱这本小说。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这一代正好是跟着哈利一起成长,年纪相仿。因此,我特别能体会到哈利的成长与变化,哈利波特的内涵远大于一部魔幻小说,里面有爱,勇气,牺牲,奋斗!我想,他会影响我的一生!!
爱上《HarryPotter》,细细品味,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太不一般了。
我会一如既往地爱下去。6年了,我知道会持续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