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当时我兴奋得过头,一下子把七本书全读完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校,成长的故事。哈利在朋友的支持和老师的帮助下战胜恶魔的故事。
如果问《哈利·波特》为什么这受人喜欢,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喜欢里面魔法带来的视觉大餐;喜欢里面神奇想象;喜欢里面可爱的人儿……”现在的影视和书籍大多都讲的是成人间的恩怨,根本不符合我们小学生的胃口。而且很多动画片都很幼稚,看了前面就能猜到后面,非常老套,毫无趣味兴致可言。
我很喜欢《哈利·波特》这本书,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情节一波三折,看着看着我常常会身临其境。当主人公遇到危险时,我的心便会砰砰直跳,直到主人公化险为夷时我的心才能平静,好像真的经历了一次冒险似的。看着这本书,总会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让这个魔法世界更加扑朔迷离。《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语句十分优美,特别是描写黑夜时,作者总是写得淋漓尽致,为《哈利·波特》这本书争光添彩。而主人公哈利·波特在姨父家备受欺辱,却仍然自强不息,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莫大的启示:在生活中无论遇到多大挫折,我们都要都要勇往直前;在学习中更应该克服重重困难,攀登知识的高峰。
有这么一套书,在我们班风靡了三个月而热度不减,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魅力?那就是——《哈利波特》!
看同学沉迷其中如痴如醉的样子,我也好奇心难耐,便在寒假期间购买了《哈里波特》全套书(一共7本),并认真的看了起来。刚没看几天,我便被这魔幻,冒险,精彩,刺激的剧情和如梦如幻的描写给吸引了,从此,便沉浸在哈利波特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本书讲的是哈利在11岁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并来到了巫师学校学习,结识了两个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和他们一起开始了奇幻的冒险之旅。故事中,赫敏是一个知识丰厚,学识渊博,坚强,自爱,自尊的女孩;罗恩是一个幽默,讲义气的男孩;而哈利是一个坚强勇敢,情深义重的男孩。他们都有着可贵的精神和美好的品质,而他们面对各种困难,危机时的无惧无畏,不退缩的精神更让我感动,就如第五本中哈利明知神秘事务所危险重重,却还是勇往直前。
在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可怕,困难的事,尽管我们力量有限,但决不能退缩。就如我小时得过一场大病,虽然面对这样一个巨大的威胁,但我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迎刃而上,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最终战胜了病魔。
《哈利波特》这本书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退缩,要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这样在人生这条路上的障碍一定会减少许多,你才能更好的把握住现在,创造未来的精彩!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希望我们的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一个黑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魔法棒,随时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就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我为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深感自豪,《哈利·波特》主要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罗恩,郝敏与伏地魔的斗争,三人各尽所能,最终,战胜了伏地魔,保护了整个魔法世界。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走进了书中,和哈利一起感受着魔法世界的奇妙和惊险,与他的同伴一同为正义与伏地魔做斗争……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甚至觉得他带给我们的不是魔幻,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在这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感受到勇敢真情和爱。我希望我也是一名魔法师,像哈利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根本没有魔法学校也没有什么魔法,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和坚持。像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她的作品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我爱他的正义勇敢,爱他的从不抱怨,爱他的坚定的信念,这本书带给我无限的遐想和快乐,哈利波特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因为语文老师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初一上学期必读名著之一,所以我就抽空去书店借了一本,这几天正读得津津有味。其实之前我就了解过一些《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只要他决定要杀的人,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劫难,只有你(哈利波特)大难不死。”时,我真为哈利波特感到庆幸,太好了,他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中,这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他看上去甚至比他实际的身材还要瘦小,因为他只能穿达力的旧衣服,而达力要比他高大三四倍。”这句话写出了哈利波特在佩妮姨妈家中生活得不好,我替他感到伤心和难过,佩妮姨妈很坏,从来不让哈利波特吃饱穿暖,哈利波特简直就像他们家中的仆人一样,这使我气愤不已。
往下看,哈利波特并没有因为佩妮姨妈对他呼来喝去而生气,没有对只能住在碗柜旁边,只能穿达力不穿的衣服而自卑和难过。反而他表现出来的却是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虽然他也会不时地抱怨几句,但是他是因为反对才抱怨的。虽然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但是他没有整日哭丧着脸,怨天尤人啊!这种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或失去了什么而觉得上天不公平,没有给予你美好的事物。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去创造的.,要自己创造生活的美好、和谐!
这就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它是本值得我们读的书。只要认真去读,我想你的收获是不亚于我的!
《哈利·波特》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琳。这本书让我对哈利·波特产生了同情。
哈利·波特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也是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他从十一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个男巫。这让他吃惊不已。而且他后来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被一个名叫“伏地魔”的男巫杀害了。她顿时愤怒不已。就是这一点让我对他产生了同情。
看到后来才知道哈利·波特是个善良的人。虽然父母双亡给他带来了痛苦,但他有许多好朋友。这些朋友都给他带来了欢乐,这些朋友里其中就有一个是罗恩。罗恩他们家虽然贫穷,但是无论哈利·波特会受到魔法不怎样的惩罚,他们的父母都会把哈利当成自己的亲儿子。哈利想过把自己金库里的钱全部给他们,但是想过韦斯莱一家是坚决不会收下的。
似乎是这种原因,每次去对付“伏地魔”的时候,哈利都有一堆的朋友在旁边支持他,鼓励他,他觉得非常快乐。
想到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时,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公交卡,于是我只好想办法让爸爸妈妈来接我。就在这时,有一个六七年级左右的大姐姐问我:“你怎么了?”我着急地告诉她,“我忘带公交卡了,而且我也没有带零钱。”大姐姐就从她的口袋里掏出了两元钱,把它递给了我。我接过她的钱,心里痒痒的。
现在我明白了,我们要帮助他人,使他人忘记以前的痛苦,开开心心的过以后的日子。这样,使别人减少痛苦,增加欢乐,我们自己也会真正的感觉到幸福。
从古至今,书便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不论是古代的竹简,还是今日的纸质书,当下流行电子书,书与人一同进步,人从中得到不同营养,书提供了人不同的精神需求,《哈利·波特》给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给养。
文中的哈利·波特有神奇的魔法,他可以使扫帚成为自己的飞行器,骑着它与风同行,穿越市井,飞越高山,抚过茂密的森林……每每读到此处,我便不由自主的想与哈利·波特同行。时时听话的我,也想叛逆一次,在妈妈与老师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背上自己为自己准备的行囊,不带任何通讯设备,徒步走出家和校园的大门,耳边再没有谆谆教诲,取而代之的只有风声、雨声、虫鸣、鸟语,面前再也没有我们久攻不下的书山高地,取而代之的是满地芬芳,渴了喝口溪水,困了累了就睡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哪怕遇到狂风骤雨,也不会躲避,可现实是我从没离开过家、教室一步,只有羡慕哈利·波特的份了,细想每次看《哈利·波特》都是一次精神游历,通过另一种形式和哈利·波特一道与敌人撕杀,一样看见刀光剑影,真是身未动心已远,快哉!
哈利·波特正直、勇敢、机智、灵敏,勇敢和正直两点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写的最多。比如哈利·波特为了救石化的人和灵魂被吸走的金妮,他用蛇语打开密室和伏地魔斗智斗勇,后来,他的正直感感动了凤凰,凤凰用嘴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又从唱歌的分院,拿出了宝剑,杀了伏地魔的灵魂,哈利·波特的战斗起起落落,看的我心惊胆颤。原来在魔法的世界里也充满着邪恶,哈利·波特的每一场战斗与其说是靠魔法取胜,倒不如说是靠信念取胜。说真的,在我们的麻瓜(魔法界对人的称呼)的世界里不也有“魔法师”吗?如盲人海伦·凯勒,用笔做“法杖”,征服了全世界,贝多芬用生命弹奏出不朽的赞歌,鲁迅在黑暗碰壁中成为一代文豪……可见,一个人只要有了信念,不论有多困难,都会成功。信念并不是大人们才有的,都说我们零零后没追求、没信念,但是每次与哈利·波特并肩作战,我都可以感觉到信念的力量,正是这力量让我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让我在四十五分钟里分秒不懈怠,让我穿行于不同补习班毫无怨言……
让我在闲暇之余,拾起角落里的《哈利·波特》,换一个角度再看它,感悟人生的幸福;换一个心态去看它,不再只是天马行空,慢慢品味它蕴含的奥秘;换一种方式去看它,看哈利·波特用信念打开上帝紧锁的苦难之门。《哈利·波特》让我看到人信念的力量,这是我心中的一本好书!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