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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

| 宏淼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故事情节时间跨度很小,对于社会现实的批判力度却很大。异化是现代社会的重大问题,是现代社会中人类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现代哲学的重要概念。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篇1

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篇2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

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篇3

这是一个专属于年轻人的故事,叛逆、放荡、残酷的故事,来自少年对社会的认知。也许因为我自身的年龄、经历的事情,也许我没有主人公如此的愤世嫉俗,书中为了表现霍尔顿的不学无术每句都是满嘴脏话,令我有些遗憾。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不过虽然有这些粗俗词语,但霍尔顿拥有一颗敏感的心,也正是因为这颗心才让他如此不同,“出淤泥而不染”。霍尔顿厌恶学校、厌恶人群、各色各样的人,但本质上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只是“假模假式”的社会不得不令他心烦。他并不像那些伪君子一样,屈于种种利益、名誉,最终堕落虚伪着生活着。不论权利再大的人,也只是这个社会的傀儡罢了。

他想逃离这个一刻也不想待的地方,甚至想去乡下装聋哑人来摆脱世俗,可做“不食人间烟火”也只能想想而已。仅此而已。

霍尔顿最痛恨电影,做作的情节使他头疼,可在百无聊赖时他又不得不迈入电影院;他痛恨玩弄的感情,种肮脏的爱情,可他又做了他痛恨的事情……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塞林格笔下的霍尔顿是悲剧的,他的悲剧比任何人都要痛苦。挣扎的太多,惶恐无助,逼迫做自己讨厌的事情,只是因为他看破红尘、看淡一切,想逃避。最后,也只好妥协。

霍尔顿的人物形象也是很讽刺的吧。

他的幻想是美好的,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守望着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就像他的妹妹菲苾、弟弟艾里那样。在这个喧嚣污浊的世界,也仅仅有孩子拥有花儿般得心灵了。却也完不成这个愿望了吧。这个世界被腐蚀了太多太多。

有时候,比起主人公的“愤怒青年”我更喜欢那个可爱的菲苾。她虽是小孩子,但比她哥哥更理性。她懂得做事的轻重缓急,当然也打消了霍尔顿不切实际的想法。

你的身边,也总会有这种人吧。像主人公的桀骜不驯,菲苾的善解人意,伪君子的假惺惺,它会使我们引起共鸣。我想这也是《麦》畅销的最大原因吧。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篇4

我虽生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J·D塞林格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岸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一个年仅16岁的矛盾男孩的简单梦想,我想应该是,而这应该是和标题相对应的。“孩子的笔记本我总是百看不厌”他喜欢的孩子,是一个充满童趣富有爱心而又纯洁善良的人。然而他又放荡不羁,不求上进,满嘴咒骂。嗯,这才是青春,谁的青春不腐朽的。

起初,我称这本书为“黄皮书”只因为封面黄色,粗略看过后,也许是为了麦田的颜色,青春的颜色,鲜亮明艳。霍尔顿总在想中央公园南头的那个浅水湖,他好奇湖里的鸭子到哪去了,是有人开卡车把它们运走还是自己飞走?因为看得粗略,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多次提到这件事,看完后又看了一下评述之类,也许浅水湖就是社会吧,而四季便是变迁,鸭子也就指人了。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到底会如何,而霍尔顿就属于里面的一类,他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然而当金钱物质利益汹涌袭来,梦想不得不与现实接轨,小说最后霍尔顿还是没有去西部,由于妹妹菲苾等多种羁绊,回家后大病一场,病愈之后他开始走向这个社会,这个假模假式充满伪君子的社会。

他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的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大概就是成长的叛逆热情与稳重安定吧,就像霍尔顿与安多里尼先生。

看到最后会发现,这是霍尔顿的回忆,是霍尔顿接受精神分析医生的回忆,这是可悲的,但它又是青春的史诗,是反抗成人世界的宣言。

遵从本心。来日方长,我定当细细“品尝”。

《麦田里的守望者》初一读后感篇5

《麦田里的守望者》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

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霍尔顿说,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著名的理想现在常常被提起,为人津津乐道。

可是我相信绝不会有一个人会真的以此为理想,因为那的确是个没出息的职业。我们从小就被灌输了市侩的思想,前途,准确地说是钱途,该是我们毕生孜孜不倦的追求。这一点,几乎深入骨髓地烙刻在每一个人的理想志愿书里。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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