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tcher in the Rye》(《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部于1983年被引入中国,译林出版社和漓江出版社均于该年出版了中译本,译者为施咸荣,译名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还有一种敌意,是实用主义文明对霍尔顿心中美好事物的敌意。猎人帽,霍尔顿因为喜欢所以喜欢,而阿克莱说,逻辑上,这顶帽子可以带着打猎,所以不错。霍尔顿想和桑妮聊聊天,在感情上有所突破,桑妮却完全不能理解。处男的天真烂漫在冰冷的易面前丢尽颜面。他对所谓信用的执着最后给了他一拳。而他深爱(不知道怎么描述他的感情)的琴在Stradlater看来只是一个偶然获得的社交猎物。
霍尔顿的理想完全是儿童式的纤尘不染,现实世界的变态又让他无处可逃(“×你”、旅馆怪人等)。
霍尔顿的诸多失败被他的咒骂掩饰起来,好像他一直是胜利者一样,有些人因而以霍尔顿自我标榜。
霍尔顿和其他人的交流可以说都失败了,舍友、女友、卡尔·路斯、可怜的詹姆士·海瑟尔、社会人士等。他和修女交流都感到困难。他无法想象修女们阅读游苔莎·斐依。他通过捐款也就是钱表达了自己的感情,最后又不慎吐了一丝烟到对方脸上,心里十分沮丧。另一方面,别人对他的关心也使他难受。菲苾给他戴上帽子、妈妈给他买的冰鞋。他也受到环境影响,只是更加敏感。
心灵深处有那种自然的与人交流的本能,但他又与社会格格不入,所以很难获得或多或少已经融入社会的人的理解。交织而成失败感深深扎根于他的性格和自我认知。
霍尔顿对梦想的追求是否成功了?这关系到对标题和结尾的理解,LZ先分析Chapter16:
开始时,霍尔顿听见小孩唱的“如果你在麦田里捉住了我”,心里变得不那么沮丧了。他爱护纯洁的儿童并且有所表达(他刚给菲苾买了一张唱片),那个孩子的歌声有传达了对霍尔顿的呼唤。霍尔顿此时可以和儿童交流(最简单的交流),也有了一种归属感(这个说法不准确)。
章末,霍尔顿“自作多情”地去帮玩跷跷板的孩子保持平衡时不受欢迎了(他几乎是怕这些孩子,像你怕你喜欢的人一样)。他因而失去了去博物馆的心情。
这是霍尔顿的梦想第一次明确出现。可见霍尔顿心中的美好回忆、孩子的天真无邪和他的荒唐理想一起组成了他精神世界中美好的一面,这些是不能分开看待的。
25章末,霍尔顿在雨中欣赏旋转木马上的菲苾时,获得了顿悟般的喜悦。
Boy,it began to rain like a bastard.In buckets,I swear tO God.All the parents and
mothers and everybody went over and stood right under the roof of the carrousel,SO they
wouldn’t get soaked to the skin or anything,but I stuck around on the bench for quite a
while.I got pretty soaking wet,especially my neck and my pants.My hunting hat really
gave me quite a lot of protection,in a way;but I got soaked anyway.
LZ觉得这一场景与霍尔顿的理想奇妙地契合了。大雨让大人们都离开了,除了他。他此时所充当的正是守望者(翻译得准确)这一角色,不是孩子,而是对孩子们负责任的人。他有义务在孩子们奔向悬崖时捉住他们,也就有权利允许他们去抓金圈儿。对霍尔顿来说,这一意象除了纯洁、交流外,还有一个关键词就是责任。他像是接受洗礼似的感受到一种狂喜。
霍尔顿这样的理想和他一直以来的精神状态有关。本书的一种叙述是:霍尔顿被学校开除,与同学打架后在外游荡,幻想去西部,最终回到家中,向我们讲述这一切。也可以叙述成:年幼时,D.B.和艾里的影响塑造了霍尔顿最初的性格,使他难以容忍高中里习得成人世界虚伪功利的人。在社会中发现自己无法和社会相容,有无法与人沟通找到精神上的共鸣。决心遁世,无法做到。他回顾自己荒唐的生活感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空虚、彷徨。
霍最初的性格是怎样的?这和他的喜恶、他最终的追求是一致的。LZ读《香蕉鱼的完美一天》,感觉到两者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对机械主义的深恶痛绝。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简单的小说。主人公是善良敏感的16岁少年,典型的高富帅(高,自己说的;富,二战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帅,女友很漂亮而且连男人都喜欢他)。
初中看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那种愤世嫉俗的感觉,还有一些不理解。现在看,已经能够去理解主人公的内心情感,已经完全不同了。
在书里,霍尔顿在书里时常是沮丧寂寞的。他对所处社会的机械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利己主义神马)深恶痛绝,因而在性格上缺乏逻辑、过于感性。崇尚自由竞争的社会中,他人的虚伪也造成他的敏感、猜疑、喜欢撒谎(I'm the most terrific liar you ever saw in your life)。
霍尔顿被模仿最多的是他的猎人帽。他很喜欢这顶帽子。我们喜欢自己的爱好并且维护自己的爱好。所以,当阿克莱说他带着这样的帽子打鹿时,霍尔顿的反应是:
“This is a people shooting hat,”I said, “ I shoot people in this hat.”
就像你在打团队,远处有敌人,你把AK换成狙。完全是形势需要。你的一个傻13队友说:“我都是用狙打僵尸,爽呢。”
你听了就很不爽。就像Stradlater说:“我的意思是,你别把标点之类的玩意儿放对位置。”
你把准星移到他天灵盖上,说:“我都是用狙打你。”
这些人总是急吼吼地要表明自己并不逊色或者什么的,因而装了13。这是一个层面。
鹿,从书中可以看出霍尔顿对鹿、马之类的动物是怀有一种孩子样的感情的。而阿克莱的话通过伤害霍尔顿的感情达到了自我标榜的目的。霍的回答是一种报复。只是他似乎没有完成报复的全过程——让阿克莱听懂。
霍尔顿戴上这顶帽子就像举起一面大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琴,是霍尔顿游荡经历的开始。琴这个人物对霍尔顿的精神世界极为重要。他喜欢琴,而且感情强烈。但琴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中。因为他对琴的感情太强烈,所以十分害怕失去她,害怕因为现实中琴的改变失去幻想中的琴。他和大多数人都太不一样了,和琴也是。
“嗨,”我说:“别告诉她我给开除了,成不成?”
琴和他的距离并不比斯宾塞更近。
霍喜欢琴哪里呢?他对琴印象最深的是她下棋时喜欢把国王放在后排。象棋是逻辑性很强的游戏,琴的做法无疑比霍尔顿的更为感性。琴的不幸童年也引起他的怜爱。
Stradlater和琴约会回来后,霍尔顿逐渐陷入到一种绝望的愤怒中,然后下决心开始了他的游荡。
他喜欢的人认可了他讨厌的人,这使他伤心,懦弱又使他“沮丧、寂寞”。在车上,他遇到欧尼老妈。他挺喜欢这位妇女,但很快把对他儿子的厌恶转移到她身上,用反话进行了报复。他同样没有完成这一过程,
这本书太有名了,以至于事到如今我才看这部小说,有人表示几乎不敢相信。
这其实就是一个因为成绩太差而被学校开除又不敢马上告诉父母这坏消息的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潜回”纽约的一段短暂游荡史。在这个高中生身上,你可以看到学生时代有一类人的形象特征:不失青少年特有的单纯但又有点无厘头、小痞性,对家长和学校不无敬畏但又非常厌烦,成绩稀烂,内心有些小狂野,玩世不恭,散漫娇纵,抽烟酗酒,吊儿郎当,惧怕受到别人的轻视,喜欢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世界上他所能遇到的几乎所有事情都是令他难以忍受的,或是应该被否定、嘲笑和捉弄的。还是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小妹妹一语道破:“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在这种人生状态中,霍尔顿·考尔菲德的那些口头禅充斥在这本书的各处:“他妈的”(随处可见的语气词)、“混账”(惯常使用的定语)、“杂种”(对不屑的人或者东西的通称)、“婊子养的”(同前)、“腻烦得要命”、“差点笑死”、“老天爷”、“我不开玩笑”等,还有他那种信口开河的随意夸张,如:“我在约莫两个星期里已经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那张奇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通过这样个性化十足、不羁的描写,处于青春期大男孩特有的叛逆性和躁动就给刻画了出来。可以这样说,在中学时代,你身边总有至少一个霍尔顿·考尔菲德,甚或你自己就曾经是霍尔顿·考尔菲德,一代又一代的霍尔顿·考尔菲德总不免出现在校园里。这就是这个形象的典型性。也许你可以说这本书很顽劣,没有什么正能量,但它确实反映了一种久已存在校园的形象。加之那些细致的心理描写,让中学男生或者早已度过了学生时代的读者来看,或多或少会引起一种共鸣和宣泄的快感,可能还会引起各种其他的感觉,依个人学生时代的经历而定。也许这就是本书多年来始终畅销的原因所在。
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名的来历,看了本书,我想大概是作者一时兴起吧,就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很讨巧的书名。纽约有麦田吗?怎么可能。小说在106页才出现“麦田”的字样,源于一个小孩子哼唱的一句歌词:“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到159页算是点题了:“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没有一个大人,……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纯属想象出来的一个场景,也许是想表达希望永远置身一个没有大人的世界;远离尘嚣、不愿长大、守护童年、成长的烦恼、对进入成人世界的恐惧,都在这里面了。这不由地让人想起奥登的一句诗:“害怕夜晚的孩子们,不曾快乐也从未驯良。”塞林格自己则说得更加彻骨:“我虽生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
坐在荒芜的田野中,捧着手心里的一本书,看着眼前已经收割过的麦秆,眼前浮现出一个“坏孩子”的身影——霍尔顿,那个名副其实的坏孩子。
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一个故事,可以称它为“自传”。其中穿插了许多例如”“混账”等词语,显得更加真实和生动形象,其中的道理也许更容易让读者接受。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从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这真是一个十足的坏少年。
他对妹妹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起初,我真的很不理解这段话,后来,我懂了。这是霍尔顿,在复杂的社会中,一种单纯的理想。他渴望纯洁的社会,就像那麦田,就像那小孩子们,包括那悬崖。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如他所望,复杂的社会,一切为了利益,人们尔虞我诈,互相利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
而霍尔顿,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叛逆,看一切都不顺眼的青年,却正好看透了这一点,这个叛逆的少年,却有着一颗纯洁的心,他不愿意与世人同流合污,他在谈上学时这样说道——“上学的目的嘛,不就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都说出了他发自心底对这个社会的不爽,而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他有一颗正直的心,他看这个复杂的社会不爽!
我也渴望当一个表面叛逆的青少年,而心里却一点也不粘上这个社会的浮尘,一点也不随波逐流,看谁不爽就说出来!利益怎么了?破坏关系怎么了?我活出了我自己,谁也无法改变的那个自己,我骄傲。想让我融入到这个尔虞我诈,假模假样的社会中,根本不可能!
霍尔顿,第一次接触这个人物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我的反面教材,读到后面,我发现我错了。我真正应该学习的,是他。
他那种正直勇敢的性格。
他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他那种敢说敢当,表里如一的品质。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无疑是许多年来影响年轻一代的重要作品,其名字的由来在其书中有这样一段的对话也许可以注解说明:"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这话的时候,高中生霍尔顿刚刚因为4门课考试不及格而被潘西中学开除。他漫无目的地在12月的纽约街头游逛,而不愿意他的父母知道,但他还是牵挂着他的菲比妹妹,所以在一天深夜偷偷地潜回了家中,叫醒了睡梦中的菲比,于是有了以上的这段对话。
在我看来,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煱括成年人犠钪漳芄辉谛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
很久就见到这本书的推荐,很惭愧这会才读完。看到标题,以为写的是比较清新轻松的麦田里的趣事,却不曾想到是这么的现实和引人深思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麦田,在文中,作者也仅仅提到了一次麦田,他说他想做麦田的守望者。在书中,还是读到了些许的温暖。可能是我一直比较看重感情吧,每每关于刻画感情的片段总是能激起我心中的共鸣。还是想说由于他很爱他的弟弟妹妹,所以对主人公我还是蛮喜欢的。
自己甘愿堕落,但是却喜欢站在那里仰望妹妹的幸福,希望妹妹幸福快乐。写到妹妹给他钱的那段,把我感动的想哭,是呀,这个世界上,亲人的爱真的是无私的,尽管这个哥哥多不可理喻,终究是自己的哥哥,所以可以毫不犹豫把自己辛辛苦苦鑚下来的钱给哥哥,让他应急。文章的后面,妹妹用自己的手拉回即将远走的哥哥,让他留下来。为了妹妹,哥哥竟然也真的留下来了。蛮感动的,可能是因为我也有一个哥哥的缘故吧。生活中哥哥总是会照顾我,关心我,鼓励我,挺感激他的。
最近的心情蛮复杂的,研二了,却对未来还是一片迷茫和无助,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我很难过我现在这样的。明天去广州,今天把行李什么的都收拾了,可能去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吧,还是蛮恐惧的,毕竟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还是自己孤独一人。其实最近在学校也很压抑,总是一个人,之前的朋友却似乎再也不是朋友了,也不想提起这些,只希望自己在时间的冲刷下淡忘这些友情。可能大家真的不适合在一起,我没她们那么玩的开。我有自己的压力,这些她们永远不会懂得。所以宁愿选择自己一个人。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不是吗?
现在很困,头也很晕,就不写啥啦。早点睡觉,去广州的路上小心。不要那么压抑,相信自己的能力,我可以做的很好的。工作上一定可以做的很好的,相信自己,照老师说的话,幸福快乐就好了。真的,现在想要幸福快乐真的不太容易。
路是自己的,幸福也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片麦田,别人走不进来,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知道就好。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多爱自己一些,为自己的幸福而去努力追求吧。
一定要加油哦!!
想起了书里面的一句话“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不太喜欢这里吧,但是要离开的时候还是有点舍不得。我知道我和学生生涯的安逸要永远说再见了,再也不会呆在清新的校园里,再也没有自己自由支配看闲书的时间了。挺难过的.....
感伤归感伤,人还是应该努力往前看的。听导师的话,好好加油努力,自己幸福快乐就是最重要的了。加油,记得一定要幸福快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