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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

| 宏淼

在非洲有句古老的谚语“你若想走得快,就一个人走;你若想走得远,就与朋友一块走”,【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做到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三个火枪手》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1)

“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须无惧无畏地向前,即使前路漫漫。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隐侠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亚历山大·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长篇历史小说是以17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代的历史事件为背景,揭示了当时法国宫廷内部国王与宗教领袖——红衣主教之间的权利斗争。

大仲马曾经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小说中的国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王后奥地利安娜公主以及白金汉公爵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小说中描述的围攻拉罗舍尔战役和白金汉公爵遇刺身亡等情节,也是当时轰动的历史事件。《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625年至1628年的法国历史为背景,把历史中出现的政治事件和人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被作者加以升华和强化。该书曾多次拍成电影。

主人公达达尼安是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当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的崇拜,带上父亲送给他的三件临别礼物: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至特雷维尔的一封信——出发了。他只身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偶然的意外事件使他与三位赫赫有名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结怨,进行决斗,但不打不相识,他与三个火枪手竟然结成生死之交。于是,他们团结协作,不畏强权,英勇善战,挫败了以红衣主教为首的权利势力一个又一个阴谋。

达达尼安英勇、聪慧、执着。他明知道打不赢对方也要准时赴约进行决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进入火枪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可以赴汤蹈火,为了血刃杀死自己心爱女人的仇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无论何时都不曾忘记过临行前父亲的嘱咐:“如果你谋得了一官半职,切记要尊重红衣教主和国王,荣耀我们的家族;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勇敢,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你完全有理由勇敢善战的: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我教会了你剑法,你就应该时刻准备着挺身而战。”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之后,达达尼安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艰难坎坷。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得偿所愿。(宋海秋)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2)

放假了,一回家就看见书架上多了一本书,它是橙色皮,白色底,上面写了五个黑体字“三个火枪手”。不用问,这肯定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加上知了的叫声,是静不下心读好一本书的。可当我翻开书,看《三个火枪手》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心如止水的感觉……

故事只要发生在17世纪争权夺利的法国,有一名剑术高超的法国小伙达达尼昂想当火枪手,于是到这父亲的信找特雷维尔先生。然后无意冒犯了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要决斗时遇上了枢机主教的守卫兵。他们四个又联手击败了枢机主教的兵。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他们四个化解了矛盾,成了勾肩搭背的莫逆之交。从此他们四个干了不少大事,也破坏了枢机主教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计划,夺得了王后的钻石,遇上外表美丽但心狠手毒的米拉迪时,达达尼昂先爱上了她,但后来达达尼昂触犯了米拉迪,她的肩上有一朵莲花,这是她的秘密,代表她以前当过犯人。达达尼昂逃跑了。米拉迪又杀死了白金汉公爵。可最后阴险歹毒的她却死在刽子手的手里。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几个心地善良的知心好友。正所谓“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俞伯牙没有钟子期这样知心的琴友,恐怕早就摔琴绝弦了。《水浒传》里的豹子头林冲如果没有鲁达鲁智深这样向北磕头的把兄弟,林冲早就死于充军发配沧州的解差手里了。而天王晁盖,智多星吴用,没有宋江这样的呼保义好友,也死于官军之中了。如果人生中没有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意义的好友,没有和他们一样经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枪林弹雨,人生就没有意义。我要感谢大仲马,感谢他告诉我这样的道理。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3)

景非常景、事非常事、人非常人,构成了大仲马的非常世界。

景非常景。《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则是一桩宫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邸??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都因为有参与密谋的人物经过,因此,增添了特异的神秘色彩,故而常景而非常景了。

事非常事。大仲马不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不但善于讲故事,还善于戏说历史。达达尼昂的雄心和恋情,同宫闱密事、国家战事纠缠在一起,事事就都化为非常事了。他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使命,保全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神秘女人米莱狄为了要达达尼昂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汉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故事情节演进发展,铺张扬厉,逐渐超越社会,超越历史,成为超凡英雄的神奇故事了。

人非常人。大仲马笔下的主人公,如达达尼昂等,当初就是普通的海员、乡绅子弟,但是命运把他们变成了非凡的人物。何止主人公,就是其他重要人物,如路易十三、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红衣主教黎塞留、英国首相白金汉、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等这些历史人物,本来都在尘封的历史书中长眠。可是,他们一旦被大仲马拉进小说,就改头换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从历史人物摇身变为历史小说人物、从而有了超越历史的非凡之举,他们特异的性格与命运,也就引起了读者的极大关注了。大仲马的小说人物的非凡之举,原动力固然因人而异,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诚、友情、正义感和侠义精神。

大仲马在生活中和作品里,都毫不掩饰,甚至炫耀各种欲望,而在他的笔下,不炫耀者便是心怀叵测的人物。当然,在达达尼昂和三个伙伴身上,如果没有忠诚和豪爽的一面,贪欲就成了讨厌的东西了。他们四个人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达达尼昂多想当官,他拿到空白的火枪卫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

请求三个朋友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昂的名字后,达达尼昂禁不住流下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4)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爱拼才会赢”这句话。

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爱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爱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

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5)

还记得这本书从买到看完也才不过一个月。也是一鼓作气的看完的,每看完一部分就有那么连贯的情节浮现在眼前,每个火枪手的性格迥异,最喜欢的还是阿托斯的性格,沉默但是思维最冷静,最正确,阿拉密斯内心还是教徒,但是忍不住爱上情妇,波尔托斯则是真正的爱上了繁华的一切,我们的主人公达达尼昂就像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正好在适合的时代展现了他的勇敢,智慧,包括他的爱。

他们在决斗中相识,在决斗展现贵族的气质,在决斗中更了解朋友,一起酒肉,一起患难,甚至牺牲,虽然他们都很爱自己的生命。他们可以为了火枪手的尊严教训红衣主教的卫队,达达里昂为了证明爱情,阻挠了红衣主教的计划,避免了王后的屈辱,三个火枪手为了朋友也不问原因就给予帮助,为了拯救被劫持的康斯坦丁,达达里昂多番打听,也几乎爱上了米来狄,也在意外中发现了她的秘密,发现这样一个恶魔在世界上存在。

米莱狄作为红衣主教的效忠者,在拉罗舍尔围攻中要杀害白金汉,凭借魔鬼的声音蛊惑了狂热的教徒来完成。这样的魔鬼也被审判了,最后故事才告诉我们,这个魔鬼身上背负的罪恶,也让我们想起了有因有果。

这本书让我领略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展现了他丰富短暂的经历,就像结尾说的也是他甜蜜的回忆。四个朋友间亲密的友谊,也不忘三个追随者的忠诚。让我们看到仇恨与复仇的魔鬼所做的一切,也有因为爱,可以做任何事情,愿意付出任何东西的兴奋。

说说作者吧,大仲马仿佛让我回到了“金庸的武侠世界”。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6)

“如果你渴望得到某样东西,你得让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身边,它就是属于你的,如果它不回来,你就从未拥有过它。”这是我最喜欢的著名作家大仲马的名言,他笔下的《三个火枪手》也是我最爱读的好书。

这本书以法王路易十三世和权倾朝野的红衣教主黎世留的矛盾作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逸闻而创造了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达达尼安少年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稳重老练,波尔多斯的大胆鲁莽,阿斯密斯的风度翩翩,米莱迪的心狠手辣和深不可测、阴险狡诈的红衣教主等跃然纸上。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这句话,是我觉得书中最感人肺腑的话语。读完这本书后,我突然觉得友谊是多么重要。那些所谓勾心斗角,对朋友不信任,和对头的`明争暗斗,都是心魔搞的鬼。如果达达尼安没有那些并肩作战,维持正义的好朋友们,他也不会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火枪手。结尾判给了正义的一方,达达尼安胜利了,这也是对这个有赏识的年轻人的奖励,他们把大坏蛋米莱迪给干掉了,皆大欢喜。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7)

这本书很长,这本书读起来却很轻松,生动活泼的给你讲故事。按习惯我在读书时会记一些笔记用来写读后感,可发现没有什么可值得记录的,说它无深度,可故事很有趣,说它很伟大,可没有一句话让你记住,这就是大仲马的作品。

《三个火枪手》是我今年读的第13本小说,之所以读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个名字很有趣,感觉应该是个不错的故事,二是因为这是大仲马的作品,去年看过他的《基督山伯爵》,记忆犹新。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用了10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读书的日子是充实而幸福的。

来说说这本书,由于是欧洲作品,有些词是需要探究一下的,比如火枪手,这是在中国古代很少出现的一个词,百度了一下:火枪手是欧洲古代的一个兵种,使用早期火枪战斗,火枪手从15世纪到19世纪是各国主力兵种,相当于现在的步兵,它打碎了骑士阶级,特别是国王近卫队的火枪手,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再比如红衣主教,这里指法国首相黎世留,他与国王是这里面互相斗争的幕后主角,对于我们不信教的国家可能难以理解政教合一制度。还有决斗,就是两个人之间有证人在场的、预先安排的、使用致命武器的正式格斗,它通常是一方伤害或侮辱另一方的结果有约定的斗殴,决斗杀人可免于刑法,为名誉而决斗,对于当时的欧洲人来说,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这就是那个时期彪悍的民风。

名词了解了,再说说故事,我没看过金庸的小说,但很多人说大仲马的小说和金庸小说类似,情节跌宕起伏,读起来畅快淋漓,也就是说这本书的故事性是很强的,三个火枪手与达达尼安拥有鲜明的性格特点,与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迷人反派米莱狄,期间斗争招招精彩,就像一部历险记。书中明显偏向国王一派,国王与主教是一对相互利用与使坏的腹黑主仆,三个火枪手效忠国王的表现就是与红衣主教作对,而最终红衣主教并没有为难火枪手和达达尼安,而是想着收入麾下,还是给我留下了较好的印象。

最后思考题,中世纪的欧洲情妇和情夫做的那么理所当然吗?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8)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三个火枪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达德尼昂受父亲的委托去投奔一个名人,在那里他认识了三个好朋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他们的对手米莱迪和红衣教主设下的重重难关,但被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而在作者笔下达德尼昂不是英明神武的角色,相反他总是闯祸。而红衣教主也不是一个阴谋诡计的小人,他还是一个英明、机智的人呢!而米莱迪虽然美丽无比,但内心是个可怕凶恶的女人。

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和爱情是多么的重要。真正的朋友不会把友谊挂在嘴上,他们并不会为了友谊而互相拍马屁。达德尼昂和他的朋友就是这样,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互相帮助,互亲互爱是最好的朋友。同时,白金汉公爵对安娜王后的爱,达德尼昂和博纳修太太的爱也让我们为之感动。也许有人会说公爵是自私和愚蠢的,他不惜发动一场战争,竟然是为了见到安娜王后一面。如果是你,为了爱情,你会有勇气做到这种程度吗?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在生活中,我们要像达德尼昂和他的朋友一样,患难之中互相帮助,而不是背信弃义、见利忘义。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9)

对这本书仰慕许久,最终在这个双休日躺在床上看完了。可惜我不是法国人,对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但一部热情的作品,有时候的确能够超越许多东西。我觉得这个好的故事有两种好法,一种是发人深省的,作家会在这篇故事里承载许多东西,包括他的思想,他的理念,他的憧憬甚至他心灵深处最茫然的疑问;而另一种则简便的多,没有批判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悲悯,他只是想讲个趣味的故事而已,而甚至我觉得,写这个故事是为了什么,好玩而已。而《三个火枪手》就是这一类的故事。

四个性情各异的朋友间的友情,老奸巨滑却又不失绅士之气的老人,疯狂到为一个女人发动一场战争的贵族,心如蛇蝎貌美如花的女人……这只是一个好玩的故事而已。而故事里面最吸引人的,是每一个人物,都充满了对世界的热情。动不动就说出的爱,动不动就以生命为赌的决斗,也许在现实中我们会觉得这个是轻率,但既然我们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又何必把生命看的太沉重。树立自我的价值观哪怕是幼稚,爱自我选择的女人哪怕是疯狂,憎恨自我的敌人哪怕是残忍……反正又不是圣人,错了就改,痛了就哭,也许这是一句很俗气的话“我无法选择我的人生是欢乐还是痛苦,我只求他货真价实。”

每一个人都在选择自我的人生,在以前,我看史记觉得很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了一句赞赏而为其送命;我看基督山伯爵都看不下去,为什么他会如此恨的热烈;我用我的价值观来确定,这个是对的,这个是错的。我总是期望说服别人,期望大家都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可是此刻我觉得,到底什么是正确的?我不明白哪条路是对的,我甚至连选择后悔最少的路都做不到。

就和达尔大尼央一样,他爱的情人最终死在他同样追求过的一个女人的手上,他勇敢,正直,忠诚,聪明……但却仍保护不了他深爱的女人。我想他也会后悔吧,他会哭,会报仇,他的人生路还是要走下去。以后仍然会有感情,幸福,后悔,泪水。

我喜欢过这样反反复复的人生,看新的故事,也不时翻阅以前的感动;认识新的朋友,但遇见老朋友仍然能够默契地聊天。有说笑,有争吵;有猜疑,有原谅;有泪水,有欢乐……就好象我每一天看见这个城市的夕阳,有时候我会很惆怅,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很安心。但无论如何,仅有愿意去看,才会产生这些情感。

仅有新鲜地活着,才会有新鲜的喜怒哀乐。有那么多不明白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把握的事情,有那么多无法理解的事情,会不会还蛮好玩的。有许多事情我做不到,这个也没什么丢脸的,只要我想做的事情,我就去货真价实地做一遍吧。

通用《三个火枪手》三年级读后感(篇10)

精彩的故事,经典的结局。大仲马太善于编写故事了,看了他的小说才发现此刻很多作家都有模仿他的嫌疑,想必现代很都作家都是大仲马的读者吧。

故事讲述一个敢于冒险而头脑冷静的年轻人达达尼安,因为想获得名誉而参加火枪队。火枪队!一个响亮的名字,国家的最高级兵种,个个武艺高强,属于国王的护卫队,火枪手荣获贵族的称号,享有很大的自由以支配自我的生活。仅有在接到命令是才去为国家效命。不平常的人总有不平凡的生活,一个刚出头的年轻人有幸结识了火枪卫队里的三个最出色的火枪手。他们的豪爽与忠诚让他们成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有钱一齐花,有事一齐行动,形影不离。

三个火枪手都有各自的喜好和特点。清高的阿多斯原本是位高贵的伯爵,嗓门大的波尔托斯追求一大笔财富,委身与火枪卫队的阿拉密斯打算回到神甫的身份。

在当时酷爱决斗的法国,四人总能轻易地把对手击倒在他们的剑下。他们完成了伟大的使命,阻止了卑鄙的阴谋发生,有着险象环生的经历。获得了该有的名声和荣誉,还受到了代表黑暗势力的红衣主教的敬佩,最终荣归故里,各人实现了自我的心愿,略带心酸的经典大结局让故事更完美!

精彩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应接不暇。

故事一开始因为达达尼安的冒失得罪了火枪卫队里的最出色的三个火枪手,由于他的年轻气盛与自尊至上,达达尼安向三位剑术高手逐一提出了决斗,并安排在紧凑的时间里。一开始就让读者展示了他那非凡的勇气,真叫人拍案叫绝。

故事进展迅速,在一桩宫廷密谋里达达尼安接到使命,要远赴英国取回与王后姓名悠关的密品,忠诚与名誉心让达达尼安与三位火枪手团结一心,经过千辛万苦绝地逢升完成了不可能完成发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阴谋,获得王后由衷的赞赏和情妇的感情,但也得罪了全野倾朝的红衣主教!

故事中有意思的另一面就是他们的生活,四个人有钱同花而出手拙阔大方,对钱从不吝惜。当他们用一个星期把一个月的钱花光时,就会踵迫而不失气节地去借钱或当食客,四个人常常带着自我的仆人去别人家噌饭吃,不禁让人觉得趣味!

故事后期也很精彩纷呈,拉罗舍尔围城战获得胜利,以及与女魔头米莱狄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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