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是大导演罗伯特泽米基斯的电影作品,好莱坞经典,获得1995年的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等多项殊荣。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1
记得还是90年代中期,我第一次看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当时这部电影刚荣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汉克斯,震惊、感动于他的演技和角色,我后来又看了他主演的《费城的故事》和《西雅图不眠之夜》。
今天醒来,打开HBO,恰好在重播《阿甘正传》,忍不住想重温往日的激动,干脆赖在床上不起床了。剧情如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阿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__。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__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感情专一,忠诚于自己的初恋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1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阿甘正传》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虽然智商只有75,却是忠诚、守信、执着、友善的阿甘!对于阿甘,做事不需要理由,只要努力做得最好,只要持之以恒。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没有目的而做的事情总会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为你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时,给你做出的努力一个最恰当的褒赏。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
——知道得少,反而有收获,知道得多,反而会迷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和勇气集中于前方,凭借直觉的指引无助的奔跑,在同龄人的石块下跑过了儿时的嘲笑,在教练的咒骂中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在枪林弹雨里跑过了越南的丛林,在冷战时期跑过了乒乓外教的战场,在众人的追随中跑遍了美国。
而阿甘这个“傻子”却几乎代表了这个时代所缺少的所有美德:诚实守信——他答应战友布巴要共同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做事认真——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勇敢无畏——在__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重情轻财——他对珍妮的爱,不用多说了。反过来说则是具备这些美德便成了愚蠢,这真是对当今某些社会状况的一个莫大讽刺。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需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必计较你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到达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 。
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2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脱光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妓女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3
一直都很想看看《阿甘正传》,因为据说它能鼓舞人心,给予观众奋斗下去的勇气和决心。所以这学期我看了《阿甘正传》。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珍妮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影片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阿甘在珍妮突然离开他的时候,突然开始奔跑起来,整整用了三年他只是不停地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跑,他只是想跑,只是觉得这样不停地跑着可以让自己放松一点。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 ,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 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 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只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生活着,而珍妮她有着雄心勃勃的青春,但却迷失在沉沦的精神世界里,幸福对她而言来得太晚,也太短暂了。为了她自己的梦想——成为一颗璀璨的明星,珍妮穿大学校服为《花花公子》拍照,被学校开除,成了酒吧歌手。再后来,她迷上了迷幻药,漫无目的地在各州流浪,结交各色的陌生人,尽管她打扮得越来越艳丽,但对生活却越来越绝望。最后,患上不治之症的她终于决定和阿甘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 导演无非在通过阿甘和珍妮的命运的对比,通过丹中尉命运的变化告诉观众一个哲理:人的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命运,即便我们有各种缺陷,承受着各种不幸和灾难,但是只要能坚定一种信念,就能创造出奇迹。相信观众随着阿甘、珍妮和丹中尉各自的命运的起伏能够体会出其中的哲理!
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4
主要是讲医学定义的“弱智”阿甘在母亲和一生挚爱的女孩珍妮鼓励下,一路奔跑,摆脱他人的欺凌和羞辱,奔跑进大学,奔跑进军营,立下战功,成功经营捕虾船,购买苹果公司股票,成为百万富翁乃至亿万富翁的传奇故事,而故事的女主人公珍妮虽然是个正常人,但受到家庭和社会风气的影响,走着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或投机,或看似不平凡,但最终却是黯然收场,为阿甘生下孩子以后就早早逝去。
影片开头是一枚缓缓飘落的轻羽,旋转飞扬,飘落至阿甘脚边被他温柔地拾起并夹进书中,至此,一个“傻瓜”的传奇一生正式开始。电影结束,还是那枚轻扬的羽毛,从书中滑落而出,随风飞起,飘向空中。突然,一阵风吹着羽毛向下坠落,可是又怎能吹落那枚羽毛奋然向上的心,它冲破那缕风的阻拦,自由漂浮于那蔚蓝而又广阔的天空。首尾呼应的两个长镜头,既唯美又寓意深刻,让整个电影得以升华。整部电影主要由两条故事集线构成,相互交叉前行,一条我们看着阿甘向成功一步步奔跑,另一条,我们看着和阿甘两小无猜的珍妮一步步走向堕落,两者鲜明的对比也让观众印象深刻。而影片中多次重复出现阿甘母亲的话:“你是疯了还是傻子?妈妈说了,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而谁是智者谁又是傻子?让我们不得不思考那些自以为聪明洋洋得意的时刻,真是讽刺。整个电影下来,每一次珍妮的离开,都会有一辆车在不远处等着她,那可能是珍妮的虚荣和现实的诱惑的具现化。最后一次司机问她:“你又要逃么?”,珍妮说:“不是逃”。或许也是在暗示珍妮也想改变那样的生活,整理好自己好好面对阿甘,迎接和他的美好生活,她还会回来,再也不会离开。阿甘并不聪明,珍妮最终的离开让他迷茫,他想不清楚为什么会是这样。遇上穿上那双红白鞋,开始了那段荡气回肠的奔跑,在那段漫长的路途中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我想或许他也想感受一下珍妮四处漂泊的日子,我没能陪你浪迹天涯,起码让我知道浪迹天涯摄怎么样的。那一路奔跑就是那个时代“美国梦”的具现,代表着“美国精神”,或许这也是它当年打败《肖申克的救赎》的理由吧。
高中生的《阿甘正传》观后感作文5
常常和朋友们谈起阿甘。阿甘太运气了!朋友们总是这样说。我哑然。我很奇怪,阿甘坐在那张凳子上,难道只是在告诉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瞧,我多运气”?
在好些年前,我曾对人生充满困惑。我不知道人活着为什么。有时候,我坐在窗台上,对自己说:我现在跳下去,与我活到死相比也没有区别吧。幸好,我没有跳下去。整整想了两年,我想出了一个答案:人怎么样才能活得更好?这个问题虽然没有答案,但心里不已经没有先前那么迷茫。
为什么要说这个事呢?因为在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我似乎又一次体验了那个追问人生的过程。
一个正常的人,拥有判断能力,他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一个正常的人,可以有很多选择,所以总是在等待时机。一个正常的人,不会把精力浪费在没有用的地方。但阿甘偏偏不是个正常人,他的智商比普通人低,他甚至差点就进了智障学校。女朋友、学校球队、部队、乒乓、养虾、跑步,似乎他的一切都不是自己在选择,而是别人在选择。当然,他也不会去问“人生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他只会傻傻地去做一件件的事情。
这个故事到底想说的是什么?我觉得,导演就是用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说了一个道理:选择很可能误导人生。因为选择太多,有的人没有用心地做事,这种态度进一步影响了他的人生。面对人生,或许应该有这种准备:“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不知道会选中哪一颗”。
我很喜欢这部片子。特别喜欢飘飞的那片羽毛,好像那片羽毛就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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