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胜过万两黄金;赏一本好书,宛如鸿运缠身;品一本好书,恰似幸福重温。世界读书日,愿你多读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1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完美不是在风平浪静的海面上行驶的船,而是暴风雨过后洒在甲板上眩目的阳光,完美不是来自由我们对它的执着追求,而是源于勇于面对磨难的坚强的心。
故事中的渡边仅仅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说他平凡因为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善有恶,有着自己的追求,在名著中摸索着世界,在枯燥的大学生活中完善着自己,同时帮助着自己所爱的人,他也并非完美,一样会以别人的缺点当作笑料,去讽刺别人,挖苦别人,在风月场所中发泄着自己的欲望,也许他是浪荡,也许是文化的差异,他放纵着自己,当同时他有着对爱情炽热的追求,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却对这些漠不关心,他追求的是自己的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真实的自我。如果对直子的爱是一种关爱,而对于绿子的就真的是一种感觉·,对爱的感觉,生活并没有让他做出什么抉择,但是自己却不得不受到束缚。
在与直子相遇之前的那些文字我所能感受到的是一个少年的困惑,对生活,对未来,对爱情,因为不懂得所有者许多荒谬的人生哲理,而这与我们十分相似,迷茫,疑惑充斥着生活的各个角落。与直子的偶遇就像是命运的邂逅,重新勾起对高中时代的那些美好,快乐以及痛苦和灾难。木月的死亡不停歇的笼罩着他们,也许渡边的感觉是痛苦,而直子更多的是绝望,木月的死对直子之后的死也是一种反射,同事都是对渡边人生的冲击,冲击着他的成长,成熟。
直子她本人甚至她的影子几乎出现在了每张照片里,且总是平衡了一些原本突兀的内容。于渡边君,直子是他的最爱;木月是第一个让渡边君感觉生死的人,而正是直子维系起了这两个人之间的交情;玲子在这组"照片"中的介入更与直子密不可分;至于绿子--渡边同样倾心的女生,由于有了直子而真正地突出了自己的个性特征;就连"敢死队"--与渡边住一寝室的有洁癖的男生,他那些生活轶事也因为搏得了直子的笑声而显得越发有趣。
如果要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直子,多数人会选择"精致"。于一个真正的女孩子而言,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形容词。直子的外貌有如芭比的精致,内心则精致的如一个瓷娃娃,敏感而又脆弱。直子留给读者的第一印象是她温暖的笑容,而到了最后,当上帝成全她的时候,才体会到,这笑容怕是直子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吧。直子有没有真正爱过渡边是整本书留下的一个悬念。直子对渡边的感情应该是源于内心的一种依赖。而她在自杀前告诉室友自己对渡边一往情深,实则是表现出了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恐惧。直子幻想能生活在乌托邦式的地方,而这在物欲横流的世界是无法企及的。所以,直子可能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她的最终选择兴许是能让她解脱的方法罢,较之精致幽雅的直子来说,绿子是鲜活的,用现在的话来讲,是很现代的。直子是属于过去的,而绿子是属于现在和将来的。绿子是一个突破传统的女性,这同她的成长道路有关。在满是千金小姐的贵族学校中学习的经历打造了她叛逆的个性。事实上,绿子的个性不得不说是有些男性化的,而这多多少少也是吸引渡边君的原因所在。
两个女孩,两个世界观,两种生活,两种结局。
文章结尾,绿子问:你在哪里?而渡边却无法回答,这是哪里,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生活到底在哪里,那里的是真实的那里是虚假的,其实这些疑惑现在的我还无法找到答案,文章本身就给我们留下太多的疑问。也许这些的疑问就是需要我们在生活中去寻觅,这些能解答我们的未来我们的所需要的感受与自由。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那种日子,同时也是年轻一代人的真实的心里写照,寻找,摸索就这样成为了生活中的关键。
永泽和初美在文中笔墨并不是很多,但是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初美唤醒了渡边身上的一部分,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的憧憬;永泽或许是渡边在潜意识中有些羡慕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屑一顾的人物。
故事中有很多大胆的描写,直子与渡边的种种,而这些也偏偏写出了直子的那种性格,写在感受直子的心里的悲伤和凄惨,在直子身上能幻想出她的那种美好,却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属于一种现实的幻想,所以他只能被安置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可在这个世界中是做不到真正的与世隔绝,所以在浪潮下我只能选择无能为力,现在给不了美好一分栖息地,可不同的绿子完美的在这个世界里享受着自己的快乐,她能在所谓的丑恶下找到属于自己的欢乐,他充满活力。乐观向上,可是生活一样在无情的蚕食着她,父亲的死,一个人的生活,但并没有改变着她,他像是一道阳光,给了渡边温暖和对生活的美好。
村上春树在文中有许多独到的感受和见解,这些话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着不同的感受,但是现在却能直击自己的灵魂,感受着那种震撼与魅力。
我渐渐能意会到,深刻并不等于接近事实。--《挪威的森林》
这类的词句很简洁,但是很真实,也很深刻,如同说的那样不等于接近事实,事实是什么优势什么样的,即使有过的深刻些难以体会到,我们总是徘徊在事实的周围,不轻信许多真谛,而这样就是年轻,就是轻狂,我们会自以为的当作事实来处理,因为我们敢,所以我们迷茫。
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当现实折过来严丝合缝地贴在我们长期的梦想上时,它盖住了梦想,与它混为一体,如同两个同样的图形重叠起来合而为一一样。现实与梦想总是这样与现实紧密不分,渡边,绿子,直子,每个人都在这个漩涡里纠缠,尝试,无论是得到还是得不到的,都在不知道为何的在做,渡边是清醒的,我觉得他也是迷惑的,在玲子那里的他真实的看到了自己的一些东西,渺小而且无助,可是渡边还是在抗拒,因为年轻,因为他还活着。
我曾经看过一篇对书中音乐的理解,这样写道:小说中的人物可以说都是音乐风格的隐喻,永泽的放荡如同瓦格纳,初美的古典如同宗教音乐之神圣,直子的古典与压抑如同勃拉姆斯,绿子的摇滚性格,衬托出渡边的犹疑品质,而这个品质,恰好是东方人的中间传统。比如小说中提到直子,除了喜欢渡边推荐的比尔,埃文斯,更钟情于勃拉姆斯的交响曲,钢琴,与大提琴,似乎也预示了她本身压抑的本性。勃拉姆斯一向被认为是以古典的压抑著称的。音乐的隐喻还可以映射到文化层面,直子与绿子两个人物,在渡边心中的地位,暗示了日本民族对待自己古典压抑的传统和漂放现代的西方摇滚的态度。小说结尾处,铃子演奏的五十一首曲子和后来的自然主义行为之间,其实有着一种联系,后者是前面铺垫的自然结果,欢乐送葬的隐喻,似乎是用更有生命力的西方音乐同日本的传统告别。如同文中所写到的那样,音乐作为小说的题目,衬托,乃至于线索,他在文中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音乐贯穿着故事,也贯穿着角色,贯穿着他们的命运,为他们的不同的走势做着不同的见解和思考,在最后也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悬念。
这就是一本书,一个故事,一些许的感动,一点点的忧伤,和无尽的思量。村上春树,用他的笔尖营造了这些美好还有太多太多的感慨。他制造了一个幻想一个奇迹,让读者们释放着心中的压抑。就是这样缔造了一个现实的奇迹
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2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据说伟大的儒家学派创始人孔仲尼晚年酷爱阅读《周易》,他爱不释手,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使穿连《周易》竹筒的皮条断了好几次。可以见得,孔子读书多么勤奋,多么深入,并不是囫囵吞枣。“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孔子大概就是在对书的精品细思中得到了启迪,然后创建了伟大的儒家学派,被后人尊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的吧。凿壁偷光的匡衡应是家喻户晓的了。
在那种艰苦的年代,匡衡都能有如此兴趣和志向,那在现代美好的生活里,何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用知识来武装头脑呢?作为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有着雄心壮志,却不失豪迈洒脱,也不忘体恤民情。如此周密的心思、卓越的军事才能和难能可贵的高尚品质是怎样养成的呢?毛泽东在转战全国期间,虽是兵荒马乱的年代,但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书来读上几篇,体味人生百态,学习军事方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在吃饭的时候,毛泽东也会一边吃着干粮一边看书,通常夜晚在煤油灯下要读到深夜。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__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__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
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
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3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靠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
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就喜爱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
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
锋芒的“藏拙”不一样。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
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
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
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回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
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4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中外名著读后心得3000字5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
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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