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后再看看这世界,也恍如只是红色袈裟中最美的角落。抓住书的衣角,随清风飞舞。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寒假学生做读书笔记的范本,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情的天平很可能因为诸多因素而失去平衡,比如名利,比如相貌,比如地位。但简·爱却抛开世俗观念,勇敢的走出第一步,用自尊阐释了爱情的真谛——如果我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在对待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时,简·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们是平等的”。无关财富,无关相貌,这场风月只有你我,爱情就应是这样。
文学作品中的痴男怨女太多,现实生活中的更是数不胜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半生纠葛让人唏嘘不止,因为自尊,所以痛苦,因为爱你,所以痛苦。看过无数苦情剧,大概的套路都是甲男爱乙女,丙女爱甲男,三个人一台戏,因为不爱引出一场阴谋,一场心殇。更有人利用爱的名义,换取金钱,换取荣耀。如果简·爱想要跻身上流社会,罗切斯特是她最好的踏脚石,但她无法容忍爱情的纯白染上尘埃,更因为她善良纯真的本性,不愿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平等”贯穿两人爱情的始末,因为罗切斯特能够平等待人,将简·爱视作朋友,坦陈相见,简爱才交出真心,因为简爱追求平等的爱情,不卑不亢的人格魅力才吸引了罗切斯特,赢得了爱情。
当罗切斯特因为火灾损失了全部家产,更烧伤了眼睛,而简爱获得了一笔遗产,从贫穷走向富有,从表面看来他们的爱情依旧出现世俗的失衡,但简爱牵起了罗切斯特的手,因为,如果我爱你,不仅仅是作为树的形象与你站在一起,更要分担寒潮、风雷、霹雳,共享雾霭、流岚、虹霓,终身相依。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孔子说的,出自《论语。为政》
孔子是一个“顶天立地”的高人,他不但是外形上的高人,从历史意义上来说,他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人,他以一个穷苦孩子出身,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以一己之力,铸就华夏子民的心理模式,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更是成为了后人心中的“圣人”。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到了亦歌著的《孔子》,对这位“圣人”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他虽然生活清贫,却始终未动摇过对知识的渴求,“学而不厌”是孔子一贯学习的作风,在学习上,孔子必定将所学学通、学透,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孔子向师襄子学琴,师襄子教孔子怎样用指法音调去弹一首曲子,孔子认真听讲并反复练习,一连几天老是练同一首曲子,师襄子说“这首曲子你已经学会了,可以学新曲子了”,孔子却说“老师,曲子的调子学会了,但奏曲的技巧还未学好”,又过了一阵子,师襄子就他学新曲,可孔子却说还未领会曲子的神韵和志趣,又过了一阵子,他认为自己还未体会曲子的作者和为人风貌,一直不停地练,直至体会出曲子的作者必为周文王为止,使师襄子大为佩服,并认定发挥和光大音乐的希望在孔子身上。而联想上自己学音乐,不肯吃苦,能偷懒就偷懒,小提琴或笛子,爸爸妈妈让我多练一会儿,我练那么一两遍就说自己已经会了,或是累死了,死活不肯多练,学别的东西也是如此,只求一知半解,只要会一点儿,就自认为自己已经学会了,不肯再学。
读完《孔子》,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特别是他学习的精神,知道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自己肯下苦功夫,每一样东西都一心一意地好好去学,一定能学好。
最近学生课程在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我对老子的思想是比较向往与崇拜的,于是读了一本书,林语堂的《老子的智慧》,对老子的思想更加崇拜。老子的智慧是哲人的智慧,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和灵魂,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老子的智慧可以开启我们的智能,教人如何处世;老子的智慧有助于我们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感悟一 万事定要顺其自然
人生在世,终止结果皆为一死,万事不能强求,要顺其自然发展才好。名与利皆为过眼云烟,追逐金钱,就会受金钱的束缚;追逐功名,就会受功名的束缚。只有抛开名利,才能超脱于种种名利之外。平平淡淡才是真。淡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吧,你会从宁静的心境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妙的。
感悟二 万事要坚持中庸,到了就好,不要过
人生也就60年,万事到一定程度就好了,不要太过,太强求。为什么要把自己搞的那么累呢,现代人,压力太大,抑郁的很多。从懂事那天起,大部分人就要为了生存忙碌奔波,要不然一家人的生活就没有着落。当一家人因为自己的努力而得到全家人的生活改善时,你说这种奋斗的过程难道就没有幸福的感觉吗?在瑞典,就算是最坏的打算,一辈子什么也不干,他的收入也很可观,所以,他们有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到底上帝要他降临人间是来干什么的。其实生命中奋斗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往往要感叹事事的不如意,其实我们都是幸福的,家人的平安,孩子的健康,难道不是我们最大的幸福吗?做人要乐观,要容易满足才好,这样才会幸福!
我们一生中,有很多非常重要但是往往又容易被我们忽略掉的问题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会出现国家?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稳定为什么特别重要”
首先,国家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呢?真的是那些国王等各类型称谓的统治者所谓的“君权神授”吗?还是,霍布斯所说的:人类建立国家是为了生存的欲望和消除恐惧,从“所有人对所有人战争中”解放出来。
霍布斯的推理大致如下:为了摆脱可怕的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状态,人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主权者,从此所有人都进入了契约状态,只有主权者一个人仍然处在自然状态,可以为所欲为。
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自然的状况下,人类应该是平等的,人天生被赋予一些自然和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人类处在没有任何规则、法律的自然状态,而人性最本质的东西就是生存的欲望,这样为了生存,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和空间,人们就处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所有人所有时候都活在恐惧中,战争随时随地发生。
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在《自私的基因》一书所推理的,我们人类也只是基因传承的工具,所以,我们必须自私,凡事要先考虑利己。
国家既然是人们经由社会契约创造出来的,创建国家、确立统治者权力的目的是出于人们的理性和幸福生活的需要。那任何制度和组织要保有生命力,都必须正视人性,尊重利己欲望这一人的自然权利。
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对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最重要,对于执政党而言,稳定也是压倒一切。没有秩序,自由民主就无从谈起。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养育大,你却从此脱离了父母的约束,飞向自由的天空,翱翔在这美丽的天空中,我不禁要问:你有没有忘了你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是各有不同的。周国平先生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可以说是感动了无数人的心。妞妞,一个漂亮的女孩,黑色的头发,又大又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可就这样一个可爱、无辜的女孩被可怕的病魔纠缠上了,她患上了绝症,是治疗还是放弃,这让这一对父母陷入深渊,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让妞妞受少一些的痛苦。
当医生用冰冷的仪器从妞妞手中抽出鲜艳的血时,当妞妞的哭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时,妞妞的父母的心里像是有把尖利的刀在肆无忌惮的划着,这种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我们体会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达到包容天地,我们则是天地中最重要的。最终妞妞还是在父母的保护下安静的走了,我能体会到周国平夫妇的无比痛心。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许多道理。有一个故事叫做乌鸦反哺,有一份亲情叫做羊羔跪母,更有一份感动叫做孝敬父母。
父母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这足以让你无条件的回报父母,我读了这本书后,更能感觉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浓浓爱意。父母的爱比大山还坚固,默默无闻的在后背支撑着你;父母的爱比万家灯火还要明亮,悄悄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父母的爱比天空还要大,只是为了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伤害。这又更足以让你无条件回报父母。其实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理由等着你去发现。现在就让我们从滴水之恩回报父母的涌泉相爱。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从辵,首。本义:供行走的道路。但此处的道可能指先于宇宙之前的混沌,庄子讲《浑沌之死》,开七孔于头,然后有了万物或叫宇宙,而七孔在我看来不仅代表万物,也可能指人类、欲望,‘名’。我觉得这章是在刻画混沌之后,宇宙出现之后万物(尤其是人)的差别与对比。道与名相对,妙与徼相对(前者为微妙之意,后者为考察,认识之意)。混沌死了之后,道却永远存在于宇宙当中,维持着宇宙的运行。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这章好像是在讲道是怎么来的。感觉好像是万物之前(或之源),而又在混沌之后,“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感觉在讲他的产生过程,或者讲他的性质。“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觉得这里的帝是指万物或万物中最大的那个,不像是指神或混沌。道是混沌化作而来,存在于历史与世间当中。或许,科学做的事“认识和总结规律”,就是在用人的认识能力,去试图认识道。
看了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感触很深。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只活到了一岁半,作者非常真切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的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而又知道妞妞很快会离世的绝望,妞妞离世时的悲伤。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拉家常式地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
文中写到的妞妞成长的细节尤其让我感动,从妞妞学会的每一个发音、每一个字、词、每一个动作等细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的过程,也仿佛看到了以后我有自己的孩子时的情景。文中另外的一个细节也让我感触挺大,原以为一起经历过苦难,作者和他妻子(雨儿)的感情会更加深厚,没想到他们竟然离婚了。作者在文中也说“有人统计,丧子夫妇的离婚率高于百分之五十。
苦难未必是纽带,有时反而是毒药和障碍。所谓共同受难其实是表面的,各人所感受的内在的痛苦都是独特的,不但不能分担,而且难以传达。期望对方分担,落空了,期望就会转变为怨恨。”这个结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得多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患难见真情之类的说法,我认为经历过患难应该更懂得珍惜才对。
文中作者对生命的得失的追问也很值得思考。一个婴儿刚出生就夭折了,他究竟一无所失,还是失去了他应该享有的漫长的一生? 一个老人寿终正寝了,他究竟失去了他曾经享有的漫长的一生,还是一无所失?死亡是生命的结束还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最近爸爸和我一起网购了一批课外书,我书房里的藏书又丰富了许多,有《笑猫日记》、《老鼠记者》、《余光中散文》等等,这些都是我忙里偷闲时喜爱的读物,其中《青鸟》是最吸引我的一本。
《青鸟》讲述了平安夜,樵夫的儿子奇儿和女儿米琪儿梦见了一个看来像邻居贝尔兰戈太太的仙女,她委托两个孩子为她生病的小女儿寻找青鸟——和平与幸福的象征。于是兄妹俩在猫、狗、糖、面包、水、火等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神殿、幸福乐园、墓地和未来王国里,路上困难重重,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他们还是未能如愿以偿,可他们没有放弃。梦醒时分,贝尔兰戈太太来借火种,并说她的小女儿生病,想得到奇儿笼中的斑鸠。奇儿爽快地答应了。这时,奇儿发现笼中的那只斑鸠竟然是青色的,正是他梦中寻找的青鸟!贝尔兰戈太太女儿的病也得以痊愈。
《青鸟》吸引我的不仅是它曲折的故事情节,它让我联想到历史上很多著名的人物,比如爱迪生。爱迪生出身低微、生活贫困,他的学历是一生只上过3个月的小学,爱迪生虽未受过良好的学校教育,但凭个人奋斗和非凡才智,自信,自强,自立。他自学成才,以坚韧不拔的毅力、罕有的热情和精力从千万次的失败中站了起来,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实验并改进了电灯和电话。
在人生的长河中,无论经过峡谷或险滩,它总是勇往直前,奔赴海洋。所以,生活中的苦难和挫折只是一种经历,如果我们都能勇敢地面对,不屈不挠,那么理想最终会得到实现的。这就是《青鸟》带给我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