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有极高的文学价值,也有很高的社会价值。你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大侦探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暑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位举世无双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侦破了许多杀人、盗窃的案件,例如“身份案”、“工程师大拇指案”等。福尔摩斯的助手是一位医生,名叫华生,他会为福尔摩斯提供很多帮助。莫里亚蒂教授是福尔摩斯一生的劲敌,他和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一起在激流中消失,这让我非常伤心,这么聪明绝伦的侦探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然后判断出很多信息。例如在《红发会》中,福尔摩斯看到陌生的威尔逊先生的手臂上刻着神秘的刺青,就立刻判断出他去过中国;还根据他袖子上的补丁判断出他最近写过很多文章,这种观察力真让我惊讶。还有他的超强的推理能力,仿佛那些案件就像他亲身经历一样。例如在《绿玉皇冠案》中,警察已经抓到了嫌疑人,但是福尔摩斯仅凭嫌疑人爸爸的描述就找到了警察断案的破绽,立马就发现了真凶,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有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
看了这本书,我也很想拥有大侦探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那我就要仔细观察观察,冷静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在很多事情上要学会动脑筋,这样慢慢的我也会变得很厉害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书中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大夫到各地探索各种案子,并逐一解,将坏人绳之于法的故事。
例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福尔摩斯经过细心思考,想好了破案的方案,然后吩咐华生大夫陪亨利、巴斯克爵士和詹姆士、莫蒂默大夫去巴斯克维尔庄园,自己则留在了伦敦。据说,凶案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生的。经过几个月的适应,华生发现了躲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福尔摩斯。原来,福尔摩斯为了能调查案件而又不打草惊蛇,所以欺骗华生说有案件,然后自己偷偷地去了当地,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他断定斯特普尔顿是凶手。在一个晚上,福尔摩斯利用亨利爵士把凶手引了出来,凶手用先前的办法:想用一只巨型猛犬去咬死亨利爵士,但是被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了,便开枪打死了那只猎犬。斯特普尔顿听见了枪声后,知道计划失败了,就逃向一座荒废了的矿山,由于当晚雾非常大,他找不到通往矿山的路,失足掉下了一个大泥潭,摔死了,终于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福尔摩斯是一个做事遇到困难,也坚持到底,不轻易放弃,想尽一切办法去突破难关的人,他认真观察、善于思考、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柯南·道尔写的人尽皆知的小说,书中有各类离奇的案件,但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都能一一解……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大侦探吧。
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其冷静的人,他对自己要求严格,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平衡的心智,这让他在面对任何疑难怪案时,都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他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理性、最具观察力的侦探。他侦破过许多离奇案件,其中包括:红发俱乐部、身份之谜、五枚橘籽等案件,但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是英国西部的一个乡区,这天下午被害人麦卡锡在赶去一个重要约会的路上被人谋杀了。当天下午有人看到麦卡锡先生的儿子拿着枪出现在他父亲的身后,还和他父亲发生了争吵……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警察都已经把他抓起来了。但是福尔摩斯却没有被这些表面的证据所迷惑,他仍然冷静、客观的去分析问题,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最终找出了真凶,使得正真的凶手得到了制裁,让麦卡锡儿子重获清白、自由。
这个故事把福尔摩斯的冷静、机智、最求真相的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精神,遇到问题和困难多冷静思考讲究方法。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从一些细节去发现别人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
例如一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一个军人;他手腕、肤色白皙,但面部黝黑,肯定刚才炎热地带过来,他面容憔悴,一定经历艰辛,受过疾病困扰;他左臂动作僵硬,不自然,显然受过伤,一位军人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经千辛万苦,并且手臂受伤了呢?显然是阿富汗。还有一个人的胳膊上纹着一只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走路时雄赳赳,气昂昂,像个军人,所以推测他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而且他脸上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显得稳重、自信。把所有这些合在一起考虑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从一滴水,一个逻辑学家就能判断大西洋和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没有见到或听说过他们。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环环相扣。只要我们知道其中一环,就能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情况。
这些逻辑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但如果你亲身去体验过后,就会明白这些逻辑很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样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先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透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我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能够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忙:应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风靡全球的书。他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也都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咨询侦探。他性情冷漠、孤僻,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 他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 他还有许多爱好,比如: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四个小探案故事系列:《冒险史》、《新探案》、《回忆录》和《归来记》。还包括四个长篇探案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 。柯南道尔爵士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是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
自从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福尔摩斯超强的推理能力和拉风的造型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是我变成一个正宗的小小福尔摩斯迷。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述的是巴斯科维尔家族受到一头魔犬的骚扰,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而福尔摩斯是怎么侦破这个案子的呢?请大家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 ——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