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书里不仅介绍许多办案知识,还蕴含着许多深刻的哲理。你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灵魂,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种类很多,有文学类、娱乐类、励志类,但柯南道儿开辟的侦探类却让我情有独钟。
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柯南道儿小说大家族中的一员。这本书主要讲了聪明福尔摩斯从一条条微弱的线索中找出大名堂:鹅肚子中的宝石,大学教师像猴子一样攀缘爬行,温柔母亲竟吸孩子的血——这些无头绪的案件总能拨开重重迷雾,使冤屈得以昭雪。
读完书,我深深感到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和独特思维的伟大,机智能使他化解危险;勇敢能使他抓到证据;独特思维能使他嗅到问题的关键,三者合一,使福尔摩斯立于不败之地,没有他解不开的谜,他破不了的案子。这一切的一切都使他越来越自信,成为破案高手中的佼佼者。
在绿玉皇冠案中,他帮助银行家亚历山大霍尔德弄清谜团,经过多方查访,他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把冤枉的人释放了,铲黑扬善,把银行家亚历山大霍尔德从死亡边缘拉了过来,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他的精神激励着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福尔摩斯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福尔摩斯是多么伟大!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信念坚定、意志刚强、坚持不懈、百折不挠、奋斗到底、终获成功。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事件: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份电报,有一位爵士被人杀害,这位爵士的女主人说,当时的嫌疑人共有三人,但福尔摩斯一直坚信这件事有些蹊跷,他继续查找这件事,最终,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最后的凶手是一个人。就因为福尔摩斯坚持自己的信念,他才把这个案子破了。如果他当时放弃了信念将会带来多么大的灾难呀!
他那么坚持自己的信念,想想自己,我感到脸上一阵阵发热。我是一个不坚定信念的小女孩。
记得四年级时,姥爷带我去爬山。准备爬山时,我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一定要爬到顶!可是爬到中间时我就坚持不住了,于是爸爸把我背下了山。想想,在福尔摩斯面前,我显得多么渺小呀!
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决心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我就会想起福尔摩斯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磨炼成一个信念坚定、坚持不懈的人!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经典探案集》里面讲的是一个个真实,惊险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福尔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觉起来发现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负责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负责人知道福尔摩斯是有名的侦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负责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来,以后,把发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诉了大家,福尔摩斯发给了每个人一个草,说“那个人拿到最长,那个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个人拿着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样长的,之后,大家用疑问的眼神看着福尔摩斯说:只有短草的没有长的草呀,难道有那么多小偷吗?
福尔摩斯说其实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问:你刚刚不是说长的事吗,现在怎么变成懂的是小偷了?福尔摩斯说其实我发给大家的草都是一样长的,小偷因为心虚所以把草弄断了一小段。
我觉得这本书即可以长知识又可以长语言能力也可以让我们长长见识凶杀案件等等。看了这本书之后,写动脑筋题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这本书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陪我走过了3个年头;有一本书,向我诠释了侦探的秘诀;有一本书,让我见到了世界第一侦探的水平;有一本书,让我学会了观察与推理。
你想明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吗它叫《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的作者名叫亚瑟。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因成功所造福尔摩斯一人,被评为推理小说之王!如果要找到与他写作水平相当的人,世界上只有两位:一位是阿嘉莎。克丽斯蒂,另一位是罗宾汉之父。《福尔摩斯》一书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好友华生共同破案的60个故事。
读完这书,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推理潜力超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不出一周便能够破获!福尔摩斯的记忆力与观察力也是超一流的。我们也应当多多观察周围的事物,向福尔摩斯学习。观察力决定着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认知,细心观察也会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只有注意观察,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事物,才会赢得别人的欣赏。
华生说:福尔摩斯是一架用作推理和观察最完美无暇的机器。可见,福尔摩斯多厉害呀!
我要读更多的书,学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二》。
这本书是科幻侦探小说 ,整整一本书讲的都是一个案子,案子的大标题是“巴斯克维尔的魔犬”,是分成了十几个部分被解的,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也有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观察就是把一个细节放大。里面会教人们一些破案的技巧:一是观察,其实就是把细节放大;二是思考,发现了蛛丝马迹,要认真仔细地想会是谁做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他依旧那么精彩,吸引着我想再一遍地去读。我还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也去过伦敦寻找书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可在现实世界并没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后来有人在伦敦建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为的是让那些寻找福尔摩斯的人也有个结果。
小作者王昊昀,十岁,钢琴二级,爱好看书、格斗,也是个喜欢照看弟弟的小大人。
这篇小作文虽然略显简单,但文笔流畅;小作者爱看书,记得住,还能简单地描述他的领悟,这在这个年龄段已经是很显优秀了。鼓励就是培养学习兴趣最好的方法,给他点赞。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