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这的确是我这一年来读到的最有趣的书,当我从戏剧电影报上第一次读到关于这部小说的介绍时,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住了,而且不断地去寻找它,收集关于它的所有的我能收集到的东西;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说,有个人叫哈利•波特;听说,有一个魔法学校;听说,有一个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一个麻瓜就这样慢慢的认识魔法世界,终有一天,他得到了第一本那么厚的书——《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从此,他步入魔法世界。
“太棒了!”那个麻瓜在魔法界中游逛着,看到哈利和那么多老师、同学、朋友们打交道,看见哈利和队友、斯莱特林以及其他学院的学生们一起打魁地奇,他两眼放光,恨不得送信的猫头鹰立即飞到自己的窗前,恨不得自己也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送来的入学邀请书,好让自己也能像哈利那样挥舞着魔杖施展魔咒,也能披上黑色的校袍威风凛凛地大步踏进校园,也能骑上魔法扫帚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尽管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没有任何任何的魔法天赋,没有任何的魔力,霍格沃茨学校根本不需要他——尽管如此,他还是幻想着。
“一只猫头鹰捎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发学校去上学。”这个痴迷的麻瓜多么希望他也能像哈利一样受到这封意义重大的信!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又都是奇特的。丽痕书店、O。W。Ls考试、破釜酒吧……各种各样的名称让他眼花缭乱,又让他兴奋不已。
哈利•波特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这个麻瓜的偶像,成为了麻瓜的目标。那麻瓜喜欢哈利,喜欢霍格沃茨,他梦寐以求的魔力、在其他麻瓜看来的“超能力”在哈利•波特这样一个魔法少年的身上实现了,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渴望与恶魔战争的人,是一个喜欢当“英雄”的人,但是他没有机会,没有能力,没有条件,唯一能做的是在心底默默地为哈利加油,默默地期盼哈利能够战胜伏地魔。
可是,世界毕竟是悲观的,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就这样结束了,消失了,伸手一摸,又不是梦,手中的血湿淋淋地,身上的伤还在发痛,而更痛的,是人心!
“‘哈利,走吧。’
“‘不。’”
是啊,哈利怎么忍心让阿不思的遗体孤独在此呢?小天狼星已经跟随天使飞向那神圣的天堂了,比尔又被残忍的狼牙钉得不人不兽,而那可亲又可爱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居然也同样只留下一具肉体然后随风飘扬了!!在哈利看来,邓布利多是世界上最疼爱自己、最能为自己指引人生道路的方向的了,而就这样,就这样一句“阿瓦达索命”,没了,没了……
的确,邓布利多消失了,但是他就这样简简单单地消失么?
如果你选择“是”,那邓布利多为什么要用无声咒定住哈利?难道仅仅是为了让哈利不冲动吗?为什么邓布利多听见哈利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西弗勒特是食死徒而置之不理?为什么邓布利多会一时冲动地、让哈利毫无思想准备地提出要去取挂坠盒?为什么邓布利多会反常地向斯内普哀求,请求饶命?这在通常神机妙算的阿不思身上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选择“否”,那我们就要从新考虑了。
阿不思定住哈利,也许是和斯内普合作——也许死亡就是计划之一,今后的《哈利•波特与伤疤》里,邓布利多也许将会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包括一种能让灵魂说话的装备,也包括哈利制作了一个魂器把邓布利多几乎烟消云散的灵魂收集起来;邓布利多听见哈利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西弗勒特是食死徒而置之不理也许更是因为斯内普是一个高级间谍,为了这个间谍,阿不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命,但是,或许,这种把戏终究会被伏地魔揭穿!这也说不定;邓布利多会一时冲动地、让哈利毫无思想准备地提出要去取挂坠盒以及反常地向斯内普哀求,更是体现了“死亡就是计划之一”!除非这样,不然的话,邓布利多知道那些孩子们需要他。
打打杀杀,世界就是这样残酷,人间就是这样无情,或许,我们在面对伏地魔的时候忽略了一个细节:德科拉•马尔福。
马尔福在学校和哈利关系可谓是“非常”不好,瞧瞧他那把哈利的鼻子踩破之后踩着哈利的手下车时的样!多么傲慢!多么凶残!自然,德科拉•马尔福当然招来了不少哈利fans的咒骂,认为马尔福就是“小恶魔”的象征。那么,我们再来看看J•K•罗琳笔下的“主要人物表”:“马尔福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同学”,知道吗?“同学!”,罗琳只字不提马尔福和哈利是死对头!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马尔福虽然身为食死徒,可是为人并不站在邪恶的一方,只是受到了嘿魔王的赏识而已,不然的话罗琳至少也添上一句:“和哈利关系不融洽”!我预测,马尔福可能在哈利最后面对伏地魔的时候会有另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勇敢地站在正义的光环内!
这个麻瓜就是我……
是的,我羡慕哈利。是的,我渴望进入霍格沃茨。我们命中注定了一辈子当麻瓜,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乘上九又四分之三站台的列车。
喜欢harrypotter已经六年了,现在是喜欢静静地独自一个人看书和电影。将来也许喜欢的是此时的悸动和美好的记忆如果以后不喜欢,那么也是少年时期的美好回忆。
我想我会一辈子喜欢,因为它是我们童年美好的记忆。
我从6岁开始接触到它就喜欢上了,现在都12了,还很喜欢,以后我想也会喜欢,即是没机会再看,那也会是个美好的回忆。虽然当以后白发苍苍还抱着哈利波特的书看这样的情形有些搞笑但我真的想不出什么理由会抛弃它。
记得几年以前在贴吧里看到过一个帖子。发帖人当时还是蛮有影响力的吧,只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是:心老的人……记不清楚了不论将来怎样,HP都将是我青春岁月中永久珍存的一份记忆·所以,同他人的一样·虽然早已不再痴狂。但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永远会给它留个位子。
对于一部真正陪我长大的电影,是不可能轻易不喜欢的,虽然我只喜欢了六年,但是--------------forever爱它!!
我会用心去爱它!而且我坚信这个世界上就是存在着看不透的、无法理解的力量。说幼稚了……我就是相信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啊……你不能把“没有见到过”作为论证事物存在的依据啊!我一定会把它铭记在心的,小时侯它给我的是神奇的魔法世界,现在它给我的是提倡歌颂爱,爱是能战胜一切的,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它是永远属于我的梦,即使不喜欢也是少年时的美好回忆,我会永远喜欢它的如果说喜欢它是很难,可是,这会是我一辈子珍藏的记忆——因为,至少现在,我的喜欢是无法自拔的,长大了再看到《哈利波特》,应该会感到很美好吧~少年时代的回忆啊~
我出生那年、也是哈1发行的那一年、我是看着哈利成长的,我永远忘不了哈利波特给我带来的快乐。差不多六年过去了,那时我还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现在快上初中了,当看到就会激动的狂热已经退却,但是影响已经刻在心上了。没有这本书,我可能不会发现自己对英语文化的喜爱,也很可能不会把英语学得这么好,甚至性格习惯也有些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会永远永远一直一直地喜欢下去。那个世界是爱的世界,有Harry他们的爱,也有我们的爱,深深的眷恋。我没有理由抛弃那份曾经的悸动与感动。
绝对会爱它的,我们在一起都这么长时间了年了。我一定会长长久久的喜欢它,爱它,守护它。永远的支持它,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不管是看到HP的电影或者书籍。甚至是周边,我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觉得HP这样的字眼已经跟我的家一样了。我不能保证我能分分钟钟记着HP,但我能保证无论什么时候有人问我:你觉得HP怎么样?我都会毫不犹豫的回答:HP很经典,它是我最喜欢的魔幻小说,多年以后,也许不再那么喜爱,但绝对是年少时的美好回忆,虽然还是不敢说会一辈子喜欢但想必一辈子不会忘记~~
喜欢哈利波特已经6年了,也许会忘记哈利波特,忘记和魔法世界里的人物一起成长的岁月,忘记一起笑过哭过胆怯过勇敢过的时光,给忘记我过惊喜给我过憧憬给我过勇气的哈利波特,不能否认的是经典永远是经典,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沉淀,这部电影和小说给了我太多的震撼和感慨,他给予了我强大的信念和力量,为什么不一辈子喜欢他呢?一辈子不够啊,两辈子,要给我两辈子爱这本小说。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我这一代正好是跟着哈利一起成长,年纪相仿。因此,我特别能体会到哈利的成长与变化,哈利波特的内涵远大于一部魔幻小说,里面有爱,勇气,牺牲,奋斗!我想,他会影响我的一生!!
爱上《HarryPotter》,细细品味,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太不一般了。
我会一如既往地爱下去。6年了,我知道会持续一辈子。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0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哈利・波特》系列一直是我的最爱。《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年所著的魔幻小说系列小说。罗琳女士在设置童话人物形象时,采用了先抑后扬或先扬后抑的手法,从而使得故事更加扑朔迷离。在所有人看来,西弗勒斯・斯内普永远是一个反派角色。他第一次出场就令人厌恶,在第六部第二章里还说明了自己就是个反派。殊不知,在整个故事的尾声,才表达出斯内普对哈利诚挚的保护和爱。这样的反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令我大吃一惊。哈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虽然是英雄的象征,但是,罗琳女士并没有把哈利塑造成―个无所不能、如同神一样的英雄。通过不同的场景,罗林女士以哈利自己的口吻和想法表现出他的一些弱点:哈利并不喜欢学习,甚至有时在学习时会偷懒,毕竟哈利作为一个成长中的孩子也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进入青春期的哈利对秋・张有好感。赫敏对罗恩的喜欢,这也是我们在青春期会经历的过程。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们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巫师的蔑视。不过不得不说,赫敏的的确确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巫。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巫师,对那些非纯种的巫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女士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且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这多么像斯巴达克的奴隶起义啊!
最后我要说的是,书籍确确实实是我们的好朋友,所以我们要“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哈利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英国男孩。但他的生活并不幸福,著名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亲,当伏地魔想杀死哈利时,但哈利的妈妈在这一时刻奋不顾身的扑到的哈利面前,挡住了伏地魔给哈利施的索命咒,咒语反弹到了伏地魔身上,杀死的伏地魔,但她自己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哈利的头上也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伏地魔被杀死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全世界,使哈利名扬四海,但哈利也不得不被送到哈利唯一的亲戚―德思礼一家抚养。
暑假里,哈利和赫敏来到好朋友罗恩的陋居,罗恩的爸爸韦斯莱先生拿到了魁地奇世界杯的门票,却看见伏地魔的队伍―食死徒正在疯狂地玩弄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天空中又出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带着茫然的心情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他一直是那里的尖子生。霍格沃茨分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斯莱特林是出现黑巫师最多的一个学院。因为哈利勇敢、正直,所以他被分到了格兰芬多。霍格沃茨新来了一个黑魔法防御课教师,人们都称他“疯眼汉穆迪”,刚刚恢复举行的“三强争霸赛”就在霍格沃茨举行,另外两个学校也急匆匆地赶来,它们各是德姆斯特朗和布斯巴顿,每个学校可以选择一位勇士,只有满十七岁的学生才可以参加,选手选拔器当然是使用火焰杯,只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在羊皮纸上,投进火焰杯,火焰杯就能分辨你是否满十七岁,是否够资格参赛。
但没又想到的是,竟然有一个人偷偷把哈利的名字也投进了火焰杯,使霍格沃茨产生了两位勇士。哈利再好朋友们的帮助下,顺利闯过了前两关,可到第三关时,才发现,整个比赛其实是一场黑魔法阴谋。哈利与塞德里克(霍格沃茨的另一位勇士)同时触摸了三强争霸赛的冠军杯,才发现,奖杯是个门钥匙,它们被奖杯带到了伏地魔的老家。塞德里克刚一到那儿,就被杀死了。哈利也被捆到了一个墓碑上,伏地魔的仆人小矮星彼得提取了哈利的血使伏地魔复活了,伏地魔复活后,并没有立即杀死哈利,他现在已经不再认为哈利是他的“克星”,他让哈利和他决斗。但令伏地魔没想到的是,哈利的魔杖和他的魔杖的杖芯使用的是同一只凤凰身上的羽毛,两根魔杖竟然连成了一根光网,伏地魔的魔杖里钻出了他手下一个一个牺牲品的灵魂,在那些灵魂的掩护下,哈利成功逃脱了伏地魔的魔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就需要勇敢,如果没有这份精神是不能生存的,而哈利,他正是有这种精神,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临危不惧,如果他没有这份精神,他将会死在伏地魔的手下,虽然我们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但是,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困难是人生的“拦路虎”,如果我们不去勇敢地和它拼搏,是不可能躲过去的,但勇敢就相当于手中的一把利剑,能有效地制服它们。
我要做个勇敢的人。